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佣金分配表

導遊佣金分配表

2011年4月,一張蓋有浙江新世界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公章的導遊《佣金分配表》在網路上被曝光,引導遊客購物導遊最高抽成可達50%。短短一天之內,就有幾百家網站和論壇進行轉載。長久以來為人所詬病的旅遊業“潛規則”再次引發網民關注。網民紛紛質疑:導遊誘導遊客購物提取巨額佣金的“潛規則”為何難以斷根?

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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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聲稱,他是2011年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撿到這疊資料的,連同《佣金分配表》一起的,還有一張《杭州2日游+宋城導遊計畫單》。

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幾個旅遊購物點商品的導遊佣金提成都被明碼標價:蠶絲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葉,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佣金分配表》上還寫明導遊提成按照4比4比2的比例分給購物地陪、司機、全陪。據了解,除了司機以外,旅行團一般由兩名導遊服務。地陪:地方陪同導遊人員: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實施接待計畫,為旅遊者提供當地旅遊活動安排、講解、生活服務的工作人員。 全陪:組團社委派,負責按照契約約定實施組團旅行社的接待計畫,監督各地接待社的履約情況和接待質量,負責旅遊活動過程中與旅行社的聯絡,做好各站銜接工作,協調處理旅遊活動中的問題。

此外,表格還用加黑斜體字寫道:“親愛的陪同:帶團辛苦,請務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違反政策,按300%的比率處罰,多次出現,開除公司處理。請慎重為之。謝謝!”
多數網民對此都有切身體驗,因此《佣金分配表》的曝光在網上引起了強烈反響。

現實案例

一件絲綢套裝導遊可抽220元
導遊抽取佣金早已是業內不成文的規定,幾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這樣的情況。除了導遊以外,旅行社也會分到營業額的10%作為提成,在年終統一結算。
以杭州—烏鎮—上海兩日游為例,旅遊購物的“規定動作”少不了杭州的絲綢和烏鎮的菊花茶。“如果一件絲綢套裝的價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規定,旅行社可以從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導遊平分”。
按照這位業內人士的指引,記者來到位於杭州的一家絲綢公司。發現該公司內同樣的絲綢製品比普通超市的價格要貴出30%左右。售貨員告訴記者,這裡不能還價,主要做的是旅行團生意。

治理建議

推動佣金合理化

據悉,國家已經出台條例明確規定禁止“零負團費”。但並沒有從根本上斷絕佣金現象。
浙江省旅行社協會秘書長張建融說:“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讓原本‘暗箱操作’的佣金在陽光下運行,推動佣金的合理化。”事實上,上海、雲南等地已經試水,對導遊拿佣金採取“公對公”制度,即將購物商店的部分利潤通過旅行社分配給導遊。

實行導遊工資制

楊彥鋒建議,徹底改變導遊私拿佣金現狀,旅行社實行“導遊工資制”或許是比較有效的解決出路。“實施導遊工資制並加以業績獎勵,將導遊收入由‘暗’轉‘明’,會在一定程度上規範導遊的行為”。

改善導遊生存環境

此外,專家一致認為,改善導遊的生存環境也迫在眉睫。在國內,為了節約成本,與導遊保持一種鬆散的“掛靠”關係,而不是正式的聘任關係的中小型旅行社不在少數。“導遊相對所‘掛靠’的旅行社,是處於弱勢。”楊彥鋒說。

相關評論

“雖然早知旅遊業存在旅行社和導遊抽取購物佣金的現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這么高,行業的水這么深。”恐怕,面對這份導遊佣金表,上述網友的發言最能代表我們的心理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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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遊景點購買一件商品,可能50%的錢都進了導遊的口袋,而且是見者有份,全陪、地陪到司機各有所得,如此分配格局確實已經在挑戰著我們的容忍底線。
涉事旅行社在第一時間給予否認,完全在意料之中。不過,一邊是蓋有單位公章的一疊材料,一邊是簡單否認,哪個更可信其實很顯然。
尤其耐人尋味的是,旅行社儘管否認佣金表出自本公司,卻並沒有否認這種分配事實的意思。甚至該負責人還表示,佣金表“的確反映了旅遊業長久以來的亂象和痼疾”,似乎更像在佐證其真實性。也或許,是在為將來表格被證實留下退路吧。
與旅行社的否認相對應,當地旅遊局和旅委也已經著手調查此事,反應不可謂不迅速。問題在於,要調查什麼呢?按照一般程式,應該首先調查佣金表出自哪家旅行社,可事實上,只要佣金表反映的事實客觀存在,表格出自哪家旅行社還很重要嗎?答案其實是否定的。那么,調查導遊的高佣金嗎?可導遊究竟應該拿多少佣金才合理,有規範的標準嗎?
事實上,不管是《旅行社條例》還是《導遊人員管理條例》,都明確寫有“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等條款規定。這意味著,導遊誘騙遊客購物並抽取佣金本來就是不合法的。顯然,不解決背後的深層原因,僅靠旅遊局對個別案例進行調查,難以“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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