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業

微型企業

2011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四部門研究制定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明確相關問題。規定指出,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基本信息

簡介

微型企業微型企業

根據2011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四部門研究制定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微型企業為:
工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
建築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
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
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

背景

2011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四部門研究制定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明確相關問題。規定指出,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具體來看,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規定還明確,中型企業標準上限即為大型企業標準的下限,國家統計部門據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業的統計分類。國務院有關部門據此進行相關數據分析,不得制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企業劃型標準。

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2003年頒布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國外界定

微型企業微型企業

目前國外關於微型企業的內涵界定並不統一。典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幾類:

國際性的援助機構基於反貧困:

① 美國國際開發署將“微型企業”定義。由當地人擁有、為雇員(包括不領薪水的家庭成員)不超過10人、其業主和經營者為貧困人口的小企業。

②亞洲開發銀行(ADB)的“微型企業”定義。微型企業是指那些僱傭工人(包括僱主及家庭成員工人在內,其中員工不包括專業人員及專業服務提供者)不超過10人的企業。微型企業不包括高科技企業。據此,微型企業的定義暗含著收入和資產的限制,通常它們可以被認為是窮人的企業。
眾多國家與組織基於企業規模的標準有兩個指標,即資產總額和雇員人數:

①菲律賓政府的“微型企業”定義。菲律賓區分企業規模的標準有兩個指標,即資產總額和雇員人數。根據菲律賓1997年頒布的第8289號修*案,在菲境內從事製造業、農業經濟或服務業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合作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等,按表1的標準分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企業四種類型。

②薩爾瓦多的“微型企業”定義。薩爾瓦多從1996年開始將勞動者不超過10人、年銷售額不超過60萬科郎的生產單位定義為微型企業。

③法國的“微型企業”定義。凡僱傭員工在9人以下的企業被稱為特小企業,西班牙則為微型企業。

④歐盟委員會的“微型企業”定義。把雇員人數在1人~9人的企業稱為非常小企業。

⑤日本的“微型企業”定義。日本把製造業中20人以下,商業服務業中5人以下的企業定義為微型企業,又稱零細企業。顯然,日本的界定考慮到了微型企業的產業特徵。

特徵

與中小企業相比,微型企業具有許多不同的特點。

①組織管理方面:

微型企業沒有正式的組織方式,缺乏管理工作內容。中小企業有明確的組織結構,有正式的管理工作內容。

②金融支持方面:

微型企業融資渠道主要是親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資渠道。中小企業由合作夥伴共同出資,與正式的融資渠道有融資聯繫。

③固定資本方面:

微型企業固定資本少,經營所需的工具和設備粗糙而簡單,且大多是家庭生活用品。中小企業擁有機器、設備與專門的場地。

④銷售模式方面:

微型企業採用直銷方式,且以服務本地市場為主。中小企業與產品相關的產業鏈、供應鏈有聯繫。

⑤薪酬制度方面:

微型企業沒有非正式的薪酬制度。中小企業有正式的薪酬制度,實行了崗位工資制。

⑥ 生產運作方面:

微型企業有十分相似的經營模式,大部分是以“前村後店”的模式組織生產運作;缺乏質量管理;採用勞動密集型的技術和手工藝;運作方式靈活而富有流動性。中小企業有一定的採購、生產、存貨和質量管理制度;有一定的競爭戰略選擇。

⑦人力資源方面:

