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革泰郡王弘春

他在康熙四十二年九月(1703年)出生,雍正元年正月(1723年)受封為貝子,但次年五月(1724年)就被革除爵位,直到兩年後才復封奉恩鎮國公。 不過在雍正十二年八月(1734年)又降為貝子,次年十一月再次被革除爵位。 到乾隆四年正月(1739年)他去世時也未恢復任何爵位,虛齡三十七歲。

已革泰郡王弘春(1703年10月11日-1739年3月3日),恂勤郡王允第一子,母側福晉舒舒覺羅氏,其父為明德,泰郡王系第一代。
他在康熙四十二年九月(1703年)出生,雍正元年正月(1723年)受封為貝子,但次年五月(1724年)就被革除爵位,直到兩年後才復封奉恩鎮國公。
弘春由奉恩鎮國公一直累升遷至郡王,封號泰。不過在雍正十二年八月(1734年)又降為貝子,次年十一月再次被革除爵位。到乾隆四年正月(1739年)他去世時也未恢復任何爵位,虛齡三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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