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告

所謂“抄告”,就是從即日起,公車、的士車的駕駛人將接受交警和城市公交管理部門的雙重管理,兩個執法部門之間,將通過信息互通的方式,加強對城市公車、的士車的管理。 其具體做法為:交警部門對公車、計程車(駕駛人)存在超員、酒後駕駛、不按規定超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規定停放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交警部門記滿12分的;發生交通事故傷1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駕駛人;造成1—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駕駛人;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負次要以上責任的駕駛人,交警部門都會將違法信息“抄告”給車輛所屬地的城市公交管理部門,再作進一步的處理。

所謂“抄告”,就是從即日起,公車、的士車的駕駛人將接受交警和城市公交管理部門的雙重管理,兩個執法部門之間,將通過信息互通的方式,加強對城市公車、的士車的管理。
其具體做法為:交警部門對公車、計程車(駕駛人)存在超員酒後駕駛、不按規定超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規定停放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交警部門記滿12分的;發生交通事故傷1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駕駛人;造成1—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駕駛人;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負次要以上責任的駕駛人,交警部門都會將違法信息“抄告”給車輛所屬地的城市公交管理部門,再作進一步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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