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生時代
人口發展
彌生時代總是被強烈地和稻作聯想在一起。起初,稻作是由新移民帶來的,但更早的時候,稻作已被引進。然而,在彌生時代稻作才被大規模地推廣,特別是水田的種植,而且是在南部與西部,這清楚地反映出新來者的文化偏好。這將成為後來的日本人直至現今日本人的文化基礎。 如青銅與鐵的傳播一樣,稻作的傳播反映出移民可能的移動。至公元1世紀左右,稻作從西南部相當迅速地傳播至本州中部,但進一步向北傳播較緩慢。雖然稻作、青銅及鐵從早期階段就已存在於北部,但並未被大規模採用,而北部直至8世紀或甚至更晚仍停留在繩文階段。易言之,北部與南部之間存在著相當的文化鴻溝——今日北海道愛奴人的存在仍象徵著該鴻溝。
日本出產有限的金屬礦,因此金屬用具傾向於和高地位有關。然而,持有金屬的“象徵地位的物品”並不是當時社會愈來愈階層化的惟一因素。如同大多數的農業發展一樣,稻作引起社會內部資源基礎的縮小,使社會精英較容易控制社會資源。稻作也導致較永久的定居、較廣泛的土地確認以及保衛且擴大邊界的需要,特別是當人口增至200萬人左右之時。戰鬥隨之增加,持有金屬武器加上有能力號召戰士的人,他們的社會地位就進一步提升。當然,部落之間戰鬥愈來愈多,使得各部落依據戰鬥勝負而排列等級。
在這愈來愈階層化的世界,奴役很常見。低階者在路上遇見高階者時退至路旁並鞠躬讓後者通過——這種習俗繼續延至19世紀。階級由頭銜來區分,高階男子有四五個妻子,較低階的男子也有兩三個妻子。
加速階層化的另一個因素是財富,特別是經商帶來的財富。有些部落夠幸運,在他們的領地內有金屬資源。有些部落因新的技術發展獲利,例如從公元1世紀左右起在九州生產的絲綢。玻璃技術與冶金也有所發展。產品多樣化導致交易增加,包括與大陸之間的交易以及列島內的交易,而每一個區域都有一個市場。愛知縣朝日,就是這樣的一個交易中心,它是迄今為止發現的彌生定居地遺址中最大的,占地約0.8平方公里,而典型的定居地介於0.02到0.28平方公里之間。
部落之間的戰鬥、精英的出現以及控制資源的競爭,導致政治化程度的增加。許多部落首長與鄰近的部落締結同盟,組成了無數的小王國。
農業、紡織
村落多建在河流附近的台地或平地上,周圍往往設壕溝。房屋一般是豎穴式的,平面呈圓角方形或圓形。為了貯存穀物,建築乾欄式(見乾欄式建築)的糧倉,其遺蹟在兵庫縣的田能、靜岡縣的山木和登呂等遺址被發現。村落附近有水田,以登呂遺址為例,它們被劃分成許多整齊的長方形田塊,用木樁和木板加固畦埂,水渠縱貫田間。除種植水稻外,其他農作物有瓜類、粟、豆類及麻等。農具除石、鐵製品外,還大量使用木鍬和木鋤等,收割則多用石刀(鐮)。與繩紋時代相比,狩獵和漁撈在技術上雖有進步,但在整個經濟生活中的比重已大大下降。隨著農業的發展,開始有了紡織業,織物是平織的麻布。普遍發現陶製和石制的紡輪。從奈良縣唐古、愛知縣瓜鄉、大分縣安國寺和靜岡縣登呂等遺址出土的木製織機部件來看,當時使用的是一種單綜的原始織機。
鐵器和石器
鐵器出現於前期,熊本縣齋藤山遺址出土的鐵斧便是例證。中期鐵器普遍增多,種類包括鍬、鋤、鐮等農具,斧、鑿、錐、?(簡單的刨)等工具,刀、劍、戈、矛、鏃等武器,以及魚叉、魚鉤之類。但直到中期,石器的使用仍很普遍。與繩文時代相比,打制石器顯著減少,磨製石器大為增加,後者主要是斧(鍬)、錛、鑿、刀(鐮)等工具和農具。福岡縣的今津、今山和立岩發現專門製作磨製石斧和石刀的加工場遺蹟,其製品在九州北部乃至中部地區廣泛分布,可見磨製石器的製作已專業化。到了後期,由於鐵器進一步普及,石器才迅速減少,乃至絕跡。一般認為,前期的鐵器是從大陸輸入的,中期和後期則主要利用輸入的鐵料在日本本地加工製作。
銅器
主要為銅劍、銅矛、銅戈和銅鐸。劍、矛、戈分“細形”和“廣形”兩類。前者系從大陸輸入,發現地點主要在九州北部。後者是本地鑄造的,形體龐大,銅質不良,不是實用的兵器,而是祭器,除九州北部以外,還廣泛分布在四國、中國(本州西部)和近畿一帶。銅鐸是日本本地產的銅器,也屬祭器,其分布範圍在以畿內為中心的本州中西部和四國的東部地區,但在九州北部也發現了鑄鐸的范。銅鏡主要是從中國輸入的“漢式鏡”(見漢代銅器),也有少數是從朝鮮輸入的“多鈕細紋銅鏡”(見朝鮮青銅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考古)。此外,還有本地仿中國鏡而製作的“倭鏡”。據研究,日本本地製作的銅器,銅料是由大陸輸入的。
