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沼騏一郎

平沼騏一郎

平沼騏一郎(ひらぬま きいちろう 1867.10.25—1952.8.22),曾任日本首相。1867年出生在日本津山藩(今岡山縣)一個藩士家庭。1939年1月,近衛內閣宣布總辭職,在軍部和右翼團體的支持下,平沼騏一郎被近衛推薦組閣;3月平沼內閣宣布總辭職。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不久,平沼以甲級戰犯嫌疑被逮捕,關押在巢鴨拘留所。1947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因其對中國、美國、英國、荷蘭的“侵略戰爭罪”以及發動諾門坎事件的責任,以“共同謀議侵略戰爭罪”判處他終身監禁。1952年8月22日,平沼騏一郎在服刑期間因年老體衰,死於慶應醫院,終年86歲。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平沼騏一郎 平沼騏一郎

平沼騏一郎(1867.10.25~1952.8.22),日本首相,一張長長的驢臉,額頭寬長,眼珠外突,掛著一副金絲眼鏡,鼻子下長著像芝麻點一樣的鬍子,嘴唇肥厚,身材細長。終生未婚。天皇制司法官僚的總代表,他所創立的專制主義思想理論和專制主義司法制度,為日本軍國主義勢力的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與制度保障。

人物生平

平沼騏一郎是執日本帝國主義官僚界牛耳的帝大法學部畢業生的佼佼者。1926年任樞密院副議長,同年被授予男爵勛位,1936年擔任樞密院議長,其後當過總理大臣和內務大臣。是日本政界元老,極右勢力的祖師爺。天皇對他十分器重。東京審判期間,他的辯護律師堅田忠實替他向總檢察長韋勃提出了一份請願書,上面充滿了溢美之辭:“平沼騏一郎早在1890年11月1日法庭成立法施行時就被任命為法官,1907年成為法學博士,1911年升任司法次官,1912年成為總檢察長,1921年擔任大法院院長,1923年擔任司法大臣;在法務部從業37年,並擔任總檢察長10年,統率日本的檢察事務,為日本的司法建設建立了不朽功業。他是日本制定刑事訴訟法的核心人物,這一法律一直延續到現在。平沼不僅精通法律,而且精通儒學。其學說大部分深入國家事務和國民生活,是使集中渙散的國民精神,達成正義國家、和平國家的思想指導。他對部下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以自身行為展示了作為公務員應有的品行。”

人物影響

在天皇專制主義統治下,當然平沼騏一郎可以作為一個英雄人物,但這個英雄是建立在天皇專制主義的基礎之上的,他的行為實際上只是帝國主義對外侵略,對內鎮壓的工具,正是在平沼騏一郎之流所創立的專制主義思想理論和專制主義司法制度的保障下,日本軍國主義勢力才得以大發展的。

人物年譜

•1867年10月25日(慶應三年九月廿八):出生於津山城下南新座(現岡山縣津山市),是津山藩士平沼晉的次子。

•1888年(明治21年)

•7月:帝國大學法學部(現東京大學法學院)第一名畢業。

•12月:司法省參事官試補。

•1890年(明治23年)

•8月:判事試補・芝去治安裁判所詰。

•10月:京橋區裁判所判事。

•12月:東京地方裁判所判事。

•1892年(明治25年)11月:千葉地裁部長。

•1893年(明治26年)12月:橫濱地裁部長。

•1895年(明治28年)9月:東京控訴院判事。

•1898年(明治31年)7月:東京控訴院部長。

•1899年(明治32年)4月:東京控訴院檢事。

•1903年(明治36年)10月:司法省參事官兼檢事。

•1905年(明治38年)11月:大審院検事。

•1906年(明治39年)1月:司法省民刑局長兼檢事。

•1909年(明治42年)7月:大審院檢事局次席檢事兼民刑局長。

•1911年(明治44年)9月:就任第2次西園寺內閣司法次官。

•1912年(大正元年)12月:就任檢事總長。

•1921年(大正10年)10月:就任大審院長。

•1922年(大正11年)3月:就任日本大學總長。

•1923年(大正12年)9月:就任第2次山本內閣司法大臣。

•1924年(大正13年)

•1月:貴族院議員。

•2月:樞密顧問官。

•創立國本社,標榜復古的日本主義。

•1926年(大正15年)

