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本文(1891~1979)

孫本文(1891~1979)

"中國社會學家、社會心理學家。 1926~1928年在復旦大學講授社會學。 1930年,發起成立中國社會學社

孫本文(1891~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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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本文(1891~1979)中國社會學家、社會心理學家。號時哲,江蘇吳江人。1918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文科哲學門。1921~1926年留學美國,獲紐約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26~1928年在復旦大學講授社會學。1929~1949年任中央大學教授,並長期兼任社會學系主任。1928年與吳澤霖吳景超等發起成立“東南社會學會”。1930年,發起成立中國社會學社,任正理事,並主編《社會學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長期在南京大學地理系、哲學系任教。曾任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聯合會理事,南京市經濟學會理事、副會長等職。1979年2月21日逝世。主要著作有:《社會學上之文化論》(1927)、《社會變遷》(1929)、《社會學原理》(1935)、《現代中國社會問題》(4卷,1942~1943)、《社會思想》(1945)、《社會心理學》(1946)、《近代社會學發展史》(1947)、《當代中國社會學》(1948)等。
孫本文先後受教於美國社會學家F.H.吉丁斯R.E.帕克W.F.奧格本等人,深受心理學派和文化學派的影響。他側重於社會文化因素與心理因素的研究,著力闡釋文化與態度的互動作用,運用文化與態度二因素(積極活動的要素)剖析社會現象,說明社會問題。他以“社會學的社會心理學”觀點研究個人行為所受的社會影響和個人行為對於社會的影響,認為人類心理特質是在文化環境中陶冶而成的,是文化的一種反映,文化達何種程度,心理即生何種變化。強調無文化即無社會,欲改造社會即在改造文化,並力主用文化社會學的觀點來具體解釋人口現象。認為文化是人口現象的基本因素,人口發展的狀況,須視文化的狀況而定。他綜合國內外社會學的研究成果,建立了綜合學派的社會學體系,即從社會整體的觀點、結合的觀點、有機的觀點、演進的觀點綜合觀察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社會行為。認為個人在社會中的行為,或社會中個人的行為是社會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社會行為則是社會學研究的對象,也是社會學體系的出發點。社會行為大致包括:①人與人之間性質最單純的社會行為,即基本的社會行為,如互動行為、集體行為;②人與人之間性質複雜的社會行為,即複合的社會行為,如團體行為、社區行為。他認為,從社會行為出發,可引發出有關社會行為的 5類重要的問題,即:①社會行為的因素問題(或社會因素問題);②社會行為表現的過程問題(或社會過程問題);③社會行為表現的機構問題(或社會組織問題);④社會行為表現的功能或控制問題(或社會控制問題);⑤社會行為變遷的內容與方向問題(或社會變遷問題)。前 4類為靜的問題,最後一類為動的問題。從上述5類問題出發,可展開社會學的主要內容。他借鑑社會學創始人的分類法,依各種科學的性質,分一切科學為物質科學、生物科學與社會科學。每類科學又各分具體與抽象兩類。具體科學中又分為普通、特殊、敘述、套用 4小類。他把社會科學分為普通的與特殊的兩類,認為社會學研究社會的共通現象與共同原理,所以是一種普通的科學,而研究社會的特殊方面的則為特殊的科學。後來學術界把這種分類稱為折衷的科學分類。孫本文的研究領域還包括經濟學、人口學等學科,曾提出過 8億人口是中國“適度人口”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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