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芹

李守芹 1958年9月生,山東招遠人,中共黨員,青島海事法院海事審判庭副庭長(幅處級),山東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海事審判》特約撰稿人,中國海商法協會、山東省法學會會員,山東省民法、經濟法研究會理事。1982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後至青島海事法院工作。

基本信息

論文著作

為海商法學、海(民)事訴訟法學、國際民事訴訟法學、國際私法學。發表論文、案例評析22篇,其中6篇在國內、省內獲獎,8篇多次被轉載;書稿20餘萬字;普法文章、案例報告文學40餘篇。主要論文《論提單的法律性質》發表於《中國海商法年刊》1995年第6卷,獲第八屆全國海商法優秀論文評選三等獎(一等獎空缺);《論適航責任》發表於《中國海商法年刊》1992年第3卷、《遠洋運輸》1993年第1~2期,獲第六屆全國海商法優秀論文評選優秀論文獎、山東省第四次法學優秀成果評選三等獎;《試述倒簽提單的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及其解決》發表於《中國海商法年刊》1994年第5卷,獲第七屆全國海商法優秀論文評選優秀論文獎;《論我國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區際海事法律衝突及其解決》(其壓縮後的英文)發表於《第三屆中國海商法國際研討會論文集》,獲第九屆全國海商法優秀論文評選優秀論文獎;《試述國際二重起訴問題的產生及其解決》發表於《山東法學》1995年第3期,獲山東省第六次法學優秀成果評選二等獎,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學(月刊)》(1995年第10期)等6種書刊轉載;《海事訴訟管轄淺說》發表於《山東法學》1993年第4期,被中國改革成果通報編輯部、紅旗出版社編輯出版的《中國改革成果通報》等6種書刊轉載,獲首屆當代領導者管理藝術叢書優秀論文評審二等獎。

主要成就

中國法學會、中國海商法協會、山東省法學會會員,中國國際私法協會、山東省民法、經濟法研究會理事,青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理論與實踐並重,對海事審判、海商法學、國際私法學、民訴法學等有較高造詣,結合海事審判實踐發表論文、案例評析近60篇,普法文章、案例報告文學60餘篇;出版專著、論文集3部;參編著作3部,對海事審判及其規律等進行系統探索。參與許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的論證、修改等。

出版著作

《海事審判》特約撰稿人

人物評價

被評選為全國法院系統審判業務專家、全國法院系統優秀法官、山東法院系統審判專業拔尖人才、山東法院系統審判類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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