•4月:就任樞密院副議長。

•10月:獲授男爵。

•1936年(昭和11年)3月:就任樞密院議長。

•1939年(昭和14年)1月:就任內閣總理大臣。

•1945年(昭和20年)12月:被指定為A級戰犯。

•1946年(昭和21年)4月:被捕,囚於巢鴨監獄。

•1948年(昭和23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審判中被判終身監禁。

•1952年(昭和27年)8月22日:因病逝世。葬於岡山縣津山市安國寺及東京多磨靈園。

法官生涯

學習經歷

平沼騏一郎 平沼騏一郎

1867年,平沼騏一郎出生在日本津山藩(今岡山縣)一個藩士家庭,祖上是津山領主松平家的家臣。平沼是地地道道的侍衛的兒子,4歲起學習漢學,5歲到東京遊學。1878年入東京大學預備學校,後東京大學改名為帝國大學,於1888年帝國大學法學部畢業。當年進入司法省工作。他本人的志願是進內務省,但因學生時代他是司法省的給費生,即由司法省出資資助他上學,畢業後必須為司法省服務。給費生是明治維新後新設定的培養官僚人才的制度。先後任東京地方法院法官、東京控訴院法官、東京控訴院部長等職。1899年升遷為東京控訴院檢察官,1907年升任大審院檢察官,後任司法省民刑局長,從此進入政界。

天皇的總檢察長

平沼騏一郎一生作為軍國主義的鼓吹者,犯有許多罪行,特別值得一提的有以下兩件事。 一是大逆事件 ,1910年5月25日開始對“大逆事件”的揭發檢舉。當時正當日本政府活動吞併朝鮮,將朝鮮作為日本的殖民地。平沼騏一郎作為司法省民事局長和大檢察院檢察官的身份,參與了此事。 預審在極秘密的狀態下進行了八個月,法庭公開審判兩個月,總計10個月,1911年1月,幸德秋水等24人被判處死刑,後其中的12人被改判為無期徒刑。 關於這次事件,平沼在回憶錄中說:關於審判事宜,了解審判進程的,只有司法大臣、內務大臣、警保局長和作為司法省民刑局長的我,此外,還有最高法院的板含松太郎檢察官,地方法庭的小林芳郎檢察官,除此之外,任何人都不知道。 實際上這是一場違背法制精神的亂七八糟的審判。為了掩人耳目,宮內大臣提議給在此次審判中為天皇立了功的檢察官們授勳。但平沼騏一郎卻反對授勳,他心裡清楚其中的奧妙,30年後他在一次談話中道破了玄機:“此事只是為了增強國民對天皇的敬重。”授勳沒有必要。但他索要獎金,他認為自己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應多得獎金。 這場審判完全是平沼騏一郎等檢察官們的胡作非為。審判實際上是在天皇本人及其親信大臣的操縱下進行的。平沼每天早晨6時準時到桂太郎首相的官邸匯報前日審判的情況,桂太郎再向天皇匯報,根本不存在司法獨立。

西門子事件

平沼騏一郎 平沼騏一郎

1914年1月21日,英國路透社刊發一條訊息,說德國西門子公司東京分公司的一個叫卡爾的職員從東京分公司盜取了一份秘密檔案,用來敲詐西門子公司。柏林地方法院以恐嚇罪將其判處兩年徒刑。但這份秘密檔案已經賣給了日本海軍的一個軍官。第二天,日本的《時事新報》全文轉載了這個訊息。 這個事件發生時,日本帝國議會正在審議海軍1.5億日元的軍備補充費問題,在野黨抓住這一事件發難,與議會外民眾運動相呼應,展開了對政府的攻擊。攻擊的矛頭直指當時的首相薩摩藩軍閥、日本海軍之父山本權兵衛和海軍大臣齋藤實。兩人均有受賄嫌疑。 在議會的追究下,海軍大臣才不得不向司法大臣提交了請求調查的文書。但調查卻是虎頭蛇尾。

5月29日,海軍高等軍法會議判處海軍中將松本三年徒刑,海軍少將藤井四年零六個月徒刑。7月18日,東京地方法院判處三井公司董事長飯田義一一年零六個月徒刑,三年緩刑;其他相關人員也受到了懲戒,但山本權兵衛和齋藤實的受賄問題卻被掩蓋了。 幫助山本和齋藤掩蓋事實真相的便是平沼騏一郎。

3月23日,天皇下詔書停止了正在追究山本和齋藤的帝國議會,山本內閣總辭職。隨後,身為檢察總長的平沼騏一郎也停止了對山本和齋藤的追究。這件事在時過40餘年後,即在平沼騏一郎死後才披露出來。平沼在生前的一次談話中曾經承認,當時的調查材料中有海軍大臣齋藤實收受10萬日元的事實,但被平沼秘密掩蓋了。該事件發生九年後,山本權兵衛第二次出任首相,將司法大臣的位子送給了平沼騏一郎。就因為在西門子事件時,平沼以權謀私,幫助山本逃脫了法律的懲罰,山本藉此以報答他當年放自己一馬的恩情。可以說,平沼騏一郎昧著良心給自己換來了一個高官職位。