微型企業員工以家庭成員為主,且大都是通過正式的就業渠道不能就業的人。中小企業有一定的招聘制度,進入企業的員工大都接受過專門的專業訓練。

⑧財務會計方面

:微型企業沒有也不需要建立正式的會計科目,少量而不規範的會計活動也只是為了應付上繳的稅費。中小企業存在面向中小企業的會計制度。

促進措施

(一)日本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措施

1.制定與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戰後,日本先後制定了《中小企業廳設定法》、《中小企業基本法》、《新中小企業基本法》等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實施涵蓋了微型企業,從而有力推動了微型企業發展。
2.建立健全相關金融體系。日本先後建立了國民生活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和商工組合中央金庫,形成了對微型企業的金融支持體系。同時,還專門成立“微型企業經營改善資金融資制度”,對融資能力較弱的微型企業提供低利息、無擔保、無保證的融資服務。
3.形成面向微型企業的中介服務網路。半個多世紀以來,日本形成了由政府機構、金融機構、行業組織、基金組織和其他社會中介機構分工合作、相互協調、分布廣泛的企業服務網路。微型企業可從中獲得相關的經營診斷、技術指導、人才培育和信息提供等服務。
4.建立公共服務機構。公共服務機構在日本不僅發揮著政府與企業的功能,而且還是政策的主要實施機構。政府通過商工會和商工會議所等機構,落實有關支持微型企業的政策。政府也不斷改善商工會和商工會議所的公共服務設施,提供基本經費和所需的專項補助金,提高公共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從而達到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目的。

(二)美國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措施

1.建立和健全相關法律體系。美國於1953年出台了《小企業法》,奠定了扶持微型企業的政策基礎。1964年通過《機會均等法》,進一步完善向微型企業提供資金援助的機制。1980年通過《小企業經濟政策法》,規定美國總統每年要向國會遞交有關微型企業的競爭情況報告。之後,美國又陸續通過了多種扶持微型企業的法律法規,從而為企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和法律保障。
2.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小企業法》實施後,美國小企業管理局(SBA)正式成立。SBA的主要職能有:制定發展微型企業的基本方針政策;監督微型企業政策落實情況;反映微型企業的需求,維護微型企業的利益;向微型企業發放直接貸款、擔保貸款或特別貸款;為微型企業提供各種業務培訓、信息諮詢、管理和技術指導等服務,從而有效的促進了微型企業的發展。
3.建立貸款及信用擔保體系。1953年,美國實施《小企業融資法》,從而奠定了微型企業融資制度的基礎。截止到2000年,政府累計向微型企業提供的貸款達1617億美元。
4.稅收優惠。美國為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在不同時期對不同類型的微型企業採取不同的稅收減免政策。美國對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減少企業新投資稅收;降低企業所得稅率;實行特別科技稅收優惠;企業科研經費增長額稅收抵免;個人所得稅下調25%;資本收益稅調整為20%,等等。美國除採取一般稅收優惠扶持微型企業外,還利用政府訂貨政策在財政上給予微型企業支持。

(三)義大利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措施

在對微型企業實施扶持過程中,義大利始終堅持對落後地區實行特別照顧的原則,實行資金補助和減免租稅的政策。此外,義大利政府還對微型企業提供能源、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等多種優惠。2006年義大利提出振興“義大利製造”的商品出口計畫,該計畫的主要目標是為提高義大利微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而加大財政投資、免除企業繳納工商業大區稅(IRAP)和促進國際化等措施。在金融服務方面,義大利政府專門開設SPI企業孵化器中心,以支持處於萌芽階段的微型企業,為企業家提供設施齊全的辦公場所、市場開發與金融服務,包括風險投資資金,為微型企業提供融資便利。

(四)開發中國家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措施

微型企業在馬來西亞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為此,馬來西亞確立以“微型融資”作為扶助“微型企業”的主要手段,構建一個全面的微型融資框架。根據這一框架,馬來西亞指定一些銀行,以相對優惠的條件,專門向微型企業提供“微型資金”支持。同時,鼓勵這些銀行為企業服務,使各類微型企業能持續獲得充足資金扶持。與此同時,馬來西亞中央銀行也致力於發展面向微型企業的“升級計畫”,為微型企業提供與其成長相適應的資金援助等。

巴西鼓勵微型企業法律的草案規定,給予年收入3.6萬雷亞爾以下的微型企業和開發者在稅收、社會保障和勞動用工等方面予以特殊鼓勵。巴西總統簽署“微型和小型企業法”將於 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規定,對微型和小型企業徵收一種“超簡單稅”,以此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巴西還積極鼓勵向微型企業提供低息貸款,並採取措施鼓勵微型企業出口。

