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丹司瓊

昂丹司瓊

本品為一種高度選擇性的5-羥色胺3(5-HT3)受體拮抗劑,能抑制由化療和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其作用機制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一般認為,化療和放療可引起小腸的嗜鉻細胞釋放5-HT3,並通過5-HT3受體引起迷走傳入神經興奮從而導致嘔吐反射,而昂丹司瓊可阻斷這一反射發生。昂丹司瓊本品不影響行為效率,無鎮靜作用,且不改變血漿催乳素水平。口服吸收迅速,單劑量8mg,tmax為1.5小時,Cmax為30ng/ml,口服生物利用度約為60%;Vd約為140L,t1/2β約3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0%~76%。主要自肝臟代謝,代謝產物主要自糞和尿排泄,50%以內的本品以原形自尿排出。

基本信息

昂丹司瓊昂丹司瓊
其他名稱:恩丹西酮,樞復寧,歐貝針,奧丹西龍,ZOFRAN
英文名:Ondansetro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漢語拼音:YansuanAngdansiqiongZhusheye
性狀:本品(自甲醇中結晶)熔點231~232℃;其鹽酸二水合物為白色結晶固體(自水/異丙醇中結晶),熔點178.5~179.5℃,性狀:注射劑,片劑。

藥理作用

昂丹司瓊昂丹司瓊
本品為一種高度選擇性的5-羥色胺3(5-HT3)受體拮抗劑,能抑制由化療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其作用機制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一般認為,化療和放療可引起小腸的嗜鉻細胞釋放5-HT3,並通過5-HT3受體引起迷走傳入神經興奮從而導致嘔吐反射,而昂丹司瓊可阻斷這一反射發生。
本品不影響行為效率,無鎮靜作用,且不改變血漿催乳素水平。口服吸收迅速,單劑量8mg,tmax為1.5小時,Cmax為30ng/ml,口服生物利用度約為60%;Vd約為140L,t1/2β約3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0%~76%。主要自肝臟代謝,代謝產物主要自糞和尿排泄,50%以內的本品以原形自尿排出。老年人由於代謝減慢,服用本品後消除半衰期延長(5小時),同時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65%);嚴重肝功能障礙患者系統清除率可顯著減少,消除半衰期可延長至15~32小時,同時口服生物利用度可接近100%。
本品是強效、高選擇性的5—HT3受體拮抗劑,有強鎮吐作用。化療藥物和放射治療可造成小腸釋放5—HT,經由5—HT3受體激活迷走神經的傳入支,觸發嘔吐反射。本品能阻斷這一反射的觸發。迷走神經傳入支的激動也可引起位於第四腦室底部Postrema區的5—HT釋放,從而經過中樞機制而加強。本品對化療、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系通過拮抗位於周圍和中樞神經局部的神經原的5—HT受體而發揮止吐作用。手術後噁心、嘔吐的作用機制未明,但可能類似細胞毒類致噁心、嘔吐的共同途徑而誘發。本品尚能抑制因阿片誘導的噁心,其作用機理尚不清楚。由於本品的高選擇性作用,因而不具有其他止吐藥的副作用,如錐體外系反應、過度鎮靜等。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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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療由化療和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
(1)成人:給藥途經和劑量應視病人情況因人而異。劑量一般為8~32mg;對可引起中度嘔吐的化療和放療,應在病人接受治療前,緩慢靜脈注射8mg;或在治療前1~2小時口服8mg,之後問隔12小時口服8mg。對可引起嚴重嘔吐的化療和放療,可於治療前緩慢靜注本品8mg,之後間隔2~4小時再緩慢靜注8mg,共2次;也可將本品加入50~100ml生理鹽水中於化療前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15分鐘。對可能引起嚴重嘔吐的化療,也可於治療前將本品與20mg地塞米松磷酸鈉合用靜脈滴注,以增強本品的療效。對於上述療法,為避免治療後24小時出現噁心嘔吐,均應持續讓病人服藥,每次8mg,每日2次,連服5天。
(2)兒童:化療前按體表面積計算,每米2靜脈注射5mg,12小時後再口服4mg,化療後應持續給予病兒口服4mg,每日兩次,連服5天。
(3)老年人:可依成年人給藥法給藥,一般不需調整。
2.預防或治療手術後嘔吐
(1)成人:一般可於麻醉誘導同時靜脈滴注4mg,或於麻醉前1小時口服8mg,之後每隔8小時口服8mg,共2次。已出現術後噁心嘔吐時,可緩慢滴注4mg進行治療。
(2)衰竭病人:不需調整劑量、用藥次數或用藥途徑。
(3)肝臟衰竭病人:由於本品主要自肝臟代謝,對中度或嚴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每日用藥劑量不應超過8mg。
靜脈滴注時,本品在下述溶液中是穩定的(在室溫或冰櫃中可保持穩定1周):0.9%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複方氯化鈉注射液和10%甘露醇注射液,但本品仍應於臨用前配製。
3.對於高度催吐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化療後4小時、8小時各靜脈注射鹽酸昂丹司瓊注射液8mg,停止化療後每8小時口服鹽酸恩丹西酮片8mg,連用5天。
4.對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靜脈注射鹽酸昂丹司瓊注射液8mg,以後每8小時口服鹽酸昂丹司瓊片8mg,連用5天。
5.對於放射治療引起的嘔吐:首劑須於放療前1-2小時口服片劑8mg,以後每8小時口服鹽酸昂丹司瓊片8mg,療程視放療的療程而定。
6.不良反應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乾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症狀轉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偶見運動失調,癲癇發作。罕見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等。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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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腎臟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劑量、用藥次數和用藥途徑。對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嚴重損害患者體內廓清本品的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延長,因此,用藥劑量每日不應超過8mg;腹部手術後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蓋回擴張症狀;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劑,只能在啟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餘的溶液均應棄去;對本品與聚氯乙烯輸液袋和聚氯乙烯給藥裝置作過相容性研究,認為用聚乙烯輸液袋或Ⅰ型玻璃瓶,本藥亦有相當的穩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鈉或5%w/v葡萄糖稀釋的昂丹司瓊稀釋液表現穩定,故此認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與其他相容性輸注液混合也是穩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壓消毒。
本品對動物無致畸作用,但對人類無此經驗,故應十分謹慎。懷孕期間(尤其頭3個月)除非用藥的益處大大超過可能引起的危險,否則不宜使用本品。由於本品可經乳汁分泌,故哺乳婦女服用本品時應停止哺乳。有過敏史或對本品過敏者不得使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胃腸梗阻者忌用。