陶器
陶器是彌生文化重要的內容之一,稱彌生式陶器。一般呈紅褐或黃褐色,燒成溫度約850℃。製作方法是泥條盤築,經慢輪修整。器形大致可分壺形器、瓮形器、 缽形器和高腳杯等類。 由於地域和時期的不同,彌生式陶器的形制變化比較複雜。前期的器物屬“遠賀川式”(1931年首次在福岡縣遠賀川畔的立屋敷遺址發現,故名),花紋用篦尖刻劃,或用貝殼押印。進入中期,“遠賀川式陶器”衰落,代之而起在九州出現無紋陶器,在本州西部出現櫛齒紋陶器,而本州東部的陶器則含有濃厚的繩紋式陶器的遺風。後期本州西部櫛齒紋陶器盛行,影響及於九州,並擴展到本州的東部。最後,陶器上施花紋的風氣衰落,便形成了與古墳時代的“土師器”相似的素麵紅褐陶。彌生陶器的特點是薄而堅固,紋飾簡素,講究實用。彌生中期以後實用了鏇轉台,制陶業開始與農業分離,進行專門生產。
裝飾品
最常見的是手鐲與項鍊。手鐲主要是用貝殼製成的,也有銅製的玻璃制的,後兩者的形狀仿自前者。項鍊由各種不同形狀的珠飾組成,其質料有玉石、瑪瑙、琥珀和玻璃等。玻璃手鐲和勾形珠等的原料可能自大陸輸入,但系在日本當地製造。福岡縣須玖遺址和三雲遺址的瓮棺葬墓出土的玻璃璧,形制、紋飾與中國的相同,是從中國輸入的。
墓葬
墓葬有瓮棺墓、支石墓、石棺墓、土壙墓、方形周溝墓(土壙墓周圍設溝)等類。瓮棺墓和支石墓的分布限於九州北部。石棺墓除九州北部外,也見於本州西部的山口縣一帶。土壙墓課方形周溝墓分布在九州和本州各地,範圍較廣,有的墓中用木棺。各類墓中的屍體多為仰身直肢。大多數墓很少有或完全沒有隨葬品,但九州北部如佐賀縣的宇木汲田、福岡縣的三雲、須玖和平原等遺址中有少數墓卻有數量甚多的珍貴隨葬品,種類包括銅劍、銅矛、銅鏡、各種珠飾和玻璃壁等。這說明當時的社會已存在著少數占統治地位的人,他們擁有多量的財富。
相關記載
中國文獻中的有關記載
彌生時代中、後期的日本,在《後漢書·東夷傳》和《三國志·魏志·東夷傳》中有比較詳細的記載。當時日本總稱為“倭”,分成許多小國,有“王”、“大夫”、“下戶”、“生口”等不同的階級和階層。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奴”國曾遣使到洛陽,漢朝賜其王以金印(見漢委奴國王金印)。漢安帝永初元年(107),倭國王帥升又遣使來朝,並獻上“生口”(奴隸)。到了三國時期,邪馬台國成為許多小國的共主,其女王卑彌呼於景初三年(239)遣使到洛陽,魏帝賜“親魏倭王”金印及錦緞、銅鏡等各種禮物,由帶方郡派官吏回訪。此後,邪馬台國又多次與中國交往。關於邪馬台國的所在地,學術界有兩種不同意見,即“九州說”與“畿內說”,長期爭論,至今未有定論。
有人認為彌生人與彌生文化來自中國的吳與越,有倭人來自吳太伯的說法,倭人的水稻品種是來自浙江省一帶,文化上日本人稱為照葉樹林文化
總體評價
在彌生時代,也即公元前三世紀前後,原本發展緩慢的日本原始社會突然一夜暴富,飛躍進全新的農業社會。通過對大量出土文物和遺址的深入研究,日本考古學家認為,彌生時代的跨越根本在於中國秦漢時期的移民入島。他們帶來了大陸先進的農耕文明,給日本列島帶入全新氣象。
隨著移民到來,彌生人陸續從潮濕陰冷的沿海地帶遷移到廣袤的平原,建起乾欄式房屋,製成美麗的麻布衣服。在基本解決溫飽問題之後,女人開始享有比以往更多的首飾和其他裝飾品。如手鐲和項鍊。隨著農業社會的興起,男性在部落中的作用凸顯,地位逐漸提升,原始社會逐步向階級社會過渡,這一變化最明顯的標誌是墓葬的規格和隨葬品的多寡的變化。
這個被後人命名為“彌生”的時代,在其步入後期之後所要展開的一系列故事,將徹底將日本列島帶入與繩紋時代和早期彌生時代迥然不同的全新時代,最終把日本一步步引向奴隸制社會。
歷史關係
舊石器時代前35000–14000
繩文時代 前14000–400