理論研究

在中國,對小企業的理論研究成果很多。但問題是,人們在對小企業進行研究時,未能將小企業中的微型企業進行差異性的研究分析。2000年11月在廣州暨南大學舉辦的中小企業亞太會議上,專家建議增加微型企業類別,把雇員人數在10人以下的小企業從中小企業中獨立出來加以研究。理論界通常認為微型企業是指雇員人數在10人以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以及工商登記註冊的個體和家庭經濟組織等。作為從小企業中獨立分化出的一個企業集合的微型企業,具有雇員人數少、產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自主經營、以家族式的管理為主、在同行業中不占壟斷地位的特點。
中國企業還是以製造型為主,且是人口多的開發中國家,對微型企業的劃分應該根據地區、行業等的不同而具體規定。比如
北京一家設計公司,十幾個人就不算小的了,一家保潔公司起碼也要三五十個人,但設計公司創造的利潤、價值卻比保潔公司高得多。同樣的在大城市和二三級的城
市又有很大的差別。
綜上所述,我們把微型企業或微小型企業界定為微型企業是指企業雇員人數小於10人、產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產品(服務)種類單一、市場占有率很低或只在小範圍有較高市場份額、規模組織小的企業組織。

作用

1.減少貧困的有效途徑。

微型企業儘管其規模很小,沒有正式的組織方式,擁有者和經營者大都為“生活在社會邊緣的窮人”開辦(拉翁迪·阿爾沃森,1999),它們往往得不到政府的幫助,也不受政府的重視,但是大量存在的微型企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占有很大比例,它們往往為處境最艱難的家庭提供主要經濟保障。因此,作為世界各地數億人口收入的主要來源,微型企業對個人、家庭和國家經濟的深遠影響是顯而易見的,為減貧做出了顯著貢獻,在減少貧窮化方面具有其重要的作用。

2.擴大就業的主要渠道。

微型企業之所以成為擴大就業的主要渠道,原因在於微型企業單位投資的勞動力(就業容量)和單位產值使用勞動力(就業彈性)都明顯高於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而且創辦微型企業所使用的資源少,對環境的適用性更強,新微型企業創辦速度更快,從而使得數目眾多的微型企業在總量上提供社會的就業機會更多些。因此,鼓勵創辦微型企業,不僅是世界各國發展經濟的重要手段,也是解決就業問題的根本之策,它對國家社會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有關統計資料表明:在拉丁美洲,5人以下微型企業的僱工占非農業勞動力的一半,在非洲占三分之二。在歐洲經濟區(EEA)內和瑞士,中小企業提供了 1.22億個就業崗位,在2050萬家中小企業中,93%的是微型企業,即雇員在0人~9人之間;6%的是小企業,即雇員在10人~49人之間;而中型企業,即雇員超過50人的企業只占不到1%。

3.培訓大批的企業家,提高了民族素質。

微型企業除了能吸收大量的勞動者就業,穩定社會,還在於可以培訓大批的企業家,從而提高整個民族創造欲、革新意識、冒險精神、勇於開拓的素質。企業家是在企業優勝劣汰中尋找自己的生存空間,勝利和失敗是企業家必須面對的兩道門檻,在失敗中總結經驗,在勝利面前保持清醒的頭腦是衡量成功企業家的標尺。據統計1997年矽谷內有2000家企業破產,又有3500家企業誕生。這些企業大多數是小企業,70% 的企業少於10人。據李新春提供的資料顯示,我國企業家在創業前從事的主要職業是個體戶,占36.9%,若考慮到農民企業家相當一部分原來就是個體戶,兩者加起來超過50%。另據抽樣調查,浙江的數十萬戶私營企業主,70%以上只有國中以下學歷,近80%出生於農村,近三分之一是土生土長的農民。早期作坊式家庭工業是農民成為企業家或經營者的主要孵化器。

