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撒瑪利亞人

好撒瑪利亞人

“好撒瑪利亞人”(The good Samaritan)是引自基督教文化中一個著名成語和口頭語,意為好心人、見義勇為者。 源自於《新約聖經》“路加福音”中耶穌基督講的寓言: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有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不聞不問。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不顧教派隔閡善意照應他,還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旅店。

基本信息

起源

好撒瑪利亞人

“好撒瑪利亞人”源自於《新約聖經》“路加福音”中耶穌基督講的寓言: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有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不聞不問。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不顧教派隔閡善意照應他,還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旅店。

在耶穌時代,猶太人蔑視撒瑪利亞人,認為他們是混血的異族人。撒瑪利亞人在基利波山(距耶路撒冷以北約50公里)有自己的神殿。耶穌用這個寓言說明,鑑別人的標準是人心而不是人的身份。猶太人自己的祭司和利未人雖然是神職人員但見死不救,仇敵卻成了救命恩人。

法案

好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是給傷者、病人的自願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於使人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該法律的名稱來源於《聖經》中耶穌所做的好撒馬利亞人的著名比喻。

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例如義大利、日本、法國、西班牙,以及加拿大的魁北克,好撒馬利亞人法要求公民有義務幫助遭遇困難的人(如聯絡有關部門),除非這樣做會傷害到自身。

德國有法例規定“無視提供協助的責任”是違法的,在必要情況下,公民有義務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則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責。在德國,必須有緊急救助知識,才能獲取駕駛執照。

比喻

親愛的朋友:

“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相信大部分基督徒都會回答:“當相信主耶穌。”在福音書里,主耶穌兩次被問到這個問題,而他也給了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答案:“當遵守神的誡命。”

到底得永生是靠“相信耶穌”還是“遵守誡命”?這兩者是不是如我們想像一樣的水火不相容?到底我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讓我們一起來看一個家喻戶曉的比喻——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讓我們一起讀路加福音10章25-37節: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相信很多人,不管是信主或是沒信主的,都聽過這個比喻,因為這個比喻實在非常有名。有人還把它編成劇本,以話劇的形式演繹裡面的道理。現在,讓我們按部就班地來明白這個比喻所傳達的信息。

是什麼事情引發主耶穌說出這個比喻的呢?答案在第25節:“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原來這個比喻是跟“永生”有關係的。一個猶太人的律法師,就是一個精通舊約律法的老師,問了主耶穌一個人生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關於永生的問題——到底一個人該作什麼才能夠承受永生呢?於是,主耶穌就以“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回答這個問題。

請大家特別留意: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是跟永生有關係的。很多人提到這個比喻時,以為它只是教導我們去照顧鄰舍、關心有需要的人、多行善、積德等等。當然,信主的人應該關心鄰舍,應該行善,這些都是絕對正確的。但是,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不僅教導我們要關心鄰舍,它還要告訴我們得永生的途徑,也就是得救的途徑。希望大家思想這個比喻時,緊記這一點。

既然這個比喻是關於永生的,那么,一個人該怎么做才能夠得永生呢?如果你的朋友問這個問題,你會如何回答呢?告訴他:“很簡單,你只需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耶穌基督為主,就必得永生了”?把一節耳熟能詳的經文背誦出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還是告訴他:“要得永生是件很簡單的事情,只要信耶穌,就可以了”?如何才可以得永生?你的答案是什麼呢?

當律法師尋求得永生的途徑,主耶穌是如何回答的呢?很奇妙,主耶穌用另一個問題來回答律法師的提問。第26節:“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主耶穌常常用提問的方式來回答問題,他不喜歡直接把答案說出來,他要我們動腦筋思考問題。所以,他喜歡採用啟發性的方法來教導我們,他絕對不鼓勵我們不假思索就接受他的答案。他反過來問律法師:“律法上寫的是什麼呢?”意思就是:“既然你是律法的教師,就必定知道律法是如何教導人得永生的,律法是怎么說的呢?所有誡命總結起來要教導我們什麼呢?”