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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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副作用有頭痛、頭部和上腹部發熱感、靜坐不能、腹瀉、發疹、急性張力障礙性反應、便秘等;部分病人可有短暫性氨基轉移酶升高;罕見副作用有支氣管痙攣、心動過速、胸痛、低鉀血症、心電圖改變和癲癇大發作。曾有即時過敏反應的報導。
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乾、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症狀轉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偶見運動失調,癲癇發作。罕見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等。

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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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證據表明本品會誘導或抑制其它同時服用藥物的代謝。有專門研究表明,本品與酒精替馬西泮呋塞米曲馬多丙泊酚無相互作用。
2.對司巴丁異喹胍代謝差的患者,對本品消除的半衰期無影響。對這類患者重複給藥後,藥物的暴露水平與正常人體無差異,故用藥劑量和用藥次數不須改變。
3.與地塞米松合用可加強止吐效果。
4.它與下列靜脈注射液相容:0.9%W/V氯化鈉靜脈輸注液(英國藥典);5%w/v葡萄糖靜脈輸注液(英國藥典);10%w/v甘露糖靜脈輸注液(英國藥典);格林氏靜脈輸注液;0.3%W/V氯化鉀與0.9%W/V葡萄糖靜脈輸注液(美國藥典);0.3%w/V氯化鉀與5%W/V葡萄糖輸注液(英國藥典)。本品只能與推薦的靜脈輸注液混合使用,作靜脈輸入的溶液應現用現配。不過,在室溫(25℃以下)螢光照射下或在冰櫃中,本品與上述靜脈輸注液混合後仍能保持穩定七天。
5.可用輸液袋或注射泵靜脈輸注本品,每小時1mg。如果本品濃度為16~160μg/ml(即分別為8mg/500ml和8mg/50ml)時,下列藥物可通過昂丹司瓊給藥裝置的Y形管來給藥;順鉑,5Fu,卡鉑,依託泊甙環磷酸胺多柔比星頭孢噻甲羧肟等。

相關產品

藥品名:樞丹

通用名:鹽酸昂丹司瓊片

性狀:為白色或類白色片劑。

藥代動力學:

口服本品約2小時左右達血漿峰濃度,其生物利用度大約為60%(老年人則更高)。口服或靜脈給藥時,本品的體內情況大致相同,其消除半衰期約3小時。老年人可能延長至5小時。藥物徹底代謝,代謝物經腎肘(75%)與肝臟(25%)排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5%。

適應症:止吐藥。用於細胞毒性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噁心嘔吐。

用法用量:

1.對於高度催吐的化療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化療後4小時、8小時各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停止化療以後8~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2片),連用5天。

2.對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靜脈射昂丹

昂丹司瓊昂丹司瓊
司瓊注射液8mg,以後第8~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2片),連用5天。

3.對於放射治療引起嘔吐:首劑於放療前1~2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以後每8小時口服8mg,療程視放療的療程而定。

4.對於預防手術後的噁心嘔吐;在麻醉前1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隨後第隔8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兩次。

不良反應:

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乾、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症狀轉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個別患者有癲癇發作。並有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的罕見報告。

禁忌:對本品過敏者,胃腸梗阻者。

注意事項:

1.對腎臟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劑量、有稅金次數和用藥途徑。

2.對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嚴重損患者體內廓清本品的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處長,因此,用藥劑量每日不應超過8mg。

3.腹部手術後不宜停使用本品,以挽掩蓋迴腸或胃擴張症狀。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在人類懷孕期間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對動物試驗研究未顯示對胚胎期、胎兒期娠期、圍產期及產後期有直接或間接害處。然而,由於動物的研究並不完全能夠預示人的反應,故不推薦人在懷孕期特加是妊娠頭3月使用本品。實驗顯示,本品可由授乳動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時暫停母乳餵養。

藥物過量:

有藥過理後會出現下列現象:視覺障礙、嚴重便秘、低血壓及迷走神經節短暫二級AV阻滯。這些現象可得到完全糾正。對本品無特異的解毒藥,當懷疑用藥過理時,應適當地採取對症療法和支持療法。不推薦用吐根治療本品用藥過量,因為患者會因本品自身具有的止吐作用,而不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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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吐藥、催吐藥及腸胃推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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