4.培育社會經濟發展新動力。

微型企業規模雖小,但數量龐大,依靠團隊力量,會產生所謂的“蝴蝶效應”:一個小小的擾動可以通過系統的加乘作用放大。世界上許多著名的大型企業或公司就是由微型企業發展而來的。美國的微軟和惠普公司就是成功的典範。根據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的統計,自20 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每年新形成企業300多萬個,90%以上為小企業和微型企業。在信息經濟下,企業規模超大型化和蓬勃興起的微小規模的企業構成了現代企業規模的兩極。一方面,企業間的橫向擴張盛行,企業的規模不斷擴大,超大規模的企業不斷湧現,在新經濟時代,形成了以製造業或經營為核心能力的企業大型化、巨型化發展格局;另一方面,企業的微型化趨勢也非常明顯,微型企業數量的猛增,尤其是以研發為核心的創新性微型企業的湧現,為經濟發展提供了巨大的活力。有專家斷言,“美國新經濟”實際上是創新型小企業經濟。

5.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穩定器。

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表明:沒有社會穩定就沒有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是緊密聯繫和互相依託的,社會穩定推進經濟發展、經濟發展又使社會局面得以穩固。大企業與小企業(含微型企業)是一種特定的結構功能關係,現代經濟是一種系統經濟,或者說是生態經濟,沒有小企業(含微型企業)是很難想像的。我們需要陽光普照,需要明月當空,更需要繁星滿天。數目眾多的微型企業對縮小我國地區經濟差距、突破“二元”社會經濟結構以及促進社會政治穩定與社會和諧等方面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

促進措施編輯日本1.制定與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戰後,日本先後制定了《中小企業廳設定法》、《中小企業基本法》、《新中小企業基本法》等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實施涵蓋了微型企業,從而有力推動了微型企業發展。
2.建立健全相關金融體系。日本先後建立了國民生活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和商工組合中央金庫,形成了對微型企業的金融支持體系。同時,還專門成立“微型企業經營改善資金融資制度”,對融資能力較弱的微型企業提供低利息、無擔保、無保證的融資服務。
3.形成面向微型企業的中介服務網路。半個多世紀以來,日本形成了由政府機構、金融機構、行業組織、基金組織和其他社會中介機構分工合作、相互協調、分布廣泛的企業服務網路。微型企業可從中獲得相關的經營診斷、技術指導、人才培育和信息提供等服務。
4.建立公共服務機構。公共服務機構在日本不僅發揮著政府與企業的功能,而且還是政策的主要實施機構。政府通過商工
會和商工會議所等機構,落實有關支持微型企業的政策。政府也不斷改善商工會和商工會議所的公共服務設施,提供基本經費和所需的專項補助金,提高公共服務機
構服務水平,從而達到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目的。美國1.
建立和健全相關法律體系。美國於1953年出台了《小企業法》,奠定了扶持微型企業的政策基礎。1964年通過《機會均等法》,進一步完善向微型企業提供
資金援助的機制。1980年通過《小企業經濟政策法》,規定美國總統每年要向國會遞交有關微型企業的競爭情況報告。之後,美國又陸續通過了多種扶持微型企
業的法律法規,從而為企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和法律保障。
2.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小企業法》實施後,美國小企業管理局(SBA)正式成立。SBA的主要職能有:制定發展
微型企業的基本方針政策;監督微型企業政策落實情況;反映微型企業的需求,維護微型企業的利益;向微型企業發放直接貸款、擔保貸款或特別貸款;為微型企業
提供各種業務培訓、信息諮詢、管理和技術指導等服務,從而有效的促進了微型企業的發展。
3.建立貸款及信用擔保體系。1953年,美國實施《小企業融資法》,從而奠定了微型企業融資制度的基礎。截止到2000年,政府累計向微型企業提供的貸款達1617億美元。
4.稅收優惠。美國為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在不同時期對不同類型的微型企業採取不同的稅收減免政策。美國對小企業的稅
收優惠政策主要有:減少企業新投資稅收;降低企業所得稅率;實行特別科技稅收優惠;企業科研經費增長額稅收抵免;個人所得稅下調25%;資本收益稅調整為
20%,等等。美國除採取一般稅收優惠扶持微型企業外,還利用政府訂貨政策在財政上給予微型企業支持。義大利在
對微型企業實施扶持過程中,義大利始終堅持對落後地區實行特別照顧的原則,實行資金補助和減免租稅的政策。此外,義大利政府還對微型企業提供能源、交通運
輸、基礎設施等多種優惠。2006年義大利提出振興“義大利製造”的商品出口計畫,該計畫的主要目標是為提高義大利微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而加大財政投資、
免除企業繳納工商業大區稅(IRAP)和促進國際化等措施。在金融服務方面,義大利政府專門開設SPI企業孵化器中心,以支持處於萌芽階段的微型企業,為
企業家提供設施齊全的辦公場所、市場開發與金融服務,包括風險投資資金,為微型企業提供融資便利。開發中國家微型企業在馬來西亞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為此,馬來西亞確
立以“微型融資”作為扶助“微型企業”的主要手段,構建一個全面的微型融資框架。根據這一框架,馬來西亞指定一些銀行,以相對優惠的條件,專門向微型企業
提供“微型資金”支持。同時,鼓勵這些銀行為企業服務,使各類微型企業能持續獲得充足資金扶持。與此同時,馬來西亞中央銀行也致力於發展面向微型企業的
“升級計畫”,為微型企業提供與其成長相適應的資金援助等。
巴西鼓勵微型企業法律的草案規定,給予年收入3.6萬雷亞爾以
下的微型企業和開發者在稅收、社會保障和勞動用工等方面予以特殊鼓勵。巴西總統簽署“微型和小型企業法”將於
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規定,對微型和小型企業徵收一種“超簡單稅”,以此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巴西還積極鼓勵向微型企業提供低息貸款,並採取措施
鼓勵微型企業出口。
中國為進一步推動商業銀行支持和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部門已出台多條措施和指導意見,要求商業銀行努力實現小
微企業信貸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以及提升小微企業貸款滿足率、覆蓋率。商業銀行也大多結合自身情況通過降低貸款門檻,創新貸款產品等方式加大扶持力
度並取得積極成效。然而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不良率的硬性規定以及小微企業不良率較高的經驗教訓,都在束縛商業銀行“大展拳腳”。以2008年的數據為例,
截至當年6月末,全國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高達22.2%,比當時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4.7%。