律法

律法師清楚知道,雖然舊約有很多誡命,但它們的總綱就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去愛神,以及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結,其他誡命都是從這兩條誡命延伸出去的。而主耶穌給予律法師的回答就是:“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你按照律法的總綱去生活,就必得永生。”主耶穌的回答令你驚訝嗎?

一個人當怎樣行才能夠得永生?這確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很多時候,不信主的朋友也會問這個問題,我們千萬不要以教會的傳統答案來代替聖經的教導。當人家提出這個問題時,千萬不要輕率回答,我們必須按照聖經的教導來回答。主耶穌給律法師的答案令你驚訝嗎?如果有人問你得永生的途徑,你會不會這樣回答呢?請一起來看馬太福音19章16-17節: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當年輕的財主向主耶穌提出同樣的問題時,主耶穌同樣地也跟他談到律法和誡命。主耶穌給的答案還是一樣:“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所以,主耶穌給律法師的答案並不是出於偶然,也不是因人而定的。不是的,向不同的對象,在不同的場合,主耶穌的答案都是一致的。當人們提問關於得永生的途徑時,主耶穌都跟他們談律法,不論提問的是律法師還是年輕的財主。

可是,使徒約翰不是說:“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嗎?難道這不是出自聖經嗎?為什麼使徒約翰的答案跟主耶穌的不一樣呢?是的,你說得不錯,剛才那段經文確是出自聖經的約翰福音3章16節。聖經會自相矛盾嗎?聖經會提出兩個截然不同的答案嗎?聖經是否跟快餐店一樣,提供好幾種套餐任君挑選,讓你隨自己的口味,選擇不同的得永生的途徑?

相信神=遵行誡命

其實,如果明白使徒約翰所說的“相信”,就知道他的教導跟主耶穌的沒有兩樣。對約翰來說,“信”不僅是“相信”神的存在那么簡單,而是“信任”神的意思。如果一個人真的信任神,就必然會按照他的吩咐去行,也就是按照他的誡命去生活。所以,對於得永生,使徒約翰的看法跟主耶穌是一樣的,只不過他用不同的字眼來表達而已。那么,我們又當如何理解羅馬書10章9-10節呢?那裡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表面看來,保羅的觀點跟主耶穌的教導很不同。保羅認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似乎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為什麼主耶穌卻把得救弄得那么複雜呢?既要我們遵行誡命,又要我們舍己、背十字架、撇下一切跟隨他。到底得永生是容易還是困難呢?是否單單相信就足夠呢?我們千萬不要理解錯了,保羅並不是說:“只要心裡相信就足夠了。”讓我們一起來看羅馬書2章13節: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保羅在這裡很清楚地說:“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稱義。”保羅並不是一面倒地只要求“心裡相信”,而不需要遵行律法。不是的,他清楚知道,在神面前,只有行律法的人才被稱為義。讓我們也看羅馬書13章8-10節:

凡事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象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我特別選了羅馬書的經文,好讓大家能夠清楚看見,即使在保羅的教導中,也有遵行律法這方面的教導。問題不是在於聖經,而是在於我們只側重某方面的教導,卻忽略了另一部分重要的真理。保羅卻是非常平衡的,他的教導建基在主耶穌的教導上。我們以為只要心裡相信耶穌就足夠了,其他一切誡命都可以置之不理。不是的,保羅告訴我們要彼此相愛,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成全律法。為什麼保羅要我們成全律法呢?答案就在馬太福音5章17-20節: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里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里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主耶穌很了解我們的心態,他知道很多人會假設,既然神賜下了恩典,我們就不需要理會律法了。所以,主耶穌告訴我們,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我希望大家明白一個非常重要的聖經概念:“相信神”跟“遵行神的誡命”是同一件事情。為什麼呢?因為靠自己的能力,我們無法遵行神的律法;我們必須依靠主耶穌,信任他,跟隨他,讓他改變我們的生命,才能夠遵行他的誡命。但是,“相信”絕對不能代替遵守律法。我們千萬不要以為,“相信主耶穌”跟“遵守神的誡命”是水火不相容的。

