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國旗

愛爾蘭國旗

愛爾蘭共和國國旗,長方形,比例為2:1,橫向分別為綠白橙的三色旗。綠色象徵天主教徒,橙色代表新教徒,白色代表各地區人民的和平。1916年開始使用,1937年12月29日正式啟用。仍從屬於英國的北愛爾蘭地區不使用此旗,民間通行“紅手旗”(阿爾斯特旗)。

基本信息

簡介

愛爾蘭國旗愛爾蘭國旗
愛爾蘭國旗(愛爾蘭語:BhratachNáisiúnta,既國旗,或bratachnahÉireann,既愛爾蘭旗),亦稱愛爾蘭三色旗,是愛爾蘭共和國的國旗。
愛爾蘭國旗又名愛爾蘭三色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從左至右由綠、白、橙三個平行相等的豎長方形組成。綠色代表傳統的蓋爾族愛爾蘭人(即天主教徒),也象徵愛爾蘭的綠色寶島;橙色代表愛爾蘭奧蘭治威廉(WilliamofOrange,又稱威廉三世,WilliamIIIofEngliand)的支持者(即新教派教徒),這一顏色還取意於奧倫治·拿騷宮的色彩,也表示尊貴和財富;白色象徵對和平的追求,也象徵綠橙雙方的永久休戰、團結友愛。懸掛國旗時,必須由綠色一端懸掛升起。
在詩歌當中,對愛爾蘭三色旗顏色的描述通常會用“金色”取代“橘色”。不過愛爾蘭政府認為“金色”會影響國家民族團結和國家和平,曾進行過積極的壓制。

歷史沿革

這面旗幟在1919年愛爾蘭獨立戰爭期間就被第一共和採用了,此後愛爾蘭自由邦 (1922-1937)亦沿用之,1937年被賦予憲法地位。在英文相對於法國國旗和其他三色旗 trickalour 的讀音,愛爾蘭三色旗一詞的讀音是try-colour(重音在第一音節)。
許多民族主義者認為三色旗是代表整個愛爾蘭的旗幟。因而許多在北愛爾蘭的民族主義者和蓋爾運動協會都懸掛這面旗幟而備受爭議。歷史上代表愛爾蘭的其他旗子包括聖派屈克十字和“四省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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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愛爾蘭宣布獨立,但是愛爾蘭島北部的六個郡決定仍然從屬於英國,後來被稱之為北愛爾蘭地區。在1924年至1972年間,使用“紅手旗”:白底,紅色的十字中央被一個有紅色右手形狀的白色六角形(代表北愛爾蘭的六個郡)覆蓋,六角形上方為皇冠。1924年8月2日由英王喬治五世授予,1953年5月29日正式啟用。
但是1972年北愛爾蘭自治權被取消,在此後就沒有正式的國旗。在民間,一些民族主義者使用愛爾蘭三色旗,教會則傾向於使用聖帕特里十字旗。但是至今為止沒有公認的北愛爾蘭的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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