企業管理

微型企業面臨諸多問題,因人員的匱乏,對於日常企業管理涉及到的日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客戶銷售管理、知識文檔管理、財務管理、個性業務管理等無法面面涉及到,因此微型企業的管理不同於大中型企業,需要專門的管理思維及管理工具,如微型企業管理軟體等。作為管理者需要對企業的人力、財務、物資進行全面的綜合管理。

稅收籌劃


收支出是企業成本的一部分,通過稅收籌劃,在國家稅法允許的範圍內,合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的經營利潤,不失為增強企業競爭力的有效手段。現代
企業的稅務籌劃有利於最大限度實現財務目標,在不違反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對企業籌資、投資、經營等方面活動
,乃至生產經營、利潤分配等環節的業務進行事先策劃,制定一整套最優納稅操作方案,儘可能為企業減輕稅負
,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成功企業不僅懂得如何利用籌劃贏取利潤,更懂得如何利用籌劃合理避稅
,在網際網路時代背景下不僅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籌劃企業經營活動、更懂得籌劃企業成長未來
,不同緯度的籌劃對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財務管理規範、市場競爭力和納稅意識的增強等多方面產生重要影響。
針對現代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需要,航天信息軟體針對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需要,在充分發揮財稅領域優勢的基礎上,通過
與外延系統的整合套用,形成了網路、硬體、數據標準及軟體一體的解決方案
,在產品定位與理念上鮮明區隔,可以為企業提供財稅管理、投資管理、市場風險預測、跨地區企業集成、銷售獲利評估、決策信息判斷、促銷與分銷、售後服務與
維護、全面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項目分析以及利用Internet實現電子商務等,同時針對企業涉及的個性化需求
,以及行業化發展目標的特殊要求,並支持企業在特殊業務環節上的深度套用,可擴展功能構建了企業信息化全程管理模型。

