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效果累積的二因素說

廣告效果累積的二因素說

廣告效果累積的二因素說,最早是由伯萊恩(Berlyn)於1970年提出來的,後來經過他自己和其他研究者如斯坦(Stang)、索耶(Sawyer)的補充和發展而不斷完善[1]。

伯萊恩等人認為,在傳播過程中,有兩個相對立的因素決定著客群對重複刺激的態度。一個是積極的學習因素,另一個是消極的冗長乏味因素。在刺激重複次數少的時候,積極的學習效應迅速增長,而冗長乏味因素的負效應增長緩慢。此時,客群對刺激的態度表現出積極增長。但是,隨著重複次數的不斷增多,積極的學習效應增長緩慢以至趨於穩定,而冗長乏味因素的負作用迅速增長。當重複超過一定次數時,冗長乏味的負效應開始大於積極學習因素的正效應,並起決定作用。總之,在重複次數的不斷增長過程中,先是積極學習效應迅速增長,而後則是消極的冗長乏味的負效應迅速增長。這兩個因素的效應是可以迭加的,其淨效應表現為倒U形曲線(見下圖)。  

阿克塞羅德(Axelrod)對廣告效用(wearout)的研究的回顧也得出類似的結果,他認為,以觀眾的注意、廣告回憶、品牌意識、廣告態度、品牌態度轉移、優惠券回贖行為為效果指標,廣告效用曲線是一個上升、高原、下降的生命周期,廣告效用是暴露頻率和時間的函式[2]。

在解釋為什麼會出現學習效應時,伯萊恩強調認知的作用,認為在開始學習時,新異刺激的不確定性逐漸減少,消費者逐漸對新異刺激增加了了解。斯坦則強調需要滿足的作用,認為開始的刺激重複為客群提供了學習的機會。

對於冗長乏味負效應的產生,索耶認為在多次重複之後,客群沒有新的學習內容,因而產生疲勞、厭倦,進而對刺激產生消極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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