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環境

室內環境

室內環保需重視!人一生中三分之二時間在此度過;現代人生活和工作在室內環境中的時間已達到全天的80%~90%,因此室內環境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有研究顯示,室內並不是安全的場所,有時室內污染反而更加嚴重。室內空氣品質(IEQ)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個人每天需要1公斤食品2公斤飲水,但所需空氣則為10公斤,室內空氣品質(IAQ)對人的健康保障、舒適感受和工作學習效率尤為重要。

室內環境污染12中常見表現

表現1、每天清晨起床時,感到憋悶、噁心、甚至頭暈目眩;綠房子品牌商標表現2、家裡人經常容易患感冒;

表現3、雖然不吸菸,也很少接觸吸菸環境,但是經常感到噪子不舒服,有異物感,呼吸不暢;

表現4、家裡小孩常咳嗽、打噴嚏、免疫力下降,新裝修的房子孩子不願意回家;

表現5、家人常有皮膚過敏等毛病,且是群發性的;

表現6、家人共有一種疾病,而且離開這個環境後,症狀就有明顯變化和好轉;

表現7、新婚夫婦長時間不懷孕,查不出原因;

表現8、孕婦在正常懷孕情況下發現胎兒畸形;

表現9、新搬家或新裝修後,室內植物不易成活,葉子容易發黃、枯萎,特別是一些生命力最強的植物也難以正常生長

表現10、新搬家後,家養的寵物貓、狗或者熱帶魚莫名其妙地死掉,而且鄰居家也是這樣;

表現11、一上班感覺喉疼,呼吸道發乾,時間長了頭暈,容易疲勞,下班以後就沒有問題了,而且同樓其他工作人員也有這種感覺;

表現12、新裝修的家庭和寫字樓的房間或者新買的家具有刺眼、刺鼻等刺激性異味,而且超過一年仍然氣味不散。

室內環境污染治理錯誤表現

由於室內空氣污染直接危害健康和生命,我們應當認識到室內空氣污染問題的嚴重性,並尋求檢測和治理辦法。但仍有不少人對室內污染後是否需要進行室內空氣監測認識不足。綠房子環保家他們有的嫌麻煩,自認為不會對身體造成多大的危害,只要開開門窗,房間裡放些綠色植物就行了,其實,植物去除家具異味的功效有限,只能作為室內環境治理的輔助手段。說得更明確一點就是只有當室內空氣輕度的污染時,植物才能為去除家具異味起一點小的作用,如果室內空氣污染嚴重時,植物就無能為力了。此外,即使在植物吸收有害氣體的同時,人也在同步吸收有害氣體。

有的覺得房間裡氣味不大,不需要檢測。也有的人認為家居及裝修材料都是自己精心挑選的環保產品,不會有污染等等。其實,環保裝飾材料只是指有害物質的含量在一定的限量以下,但不是完全沒有,如果在一間房間內大量使用,由於累加效應,仍可能造成室內空氣品質不符合要求,甚至嚴重超標。另外,在裝飾材料中的很多有害物質憑肉眼和嗅覺是無法分辨的。如苯系物刺激性氣味並不大,但對人體的危害非常大。再如放射性氣體氡無氣味,但可引發肺癌,是僅次於吸菸的第二大危險因素。因此,每個家庭和個人一定要對室內裝修污染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和防範意識。應當明白一旦因空氣污染對自身健康造成危害,不僅影響工作學習,還會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更何況如果因污染引發白血病、肺癌等,則治療起來很困難,甚至於危及生命。

標準體系

室內環境標準體系包括以下七個部分,現分別加以敘述。

1.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GB/T18883-2002,共有19項指標,共分四類室內環境質量參數,它全面地列出了空氣中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的各項因素,屬於綜合性的質量標準。

2. 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對於具體的公共場所(室內環境),根據其具體環境特點及與人體健康等因素,分別規定了室內應檢測的參數,除空氣參數外,有的公共場所還包括了噪聲、照度。

3.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技術規範,是指:是“規定產品、過程或服務應滿足的技術要求的檔案”,GB/T20000.1-2002當經協商一致並由公認機構批准時,它可以是標準(或標準的一部分)。《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就是一種強制性國家標準,其標準號為GB50325-2001。

