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管理碩士

旅遊管理碩士

旅遊管理碩士,在我國旅遊業迅速發展的大背景下,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於2010年3月批准設定旅遊管理碩士(MTA)。2010年9月,MTA被國家列入2011年全國研究生統一招生計畫,允許在全國24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的57個MTA授權點進行招生。全國MTA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掛靠在南開大學。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旅遊管理碩士旅遊管理培訓
2009年12月,《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提出“把旅遊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戰略支柱產業和人民民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41號檔案的發布被社會各界一致認為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事件,旅遊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為旅遊業的大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旅遊業由傳統的服務業上升到國家戰略支柱產業,這對旅遊業的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旅遊業的發展中,旅遊人才始終是旅遊發展的第一資源。到2015年,中國旅遊市場接待人數將達到35億人次,旅遊業人才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特別能滿足現代服務業標準的旅遊高端人才異常稀缺。高端旅遊人才的培養與開發工作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在《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也鮮明提出了人才開發要高端引領的指導方針。在此背景下,國家教委設立了新的旅遊類的專業碩士學歷——旅遊管理碩士(Master of Tourism Administration,簡稱MTA)。MTA主要招收具有一定實踐經驗,並在未來願意從事旅遊業工作的人員,其目標是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旅遊職業精神、掌握旅遊管理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能,具備國際化視野和戰略思維能力、敢於挑戰現代旅遊業跨國發展的的高級套用型旅遊管理人才。MTA的設立為中國旅遊高端人才的培養開闢了一條嶄新的道路,使得旅遊高端人才的培養由過去的企業內部培養,發展到了學院正規專業化培養的新階段。
2010年9月,我國第一批獲得旅遊管理專業碩士(MTA)授予權的高校有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等56所。MTA招生對象為有工作經驗的在職人員,要求專科畢業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經驗,本科畢業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碩士博士畢業有兩年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應屆本科生不允許報考。MTA報考人員要通過每年1月份國家進行的MBA聯考。MTA與MBA考生的考試內容相同,均參加MBA聯考,在報考時選擇MTA。MTA學員可以選擇脫產或者在職進行學習,脫產學習時間為2年,在職學習時間一般比脫產學習時間多一年。MTA學員畢業後,通過論文答辯,可以獲得國家正式的碩士學位證和碩士畢業證。

政府政策

目前,我國MTA項目的實施得到了國家旅遊局的大力支持。2010年10月下旬,國家旅遊局將成立旅遊管理專業碩士行業指導委員會,王志發副局長將擔任指導委員會主任。由此可見,國家旅遊局領導對MTA的發展高度重視,希望能夠藉助MTA的平台,開發中國高端旅遊人才培養的新模式。2010年9月25日,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國旅遊人才發展研究院、北京旅遊發展研究基地聯合舉辦的“中國旅遊高端人才培養與MTA項目實施研討會”在北京國際飯店隆重召開。來自國家教育部,國家旅遊局,各地市旅遊局的政府官員,各旅遊相關行業協會的負責人以及來自國內知名旅遊企業的企業家們總計100餘人參會,大家就MTA的人才培養模式進行了智慧碰撞。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成為國內第一家正式啟動MTA項目的高校。

報考須知

1、大學專科畢業後有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學士學位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3、研究生學歷或已獲碩士學位並有兩年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4、遵守中國共產黨領導,年齡不超過40周歲等。

設定方案

旅遊管理碩士旅遊管理專業
一、為適應我國旅遊業發展對旅遊管理專門人才的迫切需要,完善旅遊管理人才培養體系,創新旅遊管理人才培養模式,提高旅遊管理人才培養質量,特設定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二、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MTA。
三、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掌握旅遊基本理論知識和管理方法及技能,熟悉旅遊業務實際,具有優秀的溝通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能夠勝任現代旅遊業實際工作需要的高層次、套用型、複合型旅遊管理專門人才。
四、旅遊管理碩士的課程設定要充分反映旅遊管理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突出旅遊業關聯性強、輻射面廣和構成複雜的特點,注重旅遊管理能力和專業能力的培養。教學方法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專業見習與實習等方法。
五、旅遊管理碩士的培養過程須突出旅遊管理實踐導向,加強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時間不少於半年。
六、旅遊管理碩士專任教師須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旅遊管理實踐領域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構建“雙師型”的師資結構。
七、學位論文須與旅遊管理實踐緊密結合,體現學生運用旅遊管理及相關學科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旅遊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類型可以是專題研究、調查分析報告、個案研究、政策研究或項目設計研究等。學位論文答辯形式可多種多樣,答辯成員中須有旅遊管理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八、修滿規定學分、完成旅遊管理專業實習並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九、積極推進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與旅遊管理類職業資格考試的有效銜接。
十、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准的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十一、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

研究方向

旅遊行銷與目的地管理、旅遊企業管理、會展經濟管理、旅遊資源與環境管理

招生院校

旅遊管理碩士招生院校名單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安徽大學 安徽省 江西財經大學 江西省
安徽師範大學 安徽省 遼寧師範大學 遼寧省
安徽財經大學 安徽省 瀋陽師範大學 遼寧省
北京工商大學 北京市 東北財經大學 遼寧省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市 山東大學 山東省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北京市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省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市 山東師範大學 山東省
廈門大學 福建省 青島大學 山東省
華僑大學 福建省 山西大學 山西省
福建師範大學 福建省 山西財經大學 山西省
西北師範大學 甘肅省 西北大學 陝西省
中山大學 廣東省 長安大學 陝西省
暨南大學 廣東省 陝西師範大學 陝西省
廣西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安外國語大學 陝西省
桂林理工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復旦大學 上海市
廣西師範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華東師範大學 上海市
燕山大學 河北省 四川大學 四川省
河南大學 河南省 四川師範大學 四川省
東北林業大學 黑龍江省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省
哈爾濱商業大學 黑龍江省 南開大學 天津市
武漢大學 湖北省 天津商業大學 天津市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湖北省 新疆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湖北大學 湖北省 雲南大學 雲南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北省 雲南師範大學 雲南省
湘潭大學 湖南省 浙江大學 浙江省
湖南師範大學 湖南省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省
東南大學 江蘇省 西南大學 重慶市
南京師範大學 江蘇省 重慶師範大學 重慶市
南昌大學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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