評估模型


稅評估模型是納稅人申報信息產生的涉稅指標基礎,實現行業指標和涉稅指標有機結合,並互相制約的具體行業數據模型。通過行業代表企業的生產工藝、生產流程
和經營特點,測算出企業單位產品耗能、輔助材料消耗量、計件工資等指標參數,再採用投入產出法、關鍵部件控制法、單位產品耗材耗能測算法、計件工資控制法
等方法,推算出產品產量或銷售額的線性公式或表格,由此分析企業生產經營規律和對各要素的依賴程度,全面準確的進行科學分析和行業指標監控。
作為國家稅務骨幹企業,航天信息軟體技術有限公司通過選取具備生產經營規律的行業企業,選準計算產品產量或銷售額的
關鍵指標,建立納稅評估模型進行量化分析,進一步提高稅源企業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稅務會計進行納稅評估時,在企業實地採集電費、原材料耗用量等相關
信息輸入模型,準確計算出企業產品產量或銷售額,避免重複無效勞動,提高企業工作效率。模型運用激發財稅人員加強學習的積極性,隨著生產工藝提高,評估模
型有關參數將發生改變,這就要求稅務會計不但學會套用模型分析,還要加強對數學、經濟、企業經營管理的學習,能夠根據實際情況修訂模型參數進行測算,保證
企業納稅評估的準確性。

信息化


比大型企業的成熟完善,中小企業在管理體系、人才配置和資本方面有著較大差距,這些成為了企業套用信息化的主要障礙。據統計,中國總計有超過四千萬的中小
企業,而其中實現信息化的比例不足10%。由於缺乏信息化的支持,大多數中小企業的管理呈現粗放、混亂的狀態,導致其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下風,很容易因為大
型的競爭而倒閉破產,同時也制約了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那么,面對日益迫切的信息化需求,中小企業應該從何處著手呢?
通過分析來看,中小型企業各種資源有限,缺乏專業財會從業人員,崗位權責劃分不夠明晰。由於業務流程相對簡單,業務
與財務關聯度不高,聚焦點是希望利用簡便的經營方式,迅速降低企業成本獲取更多利潤,迫切需要一套功能實際、界面友好、操作簡潔、價格低廉的管理軟體來幫
企業更好的經營,以期在耗用最少資源條件下迅速提高市場競爭力。航信軟體是面向小型工、商業企業入門級與部門級套用,以及代理記賬公司與會計事務所的財務
套用,所提供的一套易用、實用、夠用的“懂稅的ERP”財稅管理系統。系統利用關鍵的財務、業務可分離式管控模型,將企業流程簡明化,習慣財稅人員日常操
作方式,將企業資源耗用降到最低。產品以“輕鬆經營,快速盈利”為核心理念,旨在為客戶提供最優的財稅集成管控平台,減少無謂信息系統耗用時間,利用核心
功能實現企業利益最快、最大化目標,讓客戶的經營體味輕鬆之感,在管理中實現快速盈利。
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中小企業群體正在茁壯成長。他們在信息化方面最迫切的需求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基本的管理規
范,這需要有中小企業專屬的信息化解決方案支持,而不能採用粗放型管理或者延續以往傳統的大型企業模式。隨著信息化技術的逐漸成熟,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中
小企業加入到信息化的行列中來。

融資


增就業人口中,絕大多數都在中小企業中就業。江浙、廣東等中小企業發展趨勢良好的地區,成為中國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但與此形成鮮明的對比的是,作為一個整
體,中小企業在融資問題上一直處於一種極為窘迫的狀態,即企業發展中的絕大部分資金來源於內部。占全國企業總數99%以上的中小企業,所占有的貸款資源不
超過20%,且其他融資方式幾乎與它們無緣。融資困難正成為限制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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