此次事件敗露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正與德國爭奪在青島的利益,所以平沼抓住這一問題對此事進行了辯解,他說這個事件是德國皇帝打擊日本山本權兵衛內閣的陰謀,從而使他的瀆職行為合理化。其實平沼主要考慮的是天皇的權威和地位,因為海軍是天皇的根基,對山本和齋藤過分追究,將引起民眾對海軍的批判,傷害海軍就會傷害天皇。 當時日本海軍的貪污腐敗成風,很多人通過貪污發了大財,而山本權兵衛則是海軍中最大的富翁。有一位叫片桐酉次郎的海軍軍官曾在《法律新聞》上披露了海軍幹部貪污的手法。

“那些老牌的負責採購軍艦的軍官們,其貪污狀況十分令人震驚。在每年從國外進口的材料中,他們公然將佣金加到經營費裡面。也就是說,在購入軍艦時,本來八九百日元一噸的造艦費公然加到千元。例如一艘30000噸的軍艦,按每噸850日元的價格計算,應為2550萬日元,可他們竟然按3000萬元作預算。其中的450萬差額,自然就落入了他們自己的腰包。” 海軍軍官們大量盜取國庫,中飽私囊,養肥了自己。他們從貪污的公款中拿出一小部分,用來在政界行賄,收買政府要員,獲得了更多的預算,用以購買軍艦,再開始新的貪污。當時,海軍的預算增加了10倍,這與海軍官員的行賄有很大關係。平沼騏一郎對海軍的腐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就為他後來的飛黃騰達打下了基礎。

司法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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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在第一次加藤高明內閣時期,日本通過了一個《治安維持法》。這個法後來成了日本軍事獨裁政權壓制迫害日本民主主義的有力武器。當時平沼騏一郎任加藤內閣的司法大臣,他為在議會上能順利通過這個法案耍盡了手腕。他把這個法和普通選舉法混在一起,一攬子交國會審議,並最終矇混過關。

平沼騏一郎在多年後的一次談話中,談到了通過《治安維持法》的過程。他說:“在日本,防範赤色思想的最有效辦法就是治安維持法。這是我在司法省工作時就時常考慮的問題。我曾對當時的司法大臣講,因為歐洲已經允許共產黨結社,我想日本也會出現這種情況,最重要的是要用法律的手段,嚴加禁止。但這很難做到,其中普選法一旦在日本實施將會對其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在山本內閣時,犬養毅是普選法的積極倡導者,他巧舌如簧,山本難以反駁。犬養知道我反對,於是到我這裡來做工作。當時的形勢,實行普選已是大勢所趨,於是,我便藉機提出條件,說我同意,但要搞一個禁止共產黨結社的法律。犬養當即表示同意。普選制的問題一直拖到若槻禮次郎內閣時期。此時,樞密院也施加了壓力,威脅說不禁止共產黨結社,就不同意普選,若槻禮次郎也只好同意了。”

平沼在司法界的10年裡,相繼任大審院院長、檢察總長等要職,同政界的聯繫越發密切,同時著意培植個人勢力,聯絡顯貴,巴結軍部,1923年終於拜相封爵,進入山本權兵衛內閣擔當法務大臣。然而,就在這一年,發生了難波大助暗殺攝政宮裕仁(即後來的昭和天皇)未遂的“虎之門事件”,對平沼來說是一大衝擊。他決意利用團體的力量捍衛日本的“皇統”———這也是他由來已久的神國史觀和天皇史觀的表露。平沼被日本政界稱作“敬神家”,他敬畏和崇拜天皇,推崇日本的國體,宣揚日本是“神之國”,主張天皇親政,所以,於1924年創立一個國家主義和國粹主義的右翼團體,稱為“國本社”,顧名思義是以國家主義為根本,維護日本的“國體”。在平沼影響下,司法界的原嘉道、鈴木喜三郎、山岡萬之助,內務官僚後藤文夫,海軍界的加藤寬治、末次信正,陸軍界的荒木貞夫、真崎甚三郎、小磯國昭等人都匯聚在他的旗下,這些人大多是狂熱鼓吹擴張主義的軍國主義分子,尤其是陸海軍人物,後來都成為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的骨幹成員。

