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

《提摩太前書》簡介

作者:保羅
對象:提摩太
時間:主後63年左右
背景:
提摩太前後書, 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教導在教會中當如何行。照教會的傳統,保羅從羅馬監獄中(61-62年)被釋放後(63年),提摩太和他一同到了亞西亞一帶堅固信徒,包括以弗所。當保羅離開以弗所時,他把提摩太留在那裡(提前1:3)。保羅到了希臘一帶時,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後來又被捕,在獄中寫了最後一封書信,即提摩太后書(主後67年)。關於提摩太,他的母親是猶太人,父親卻是希臘人(徒16:1)。他的媽媽和外祖母均是很敬虔的基督徒(提後1:5)。提摩太后來成為保羅最忠心的同工之一(見羅16:21;林前16:10;腓2:19-22;帖前3:2、6)。
特色:
1. 保羅書信中的羅、林(前、後)、加、弗、腓、西、帖(前、後)等書信均是寫給教會的,而從提摩太前書開始,則是寫給個人的。
2. 提前3:14-15是本書的主題:“我指望快到你那裡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3. 講到監督的職分(3:1-7):對個人的要求:無可指責,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不因酒滋事,不打人;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在教外有好名聲;對家庭的要求: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兒女凡事端莊順服;對屬靈的要求:善於教導;但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
4. 講到執事的職分(3:8-13):對個人的要求: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財;存清潔的良心,先要試驗;對家庭的要求: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妻子也要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5. 講到女人在聚會中的地位(2:9-15)及如何對待寡婦(5:3-16)。
各章要義:

1, 交託提摩太的責任
2, 祈禱, 男人與女人
3, 監督與執事
4, 離道反教的事
5, 寡婦, 長老
6, 假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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