規程,是“為設備、構件或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維護或使用而推薦慣例或程式的檔案”(GB/T20000.1-2002)。當協商一致並由公認機構批准時,它可以是標準(或標準的一部分)。例如,北京市2004年頒布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程》就是一種強制性地方標準,其標準號為DBJ01-91-2004。

上述“規範”和“規程”是針對民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時,對室內環境污染物(甲醛、氨、苯、氡、TVOC)的濃度限量做出明確規定,屬於具有明確用途的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4.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室內環境污染物主要來自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八種)和建築材料(兩種)。

為此,國家出台了這10種材料的有害物質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每種裝飾裝修材料依其組成特性,分別確定了具體有害物質的限量值。這10項國家標準,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在全國範圍內適用,它是對影響室內空氣品質的主要污染物的控制標準。

5. 室內環境基礎標準、方法標準

室內環境基礎標準是指在環境標準化工作範圍內,對有指導意義的符號、代號、指南、程式、導則及其他通用技術要求等做出的技術規定。它是制定其他環境標準的基礎。室內環境基礎標準主要包括管理標準、名詞術語標準、符號代號以及空氣監測技術導則等。

室內環境檢測方法標準是指為統一室內環境檢測的採樣、保存、結果計算和測定方法所做出的技術規定。其標準的構建,主要採用已頒布使用的“環境空氣”的檢測方法和“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另一部分是以“附錄”的形式同“室內環境標準”一併發布。

6. 室內環境標準樣品標準和儀器設備標準

室內環境監測的標準分析方法都是相對標準樣品進行定量的方法即相對分析法。因此室內監測離不開標準物質(樣品),已有專門用於

室內環境監測用的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

碳、二氧化碳等標準樣品(有標準樣品號、標準值及不確定度的證書),可在國家環保總局標準物質研究所購買。

室內環境檢測儀器標的主要是為了保證室內環境檢測數據的可*性和可比性,對檢測儀器的技術要求所作出的統一規定。室內環境檢測用的現場直讀的檢測儀器的技術要求,多體現在空氣品質檢測的標準和檢測方法的標準中,必須按此技術要求選購檢測儀器。

7. 室內環境質量“單行標準”

1995年以來,室內環境質量越來受到人們的關注,特別是一些污染

物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危害的個案不斷出現,因此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相繼制定和頒發了 以單一種污染物在環境的控制限量的室內衛生標準,即室內環境質量標準

治理法規

為保護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我國已相繼頒發了《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等一系列標準法規。根據國家有關裝修和室內空氣品質的標準,上海市也制定了《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的規定。我國與室內裝飾環境檢測有關的主要法律法規有以下這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0)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GB/T18883-2002)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18580-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1-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內牆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2-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3-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5-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6-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膠粘劑有害物質釋放限量》(GB18587-2001)

《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DB31/30-2003)

控制規範

實施日期:2002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25--2001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主編部門:河南省建設廳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2002年1月1日

1.總則

1.0.1為了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保障公眾健康,維護公共利益,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全全適用,特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築工程及其室內裝修工程的環境污染控制。本規範不適用於構築物和有特殊淨化衛生要求的民用建築工程。

1.0.3本規範中實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

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學污染物甲醛、氨、苯及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

1.0.4民用建築工程按不同的室內環境要求分為以下兩類:

1、Ⅰ類民用建築工程:住宅、辦公樓、醫院病房、老年建築、幼稚園、學校教室等建築工程;

2、類民用建築工程:旅店、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商場(店)、公共運輸工具等候室、醫院候診室、飯館、理髮店等公共建築。

1.0.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遵守國家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工程設計、施工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的建築材料和裝修材料。

1.0.6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設計規定

根據住建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2011)對室內環境作出相關規定,內容摘錄如下:

7 室內環境

7.1 日照、天然採光、遮陽

7.1.1 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能獲得冬季日照。

7.1.2 需要獲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間的窗洞開口寬度不應小於0.60m。

7.1.3臥室、起居室(廳)、廚房應有天然採光。

7.1.4 臥室、起居室(廳)、廚房的採光係數不應低於1%;當住宅樓梯間設定採光窗時,採光係數不應低於0.5%。

7.1.5 臥室、起居室(廳)、廚房的採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積比不應低於1/7。