平沼騏一郎不僅害怕共產主義,而且對軍部,對大政翼贊會也不放心。在他的眼裡,大政翼贊會也可能赤化。他認為,自己的任務就是防止赤化、消滅赤化。他的主要干將是萱野軍藏、橋本清吉、村田五郎以及太田耕造。前三個人是領導特高警察的內務省警保局的幹部,後者是專門負責意識形態領域的檢察官。平沼就是利用這些特務組織來維護他的天皇制的。 從1924年平沼任樞密顧問以來,到1936年,他一直是右翼思想團體“國本社”的會長,其成員最多時達20萬人。到1939年這個團體才解散。

這以後,平沼在政界扶搖直上,先後任貴族院議員、樞密院顧問,又被賜為男爵,1926年升任樞密院副議長。平沼如同政壇上的一顆“新星”,引起朝野內外的關注,入主內閣魁首的呼聲也日甚一日。但是,元老派西園寺公望對其陳腐的政治觀念不以為然,認為平沼從敬神的立場主張天皇親政是與時代不合拍,所以當樞密院議長退職後,極力反對平沼接替議長職務,他曾對近衛文說:“平沼騏一郎這個傢伙是個瘋子,不能讓這樣的人呆在天皇身邊。”直至後任議長因病去職,因平沼明確表示自己反蘇反共的立場,才被元老們接受,終於登上樞密院議長的寶座。

平沼內閣

平沼騏一郎 平沼騏一郎

1939年1月,近衛內閣宣布總辭職,在軍部和右翼團體的支持下,平沼騏一郎被近衛推薦組閣,當時,日本已經發起了全面侵華戰爭,日本陸海軍的主力陷在中國戰場不能自拔,日本的人、財、物等戰爭資源日見緊缺,亟待政府出台對策,扭轉局面。平沼上台伊始頒布了《擴充生產力計畫要綱》,決定動員日本全社會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擴大軍工生產規模,藉以維持侵華戰爭。隨之,又修改了兵役法,廢除短期兵役制,延長國民服兵役的時間,把一批又一批青壯年送上戰場。

1939年3月,平沼內閣又設立“國民精神總動員委員會”,由文部大臣、陸軍大將荒木貞夫出任委員長,實施更殘暴的警察憲兵統治制度,把全國的人、財、物都集中到統治當局的手中,驅使全體國民都必須無條件地為戰爭效力,建立起軍事獨裁的法西斯戰爭體制。

但他也拿不出什麼像樣的方針,只能延續前任的政策。政府內對“三國同盟”仍然爭吵不休。陸軍的駐德大使大島浩和駐意大使白鳥敏夫主張加入,而外務省和海軍則表示反對。平沼騏一郎根本沒有能力控制外交戰略問題。這一方案在內閣產生兩種不同的意見,以坂垣征四郎和東條英機為代表的陸軍派積極贊同三國軍事結盟;而外務大臣有田八郎及海軍米內光政一派則認為蘇聯是日本的主要敵人,主張迴避同英美的衝突。3月22日,平沼內閣召開有首相、陸相、海相、藏相、外相參加的五大臣會議,提出一個模稜兩可的方案,即德意同英美開戰時,日本原則上予以支持,但目前和不久的將來礙難參戰。陸軍大臣坂垣征四郎堅決反對這一方案,堅持與德、意締結軍事同盟的主張,最後竟以辭去陸軍大臣的手段倒閣,同時還爆發了諾門坎事件,關東軍在中蒙邊境挑起大規模武裝衝突,結果一敗塗地,被蘇軍吃掉一個師團,日方只好坐在談判桌上,同蘇聯簽訂了停戰協定,平沼騏一郎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丟下一句話:“歐洲的情勢複雜奇怪”,遂宣布總辭職,結束了平沼內閣在政壇上的短暫生命。

元老重臣

1940年7月,平沼騏一郎又出任近衛內閣的內務大臣和國務大臣,作為近衛內閣的重要成員,他積極推動內閣走向擴大戰爭、對美開戰的道路。平沼騏一郎還利用企劃院事件迫害政治對手。 所謂企劃院事件,是指1941年1月到4月,以企劃院的和田博雄為首的稻葉秀三、佐多忠隆、正木千冬、八木善次以及勝間田等幾個人被控同情共產主義,企圖實現社會主義社會。這幾個人當時都是日本軍部及官僚推進戰爭,實行國家總動員體制的主要依靠力量——大政翼贊會的主力成員。這個事件純屬於捏造,而捏造者就是當時任內務大臣的平沼騏一郎。通過這個捏造事件,可以看出平沼對天皇,對天皇制是多么的痴心。

