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用手票

日本軍用手票

日本軍用手票,簡稱軍用手票(日本語:ぐんようしゅひょう)。是日本政府作為發放日軍餉的貨幣。軍票早於二十世紀初的日俄戰爭中已經使用,其後日本每次對外用兵時皆使用軍票。但軍票的全盛時期可算是在太平洋戰爭的時期,當時日本瘋狂發行軍票,日本軍民的一切公私經濟的收支,完全使用“軍用手票”,更逼令占領地居民兌換軍票作為貨幣。由於軍票發行時不會有保證金作為兌換支持,也沒有特定的發行所,所以軍票不能兌換日圓。基於這個緣故,日本政府以此作為支配占領地經濟的一種手段。

發行歷史

軍票背面
日軍使用軍票的歷史由來已久。自1894年甲午戰爭開始,在每次侵略戰爭中,日軍都曾強制發行各種軍用手票。
軍票正面
在近代日本侵華戰爭中,所發行軍票的簡要情況大致如下:
1. 甲午戰爭軍票。明治27年(1894年)發行,為可當做白銀使用的銀兩票,五種面額。日軍在旅順、威海、天津等地登入時帶入我國,主要流通在河北省、遼東半島和膠東半島的部分地區。戰爭初起時計畫發行量為270萬兩,約折合380萬元日本銀元。因戰爭提前結束,實際發行量約合100萬日本銀元。甲午戰爭以清政府失敗告終,日本政府強迫清政府賠款白銀23150萬兩。日本政府獲得這批賠款後將所發軍票全部回收。
2. 日俄戰爭軍票。明治37年發行,隨著中國使用銀元而改為銀元票,六種面額。總發行量達到2億元,主要流通在我國東北地區和朝鮮半島。戰後,截止明治39年8月,由日本正金銀行正金紙幣回收軍票1.5億元,使得設在中國東北的正金銀行支店成為實際上的"滿州中央銀行",從而占領中國的金融市場。
3. 出兵侵占青島時的軍票。日本對德國宣戰後,即發行大正3年(1914年)軍票,六種面額。總發行量為1181萬餘元。在我山東境內行用。到昭和2年(1927年),由正金銀行用正金紙幣回收1165萬餘元。
第一次世界大戰日本為出兵西伯利亞,還發行了三千萬日元的“金兌換軍票”。
“早期日本軍票均為直型,圖案大同小異。一般正面印有"軍用手票"、雙龍雙鳳圖案、漢字書寫的面額和"大日本帝國政府"字樣;背面中間花團印有警示說明文字,下蓋"大藏大臣"印章。
上述幾種軍票因為發行量小,流通面窄,回收較為徹底,實物目前均難以見到。
全面侵華戰爭中發行使用的各種軍票 :
日本軍票
甲號票
日本挑起"盧溝橋事變"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後,為實施"以戰養戰"的戰略方針,1937年11月5日,日軍柳川平助中將率第10軍在杭州灣登入時,攜帶著一批專門為在占領區內使用的"軍用手票"。這批昭和12年版(1937年)由"日本內閣印刷局製造"的軍票,日本史學界稱其為"甲號票"。甲號票印製粗劣,沒有印製數量編碼,分拾錢、伍拾錢、壹圓、五圓、拾圓五種面額,屬於早期型的豎式票,票面圖案與早期軍票大同小異,這批軍票的總發行量約為300萬日元,主要流通在浙江省沿海地區。這批軍票因發行量不大,流通面窄,目前已不多見。
從甲號票開始,侵華日軍所發的各號票都是用元為單位,票背面印有警示說明“此票一到即換正面所開日本通貨,如有偽造、變造、仿造或知情行使者,均應重罰不貸。” 最初,軍票只限于軍事費用的支付。隨著占領區的擴大,日本內閣決定將軍票當作一般貨幣在我華中、華南等地區全面流通,並不斷增大發行量。繼甲號票後,1938年又發行了乙號票和丙號票。因軍事急需,乙號票是利用日本國內行用的舊"日本銀行兌換券"塗去行名,加蓋"軍用手票"字樣,並印上與甲號票相同的說明,作軍票行使。乙號票只有壹圓、伍圓、拾圓三種面額。3種面額均用黑色為票圖主色;票面主圖分別為日本歷史人物肖像。乙號票主要在上海流通。
乙號票
丙號票
丙號票是利用乙號票3種面額的舊鈔版,挖掉行名,加蓋"大日本帝國政府"紅字所印製的軍票,與乙號票的面額、票幅、圖案、刷色完全相同。乙號票主要流通在江蘇省和華南部分地區。
侵華戰爭在擴大,軍費猛增,日本政府只有濫印軍票來維持龐大的軍費開支。1939年6月又印發了一套用龍、鳳為主要票面圖案的新軍票――丁號票。丁號票共7種面額。票面印"大日本帝國政府軍用手票",票背印有與甲號票相同的說明警示文字。有茶褐色的壹錢票,伍錢為藍色,拾錢棕色,伍拾錢黑綠色,壹元票為黑棕色,伍元為黑藍,拾元黑青。丁號票全部沒有印量編號。主要流通在我國華中地區。
丁號票
1940年又印發了戊號票,也在華中地區流通。戊號票和丁號票的票幅、圖案、刷色基本一樣,只是去掉了"軍用手票"四字,只有"大日本帝國政府",並在票面加印了代表發行數量或批量編碼,完全作為普通貨幣在占領區內行用。又在丁號票的基礎上增發了百圓大鈔和直形小票"貳厘五毛"成為9種面額。
戊號票
據1940年日本正金銀行不完全統計,從1937年杭州灣登入起到1939年底止,只甲、乙、丙、丁四批軍票的總發行量已高達3429590000元,回收銷毀不足469100000元。可見這批軍票散落中國民間數額之巨。
1944年日本侵略軍已是強弩之末。在戰爭後期,日本侵略軍為了應急,將舊鈔版帶到占領地印製了一種面棕綠背紅的百圓鈔,為丙號異式百圓鈔,史稱為"現地刷"。這三種百圓鈔圖案上均為日本古代聖德太子肖像。
現地刷”百元票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先後占領了馬來西亞、新加坡、緬甸、菲律賓、印尼等國,並在各國分別發行了大量軍票,這些軍票也有部分流入中國的占領區。如1942年4月,日軍從緬甸入侵,占領了我國雲南德宏全境和騰衝、龍陵地區。淪陷期間,日軍為了"以戰養戰",在騰衝成立"大東亞低利銀行",發行日軍在緬甸期間所用的軍用盧比紙幣,面額為1分、5分、10分、1/4盧比、1/2盧比、1盧比、5盧比、10盧比、100盧比(1 盧比=100分)9種。票型均橫式,正面均有中文篆字"大日本帝國政府"和對應的英文、面額值及中文篆字"大藏大臣"印文等,加蓋有代表緬甸的紅色英文字母B及代表版別的其他紅色英文字母。
太平洋軍票
日軍在東南亞國家及大洋洲發行的軍票全是英文印刷,但其正面底部卻印有中文“大日本帝國政府”和中文“大藏大臣”篆文印章,紙幣圖案多為熱帶叢林、水果、廟宇、椰樹、佛像、紀念碑和爪哇人舞蹈圖,有分幣券、鎊券、盾券、元券、先令券、盧比券和比索券。若區別屬那個淪陷區國家使用,主要是看紙幣正面上方或下方左右的英文字母和貨幣名稱。這些字母,有2個字母和3個字母之分,3個字母的為上面1個下面2個,前面的字母和上面的字母為使用國的代號,後面和下面的字母為紙幣版別號。緬甸代號為“B”、菲律賓代號為“P”、印度代號為“S”、大洋洲代號為“O”、馬來西亞代號為“M”。如日本在馬來西亞發行的軍票上的MT、MO、MP、MR、MD字母,其前面第一個英文字母“M”就是“馬來西亞”代號。
東南亞軍票