其實,“相信”就是“遵行律法”的途徑。主耶穌說得很清楚,要得永生,就必須遵守誡命。當然,要強調的是,這裡所說的“律法”不是指那些規條、儀文、死的條例,而是指律法的精神。什麼是律法的精神呢?這是跟愛有關的,就是盡心盡意盡力去愛神和愛人如己。律法的精神是不能夠廢去的,即使天地都要廢去,它也不能夠廢去,它還成為我們得生命的條件。怎么樣才能夠符合得永生的條件呢?我們靠自己是無法滿足這些條件的,惟有透過相信主耶穌,跟隨他,依靠他的幫助,讓他徹底改變我們的生命,我們才能夠達到律法的精神。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承受永生。

明白了嗎?“相信耶穌”跟“遵守神的誡命”是同一件事情的兩面。我們透過“信”來改變我們的生命,而生命需要被改變到什麼程度呢?就是直到我們能夠滿足律法的精神為止。當我們能夠盡心盡意盡力去愛神,也能夠愛人如己,就能夠真正滿足律法的精神了。

愛神和愛人是分不開的

我們用了一些時間探討這個問題,因為不少人對這個問題感到非常混淆。我們必須清楚掌握這個問題的核心,才能夠明白這個比喻的內容。現在讓我們回到路加福音第10章,仔細地來看這個比喻。這個比喻的內容集中在“愛人如己”這個部分。你覺得奇怪嗎?盡心盡意盡力愛神,以及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才是律法的總綱,為什麼主耶穌沒有提及第一條誡命呢?同樣的,為什麼保羅在羅馬書13章10節只說“愛人如己就成全了律法”?難道我們不需要愛神嗎?

其實保羅沒有說錯,因為愛神和愛人兩者是合而為一的。愛神和愛人兩者是不可分割的,正如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4章20節說:“人若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如果我們不愛看得見的人,卻自稱愛看不見的神,就只是在自欺欺人。神高高在天上,你用什麼方法去愛他呢?唱詩歌讚美他?你的歌聲真的特別悅耳動聽嗎?透過多讀聖經來愛他?多讀聖經是誰得益處呢?是你還是神呢?

使徒約翰說得非常清楚,除非我們腳踏實地愛看得見的人,除非我們愛“基督的身體”――教會,要不然,我們如何能夠具體地愛神呢?我們可以用什麼方法表達對神的愛呢?況且,愛神比愛人容易多了。神這么愛我們,賜這么豐盛的恩典給我們,要愛他並不太困難。要愛人卻真是談何容易啊!你會說:“這個人什麼時候幫助過我呢?他不但沒有幫助我,反而經常得罪我,要我去愛他?真是太困難了!愛主耶穌就容易得多了,因為他愛我,為我舍己,為我釘十字架。要我去愛那個傷害我的人,真的不可能!”

這不僅是很多基督徒的心聲,也是律法師的心聲。對他來說,“盡心盡意盡力愛神”是沒有問題的,他非常樂意這樣做,至於“愛人如己”嘛,就有困難了。所以他問主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於是,主耶穌就說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回答這個問題。

祭司和利未人

這個比喻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從耶路撒冷往耶利哥的道路是一條很重要的道路,它連線耶路撒冷和耶利哥兩個城市。這條道路不僅偏僻,而且沿途有很多山嶺,是強盜匿藏的最好地方;因此,沿路有很多強盜出沒,搶劫旅客的財物。比喻里有一個往耶利哥去的旅客,在路上遇到了強盜,錢財和衣服也被搶光了,還被打至半死。有一個祭司經過,看見他便繞道而走。後來,有一個利未人經過,也是不理他就走了。為什麼祭司和利未人都不幫助他呢?因為祭司是在聖殿理負責獻祭的,而利未人是祭司的助手,幫助祭司處理聖殿里的工作。他們沒有停下來幫助那個人,可能是因為趕著去聖殿工作。