7.1.6 當住宅樓梯間設定採光窗時,採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積比不應低於1/12。

7.1.7 採光窗下沿離樓面或地面高度低於0.50m的窗洞口面積不計入採光面積內,窗洞口上沿距地面高度不宜低於2.00m。

7.1.8 除嚴寒地區外,住宅的居住空間朝西外窗應採取外遮陽措施,住宅的居住空間朝東外窗宜採取外遮陽措施。當住宅採用天窗、斜屋頂窗採光時,應採取活動遮陽措施。

7.2 自然通風

7.2.1 臥室、起居室(廳)、廚房應有自然通風。

7.2.2 住宅的平面空間組織、剖面設計、門窗的位置、方向和開啟方式的設定,應有利於組織室內自然通風。單朝向住宅宜採取改善自然通風的措施。

7.2.3 每套住宅的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於地面面積的5%。

7.2.4 採用自然通風的房間,其直接或間接自然通風開口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臥室、起居室(廳)、明衛生間的直接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於該房間地板面積的1/20;當採用自然通風的房間外設定陽台時,陽台的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於採用自然通風的房間和陽台地板面積總和的1/20;

2. 廚房的直接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於該房間地板面積的1/10,並不得小於0.60 m2;當廚房外設定陽台時,陽台的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於廚房和陽台地板面積總和的1/10,並不得小於0.60 m2。

7.3 隔聲、降噪

7.3.1 住宅臥室、起居室(廳)內噪聲級,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晝間臥室內的等效連續A聲級不應大於45dB;

2. 夜間臥室內的等效連續A聲級不應大於37dB;

3. 起居室(廳)的等效連續A聲級不應大於45dB。

7.3.2 分戶牆和分戶樓板的空氣聲隔聲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分隔臥室、起居室(廳)的分戶牆和分戶樓板,空氣聲隔聲評價量(RW+C)應大於45 dB;

2.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的樓板,空氣聲隔聲評價量(RW+Ctr)應大於51 dB。

7.3.3 臥室、起居室(廳)的分戶樓板的計權規範化撞擊聲壓級宜小於75 dB。當條件受到限制時,住宅分戶樓板的計權規範化撞擊聲壓級應小於85dB,且應在樓板上預留可供今後改善的條件。

7.3.4 住宅建築的體形、朝向和平面布置應有利於噪聲控制。在住宅平面設計時,當臥室、起居室(廳)布置在噪聲源一側時,外窗應採取隔聲降噪措施;當居住空間與可能產生噪聲的房間相鄰時,分隔牆和分隔樓板應採取隔聲降噪措施;當內天井、凹天井中設定相鄰戶間視窗時,宜採取隔聲降噪措施。

7.3.5 起居室(廳)不宜緊鄰電梯布置。受條件限制起居室(廳)緊鄰電梯布置時,必須採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

7.4 防水、防潮

7.4.1 住宅的屋面、地面、外牆、外窗應能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內。

7.4.2 住宅的屋面和外牆的內表面在室內溫度、濕度設計條件下不應出現結露。

7.5 室內空氣品質

7.5.1 住宅室內裝修設計宜進行環境空氣品質預評價。

7.5.2 在選用住宅建築材料、室內裝修材料以及選擇施工工藝時,應控制有害物質的含量。

7.5.3住宅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活度和濃度應符合表7.5.3的規定。

表7.5.3住宅室內空氣污染物限值

污染物名稱活度、濃度限值

氡≤200(Bq/m3)

游離甲醛≤0.08(mg/m3)

苯≤0.09(mg/m3)

氨≤0.2(mg/m3)

TVOC≤0.5(mg/m3)

室內環境污染控制

1)《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01。中控制的室內環境污染物為:氡(勉Rn)、甲醛、氨、苯和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2)住宅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等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設計、施工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裝飾裝修材料。

3)對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關規定氡(勉Rn)、甲醛、氨、苯和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含量全部或部分進行檢測,其污染物濃度限值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住宅裝飾裝修後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限值

室內環境污染物

濃度限值

氡/(吲m3) ≤200
甲醛/(Ⅱ】g,m3) ≤O,08
苯/(neJm~) ≤O,09
氨/(叫m3) ≤O,20
總揮發性有機物TVCO/(N/m3) ≤O,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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