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盟

張家盟

張家盟曾任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浙江大學機械工程系畢業,經濟師。2010年4月3日,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家盟涉嫌嚴重違紀。2011年2月28日,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家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年12月20日對張家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家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家盟未提出抗訴。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張家盟 張家盟

張家盟,男,1956年7月生,浙江舟山市人。1972年8月參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浙江大學機械工程系畢業,經濟師。1972年8月任普陀縣蘆花中學教師。

1974年9月至1977年7月在浙江大學機械系讀書。

1977年8月在普陀縣物資局工作。

1983年7月任普陀縣計畫委員會辦事員、副主任兼物資公司黨總支書記、經理。

1984年9月至1985年8月在浙江大學管理系幹部進修班學習。

1987年3月任普陀區委常委、副區長。

1989年10月任嵊泗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

1994年5月任舟山市副市長兼市交通委員會主任、委黨委書記。

1997年5月任舟山市委常委。

1997年7月任舟山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9年3月任舟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期間,兼任舟山行政學院院長。

2003年3月-2008年2月任舟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張家盟 張家盟

2008年1月當選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中共浙江省委委員,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0年4月,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家盟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0年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接受張家盟辭去副主任職務請求。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4月8日電,據中央組織部新聞發言人證實,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家盟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式辦理 。

2011年02月,因嚴重違紀違法,張家盟被開除黨籍公職

成長經歷

張家盟 張家盟

1956年7月,張家盟出生在南岙村一戶普通農家。在姐姐張松娣眼中,張家盟小時候吃過不少苦,下地幹活、出工修建水庫等都乾過。1972年8月,剛剛學校畢業的張家盟,到離家僅幾里地的蘆花中學代課教師,此時,張家盟年僅16歲。

兩年後,張家盟被保送到浙江大學機械系讀書,成為根正苗紅的工農兵大學生。張家盟的人生就此出現轉機。

1977年,張家盟大學畢業,分配到老家普陀縣(現為普陀區)物資局工作。此後相繼擔任過普陀縣計委副主任、縣物資公司總經理,普陀縣計經委副主任等職。1987年,張家盟出任普陀區委常委、副區長。兩年後,張家盟外調舟山的另一海島嵊泗,擔任縣長。此時,張家盟方33歲,成為當時浙江最年輕的正處級幹部之一。

因為在嵊泗縣工作得力,尤其在交通建設上頗有成績,1994年5月,張家盟升任舟山市副市長,兼市交通委員會主任。舟山連島工程自此進入張家盟的視野,直到2009年12月舟山跨海大橋正式通車,海島舟山連線大陸“百年夢圓”。

1997年,張家盟任舟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兩年後,升任舟山市市長。43歲的張家盟,就此成為正廳級幹部。

2003年,張家盟就任舟山市委書記,直到2008年當選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在舟山當了5年“一把手”。在擔任舟山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張家盟連續當選黨的十六大、十七大代表,此外還當選過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相關信息

受困傳言半年後,54歲的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家盟最終還是未能涉險過關。

據新華網訊息,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張家盟涉嫌嚴重違紀,一同被帶走調查的還包括其髮妻。

曾主政浙江海島城市舟山的張家盟落馬並不突然。事實上,從2009年9月開始,有關其被調查的訊息就不斷傳出,2009年11月,有媒體曾向接近張家盟的人士求證此事,得知其仍正常工作,但對是否接受過調查的問題,則未置可否。

事後,張家盟不乏高調出現各種公開場合。直至2010年4月2日,在參加省人大主任例行會議時,被中央紀委帶走。

張家盟籍貫舟山,過往仕途穩健。1977年他進入普陀縣物資局工作,後步步升遷,從計畫委員會副主任,到普陀區副區長,嵊泗縣副縣長、縣長,舟山市副市長兼市交委主任,直至2008年1月,由舟山市市委書記升任浙江省大人副主任,浸淫舟山政界31年。

疑涉案件

另據《財經》調查,僅2009年一年,舟山市就有四位富豪隕落,2009年3月22日,浙江國泰水產集團毛偉國因欠貸款,捲款外逃;2009年4月12日,和潤集團虞松波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2009年9月,黃善年倒下。後三者或與張家盟直接牽連。

綠城拿地

2002年上半年,在張家盟的引薦下,綠城集團開始進入舟山市尚屬沉寂的房地產行業。綠城集團旗下舟山綠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舟山綠城)決定在臨城新區投資建設一個用地達150畝的五星級酒店,同時捆綁開發300餘畝的桂花城小區項目,張答應在用地和地價等方面給予支持。項目建設初期,為解決上述項目土地審批問題,在張家盟過問下,舟山市國土資源局同意按桂花城項目分期繳付土地出讓金的進度,分批辦理兩個項目的土地使用證。同年12月,舟山市政府還以退還桂花城項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名義,退給舟山綠城1568萬元。

2007年下半年,舟山市稅務部門對舟山綠城進行專項稅務稽查,發現該公司漏繳所得稅四五百萬元。為此,張家盟專門致電時任舟山市地方稅務局局長杜祖國,讓其關照,隨後舟山綠城僅補交數十萬元了結此事。

“交往”背後是交換。據宋衛平證言,2003年下半年,為感謝張對舟山綠城項目的前期支持和幫助,考慮到將來仍需獲得關照,在邀請張參觀綠城集團杭州春江花月項目時,建議張購買。後經時任舟山市政府駐杭州辦公室主任余宏忠協調,張家盟僅以5100餘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下203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該房產時價超過1萬元/平方米,後登記在張氏夫婦女兒張翅名下。

張家盟落網後,紀檢部門參考浙江省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價格鑑定結論,認定張以明顯低於市場購房價的方式收受宋衛平賄款117.5萬元。

開除黨籍

2011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紀委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張家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違規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金數額巨大。

張家盟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家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開庭

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1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受賄案。

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2007年,被告人張家盟在擔任浙江省舟山市副市長兼舟山市交通委員會主任、舟山市市長、中共舟山市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舟山基礎工程公司、張群力等五個單位或者個人在企業經營、解決項目用地、房地產開發、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給予的款物總計折合人民幣735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張家盟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張家盟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數十名民眾、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無期徒刑

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家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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