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解釋方法的變革:憲法解釋的法理分析

憲法解釋方法的變革:憲法解釋的法理分析

《憲法解釋方法的變革:憲法解釋的法理分析》是 劉國 著、 孫笑俠 編 ,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於2008年12月1日出版。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憲法解釋方法的變革:憲法解釋的法理分析憲法解釋方法的變革:憲法解釋的法理分析

《憲法解釋方法的變革:憲法解釋的法理分析》:形而下法理叢書。自1832年英國法學家約翰·奧斯丁發表《法理學的範圍》以來,已經過去了170餘年。在此期間,無論是作為形上學的法理學,還是作為嚴格科學的法理學都正逐步走向成熟,並隨著哲學的語言學轉向而呈現出彼此整合的新趨勢,法理學的實踐性格也愈顯突出。在西方法治國家,法理學與時俱進,它與法律實踐的困惑與進步同在,它總是理解與解釋著不斷出現於法律實踐中的困惑並為之提供解決問題的新方法,它的發展也總是標誌著法律實踐的不斷進步!因此法理學絕非空洞無物的玄學,而是真正有用的實踐智慧的理性結晶。

作者簡介

劉國男,1968年出生,四川渠縣人,法學博士(浙江大學),現任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出版譯著《憲法解釋:文本含義、原初意圖與司法審查》(合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及教材《法理學》(副主編,浙江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等3部。發表論文《憲法裁判與民主的悖論》(載《現代法學》2005年第3期)、《德國和美國基本權解釋比較研究》(載《環球法律評論》2008年第1期)、《憲法解釋的衡量模式——兼論憲法解釋方法的變革》(載《當代法學》2006年第2期)、《論消除權利貧困與構建和諧社會》(載《河北法學》2007:1-第9期)等2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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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總序 I

序一 Ⅲ

序二 Ⅶ

內容摘要Ⅸ

導言1

一、選題背景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 憲法解釋方法引論

一、廓清相關概念

二、影響憲法解釋方法的兩個主要因素

三、憲法解釋方法的意義與功用

第二章 憲法解釋方法的特質

一、再論憲法解釋方法與法律解釋方法的區別

二、憲法基本權解釋方法

三、憲法解釋方法的特質

第三章 傳統憲法解釋方法的困境與出路

一、文義解釋方法的局限性與反思

二、“修正”原旨主義解釋

三、歷史解釋的是與非

四、目的解釋之“目的”論

第四章 現代憲法解釋實踐中的方法論探求

一、憲法解釋實踐中的原則解釋法

二、憲法解釋的衡量模式

三、結果取向的憲法解釋方法

第五章 傳統憲法解釋方法與現代憲法解釋方法的區別與成因

一、傳統憲法解釋方法與現代憲法解釋方法的區別

二、傳統憲法解釋方法區別於現代憲法解釋方法的成因

第六章 中國憲法解釋的實踐與方法論評析

一、我國有過憲法解釋的實踐嗎?

二、我國憲法解釋案中的解釋方法

三、對我國憲法解釋案中解釋方法的評析

附論:憲法裁判與民主的悖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憲法裁判與民主的非矛盾性和非必然性

三、憲法裁判對民主的助益與危險

四、避免憲法裁判對民主的危害

五、結語:以憲法裁判彌補民主的缺憾與不足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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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自1832年英國法學家約翰·奧斯丁發表《法理學的範圍》以來,已經過去了170餘年。在此期間,無論是作為形上學的法理學,還是作為嚴格科學的法理學都正逐步走向成熟,並隨著哲學的語言學轉向而呈現出彼此整合的新趨勢,法理學的實踐性格也愈顯突出。在西方法治國家,法理學與時俱進,它與法律實踐的困惑與進步同在,它總是理解與解釋著不斷出現於法律實踐中的困惑並為之提供解決問題的新方法,它的發展也總是標誌著法律實踐的不斷進步!因此法理學絕非空洞無物的玄學,而是真正有用的實踐智慧的理性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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