彌生時代 前400–250
古墳時代(大和時代) 250–538
飛鳥時代538–710
奈良時代710–794
平安時代794–1185
鎌倉時代1185–1333
建武新政1333–1336
室町時代1336–1573
南北朝時代 1336–1392
戰國時代 (安土桃山時代) 1568–1603
江戶時代1603–1868
明治時代 1868–1912
大正時代 1912–1926
昭和時代 1926–1989
平成時代 1989–今
文化傳播
自公元前2、3世紀至公元後3世紀末、4世紀初的這五六百年時間,在日本考古學上稱為彌生文化時代,是倭人脫離野蠻狀態、進入文明社會的轉折時期。如果說繩紋文化時代倭人社會發展緩慢,歷史前進的步伐以千年為單位,那么進入彌生文化時代後,日本由於同中國漢朝和三國時期魏、吳的文化交流增加,倭人社會的發展步伐驟然加速,歷史前進的步伐不再以千年而是以百年為單位。
始於公元前2、3世紀的這一次社會生產力的突然飛躍,結束了倭人社會以漁獵為主的採集經濟,發展出以種植水稻為主的農業經濟。不少學者認為,促成這一突變的主要因素是躲避秦苛政的中國移民逃至日本,帶來了大陸先進的生產技術。
公元前202年,漢高祖劉邦建立了大漢帝國後開始實行休養生息政策。至漢武帝(公元前140年)時期,社會得到了充分的發展,達到了空前的繁榮。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漢武帝對建於王險城的衛氏朝鮮發動戰爭並滅朝鮮,後在其地設玄菟、樂浪、真番、臨屯四郡。
在四郡設定之前,中日兩國人民的往來非常不便。四郡設立之後,打通了漢與東方各國間的通路,倭人和漢族人民之間的交往不再受阻。關於這點,范曄在《後漢書·東夷傳》中寫道:“武帝滅之(指衛氏朝鮮),於是東夷始通上京。”這一記載表明,當時的倭人、倭人國的使節以及漢族人民,大約都通過樂浪郡實現聯絡、辦事以及停留等等,進而有倭奴國王、面土國王等遣使漢都。及至邪馬台國時,倭女王與魏王朝互派使節,交往更為頻繁,兩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也更加頻繁和暢通。這樣,通過正式的外交渠道,中國的文化和先進生產技術,就沿著這條要道傳入日本群島。
大陸文化的傳入不僅是生產技術等單純的文化傳播,而且伴隨著人種集團的移動。人類學的研究成果提供了存在移居者集團的佐證。日本學者測定了北九州和山口地方發現的彌生人骨,發現北九州、山口的彌生人具有長身、高額的特徵,既不同於繩紋人,也不同於古墳人。他們認為,這種特徵應該解釋為是由外來因素帶來的,可以認為這些彌生人是移居者或受其遺傳影響的人。而長身、高額的彌生人在日本的分布與水稻種植傳入地基本一致,可見移居者集團在彌生文化形成中起到了主導作用。
中國文化傳入的幾次浪潮與彌生時代的分期在時間上也是完全吻合的。彌生時代除早期外,一般以陶器編年和銅鏡年代為依據,劃分為前、中、後三期。前期,約公元前300年至公元前100年;中期,約公元前100年至公元100年;後期,約公元100年至300年。倭人社會各方面發生巨大變化是在中期以後,與四郡設定後中國中原文化的直接傳入是密不可分的。
彌生時代是日本民族和國家奠定基礎的時代,其基本特徵概括起來就是:(1)鐵器代替石器,由石器時代越過青銅器時代,直接進入鐵器時代;(2)普及以水稻種植為主的農業生產,由採集經濟越過牧畜階段,直接過渡到農業社會;(3)農村公社代替原始公社,由原始公社制向階級社會過渡,形成地區性早期奴隸制國家;(4)脫離孤立狀態,加入中國的冊封體制,成為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國際社會的一員。日本民族的許多特點和傳統,都可以從彌生時代追溯其淵源。例如,以種植水稻為主的農業生產形態;發端於農村公社首長權的天皇制統治形式;近代以前作為東亞國際社會一員的基本外交格局;以及由於公社關係長期存在而形成的集團主義和外來文化強烈影響造成的在吸收先進文化方面的寬容性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