近衛與平沼具有共同點。他們都認為,在太平洋戰爭後期,軍部的統制派已經大體“赤化” ,而對反體制的皇道派則持有親近感。 當太平洋戰爭接近尾聲時,平沼騏一郎積極主張早日向聯合國投降,並積極奔走於各重臣之間進行遊說工作,對於把東條英機從首相的寶座上拉下來,發揮了作用。但他的主要目的並非真的想對日本的軍國主義現狀進行改造,而是擔心天皇的地位。因為當時國際輿論以及美國高層的觀點都是要取消天皇。平沼認為,早日媾和對保留天皇制有好處。 由於平沼騏一郎對軍部和右翼勢力的誤解以及積極宣傳早日停戰,招致軍部和右翼對他也產生了誤解,認為他是親英美派,欲殺之而後快 。1941年8月14日和1945年8月15日,右翼勢力曾兩次對平沼下手,但均未成功。 1945年4月,平沼又任樞密院議長。此時,日本已經一敗塗地,不可收拾,除了放下武器徹底投降別無出路,但是,在天皇召集討論日本何去何從的多次會議上,平沼從維護“國體”的立場出發,頑固堅持保存國體,反對無條件投降,甚至痛哭流涕,力反眾議,誓死維護他的“國體論” 。

受審法官

軍事法庭 軍事法庭

1947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因其對中國、美國、英國、荷蘭的“侵略戰爭罪”以及發動諾門坎事件的責任,以“共同謀議侵略戰爭罪”判處他終身監禁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最終判決書上對平沼騏一郎作了如下描述:他並不是用槍炮進行作戰的軍國主義者,他是用思想和智力進行戰鬥的詭辯家。他作為樞密顧問,協助制定並實施了日本的擴張計畫,並且在憲法問題、外交問題、敕令發布以及由內閣向議會提出的一般性法律的制定上發表了意見。 作為內閣總理大臣,他在議會休會期間,以發布敕令的形式行使了行政權,議會制定的法律大部分是由他起草的 。作為國務大臣,他負有輔助天皇的任務,負有憲法上的義務。作為重臣,他具有推薦新總理大臣的權力。在任何時期他都發揮了重大作用,他應負有重大政治責任 。

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進行最後判決。此時的平沼騏一郎已年過八旬,頭髮、眉毛和鬍鬚都是銀白色。他駝著背,走路踉踉蹌蹌,由一個憲兵攙扶著走上被告席,兩手撐在桌面上才站穩。他身子搖搖晃晃地聽到韋勃宣判他為無期徒刑後,沒有卸下耳機就鞠了一躬,隨後仍由憲兵攙扶著退庭 。

終身不婚

平沼騏一郎終身未婚,到晚年才領養了一個女兒。 關於他獨身的原因,世間有很多傳說。有的說,他在青年時期曾痴迷地愛上了一位將軍的女兒,但那個女孩眼光很高,嫌平沼錢少,將來沒有前途,毫不客氣地拒絕了他。“哼,說我沒前途?走著瞧,我一定要做出個樣子給你看一看。”從此平沼便一心讀書,不近女色。過了大約10年,平沼已經出人頭地,而那位女子挑來挑去,總也找不到合適的對象,於是又來找平沼。平沼憤怒地拒絕了她。還有一種說法,說平沼在20多歲時曾結過婚,但他的夫人愛慕虛榮,生活鋪張,不到一年就花光了平沼的錢,隨後兩人就分手了。第三種說法是,平沼在學生時代就有一位女子深愛著他,倆人雖未結婚,但終生都在相愛。對於種種說法,平沼不置可否,但他自己解釋說,他年輕時得過肺病,誤過了婚期,後來因為健康的原因,始終沒有結婚的欲望。

就在法庭宣判的頭一天,平沼騏一郎的養女嫻子來監獄看望他時,他對嫻子說:“我這么大年紀,又被判處終身監禁,沒有生還的希望了,你以後每兩個月來看我一次,也算是給我一點安慰。”

日本甲級戰犯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A級戰犯。被稱為“甲級戰犯”者一是地位很高、權力很大,屬於國家領導人的範圍;二是他們都犯有紐倫堡和東京憲章中所規定的“甲項”罪行——破壞和平的罪行。所以他們大都是侵略戰爭中的“元兇巨魁”。
終審判決 戰犯姓名
絞刑 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賢二東條英機廣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
終身監禁 荒木貞夫梅津美治郎大島浩岡敬純賀屋興宣木戶幸一小磯國昭佐藤賢了
島田繁太郎白鳥敏夫鈴木貞一南次郎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
有期徒刑 重光葵(7年)、東鄉茂德(20年※)
免除追訴 永野修身(1947年1月5日)、松岡洋右(1946年6月27日)
判決前病死 大川周明(梅毒引起的精神異常而被認為免除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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