林一峰[原江蘇省沿海辦黨組書記、主任]

林一峰[原江蘇省沿海辦黨組書記、主任]
林一峰[原江蘇省沿海辦黨組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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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峰,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江蘇啟東人,大學學歷,1975年5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沿海辦黨組書記、主任兼省發改委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8年12月28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7月,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林一峰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歷任江蘇省計畫經濟委員會副科長、科長、副處長;

1997年12月任江蘇省計畫與經濟委員會綜合處處長;

2000年12月任江蘇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國民經濟綜合處處長;

2001年6月任江蘇省發展計畫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4年1月任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3年11月任江蘇省沿海地區發展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兼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2月28日,據江蘇省紀委監委訊息:江蘇省原省沿海地區發展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兼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林一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19年5月,江蘇省原省沿海地區發展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兼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林一峰(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林一峰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19年7月,江蘇省原沿海地區發展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兼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林一峰(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一峰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無錫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林一峰利用擔任江蘇省發改委副主任、江蘇省沿海地區發展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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