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華璞

孫華璞

孫華璞,男,漢族,1956年11月出生,山東聊城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學歷,法律碩士學位,二級大法官。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

1984.07—1985.10,最高人民法院書記員(科員級)

1985.10—1988.0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書記員(正科級)

1988.08—1992.1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審判員(副處級)

1992.11—1995.05,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審判員(正處級,其間:1992.11-1994.08,掛職任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1995.05—1998.11,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審判員(副局級,其間:1995.05-1997.08,掛職任河南省商丘地區行署副專員)

1998.11—2000.09,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

2000.09—2002.02,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2002.02—2002.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其間:1999.09-2002.07,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

2002.10—2003.0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正局級)

2003.04—2004.0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2004.06—2004.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4.10—2005.07,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5.07—2007.12,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7.12—2008.01,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08.01—2014.05,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4.05—2015.04,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級幹部

2015.04—2015.07,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2015.07—,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孫華璞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中國大法官

大法官都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的領導幹部,既有審判權力,也有管理權力。大法官應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繼續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承擔起帶領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貢獻應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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