軍票威力——給香港人民造成的損失

日軍強制推行軍票
在亞洲太平洋戰爭中,軍票給被侵略國家和地區造成的損失,以日本的軍政統治一直持續到最後的香港最為嚴重。
日軍於1941年12月占領香港,翌年1月開設總督府開始軍政統治。在貨幣方面,開始時港幣和軍票同時流通,至1943年5月則下令禁止使用港幣,強迫香港居民把自己所有的港幣到香港的台灣銀行分行或橫濱正金銀行分行全部換成軍票。
日本專修大學教授井義雄的研究報告《崩潰時期的日本軍政――香港1943-45》統計,日本軍政當局通過發行2500萬日元的軍票,把戰前在香港流通的1.6億港元中的1億港元搞到了手,還把香港上海銀行保管的1.9億港元據為己有,合計共撈到2.9億港元,並使用這筆資金在澳門和廣州等地採購戰略物資。
日本戰敗時,剩餘在香港的軍票總額約為19億日元以上。戰後不久,被日軍銷毀或被英軍沒收的軍票,估計約為7億日元。因此,估計在市場內流通的剩餘額約為12億日元。軍票從此就變成了毫無價值的廢紙。

對香港掠奪

以香港為例,當1941年聖誕日香港淪陷後,日軍即以軍票作為貨幣,規定港幣和軍票的兌換率為一比二。其後於1942年7月,日軍又將軍票面值貶至一兌四。日軍更於1943年6月起硬性規定軍票為香港唯一合法的交易媒介,港幣和其他貨幣一概禁止流通,市民私藏港幣屬違法行為。
日軍對香港經濟的掠奪程度可謂十分嚴重,單從1945年8月日本投降為止香港有十九多億圓的軍票在香港流通可見一班。
1945年8月15日,日軍宣布投降,全部軍票頓變廢紙,同時港幣恢復成為香港法定貨幣。
戰後香港很多人一夜之間失去全部財產,而日本政府多年來亦未有任何實際行動向曾被占領國的人民換回軍票。一些手持軍票的市民向日本政府要求賠償,但多年來都不成功。1993年8月13日,香港軍票索賠委員會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償還欠下香港百姓的軍票債務。但是,1999年6月17日,東京地方法院雖然承認香港人在軍票問題上的痛苦遭遇,但卻以日本沒有這方面的賠償法為由,拒絕作出賠償判決。日本政府亦搬出舊金山和約為自己辯護,至今曾被占領國的人民分毫也無法從日本政府手上取回。

索賠

香港現今有數個民間團體向日本政府索償,當中最為人熟悉的是香港索償協會。
另外,日本亦有專家認為日本應換兌軍票,按現時香港人擁有之軍票貨幣之值額計算,總賠償金額達最少五千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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