另外需要一提的是,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如果有人摸了死人,他就不潔淨了。比喻告訴我們,強盜把那人打個半死。祭司和利未人可能以為他已經死了,或者快死了;如果他們上前幫忙,萬一沾染了不潔,就不能到聖殿里工作,他們的服侍便會受到影響。另外,祭司在聖殿獻祭,祭物的部分是歸他所有的。如果不能擔當獻祭的工作,他就沒有權拿取祭物,也就是說,他會損失當天的收入,也會影響到家裡的人。所以,對祭司來說,他需要考慮的很多:“到底這個人是死了,還是尚有氣息呢?我必須要親手摸摸他才知道,萬一他真的死了,摸了他豈不就玷污了自己嗎?既然有這個風險,倒不如不理他,快快離開為妙。”所以,這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以致祭司和利未人都沒有停下來幫助那個受傷的人。

撒瑪利亞人

後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幫助了那個受傷的人。你知道“撒瑪利亞人”是什麼人嗎?撒瑪利亞人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通婚的後代,是混血兒,他們在猶太人眼中是沒有地位的。一直以來,猶太人都是非常重視血統的純正,因為舊約的律例規定,猶太人不可以跟外邦人通婚,免得被外邦人引誘而背棄他們的宗教信仰。因為撒瑪利亞人的血統不純正,所以猶太人非常輕視他們。這些背景幫助我們明白,為什麼猶太人向來都非常討厭撒瑪利亞人。

為什麼在比喻里,主耶穌特別提到撒瑪利亞人呢?明明知道猶太人極其討厭撒瑪利亞人,為什麼主耶穌偏偏選他作為比喻的主角呢?在約翰福音第8章,猶太人批評主耶穌,說他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被鬼附著的。對猶太人來說,被稱為“撒瑪利亞人”是一種侮辱。另外,在約翰福音第4章,主耶穌跟一個撒瑪利亞婦人傳福音,就使門徒非常詫異,他們心裡想:“為什麼老師會跟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呢?猶太人跟撒瑪利亞人是互不來往的,為什麼老師要跟她談話呢?” 所以,從聖經不同的記載,我們知道猶太人對撒瑪利亞人是存著很大成見的。

這個比喻特別的地方就是,雖然猶太人向來也是自以為是,瞧不起撒瑪利亞人,但這個被蔑視的撒瑪利亞人竟然會主動幫助他的世仇。相反的,祭司和利未人雖然是猶太人,卻沒有憐憫自己受傷的同胞。這是多么強烈的一個對比。

代價

撒瑪利亞人幫助那個受傷的猶太人,需要付上什麼代價呢?首先,他要放下自己的事務,撥出時間去料理這個人。他把油和酒倒在那人的傷口,替他包裹,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他的幫助並沒有到此為止,他還帶那個人到一間旅店,讓他可以養傷。能夠這樣舍己的人實在是寥寥可數。以前,有一個修讀社會系的學生做了一個實驗,他在繁忙的捷運站假裝跌倒,看看有沒有人會主動前來幫助他。結果他等了整整一個小時也沒有人理會,因為每個人都是掛念自己的事,沒有時間照顧其他人。

請不要這么快批評別人沒有愛心。如果你經過那個強盜出沒的地方,又會怎樣呢?會停下來幫助那個受傷的猶太人嗎?我猜大多數人都會儘快離開,明知有盜賊出沒,而且還有受害者躺在眼前,還不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嗎?況且要帶著一個受傷的人一起走,需要的時間必然增加很多倍;因為他已經被強盜打得半死,你不能太急,必須慢慢走才行。如果慢慢走,可能很晚才能到達旅館。那時候,天已經黑了,情況會更加危險,遇到盜賊的機會就更高了。

舉個例子,當你工作完畢,或者看完電影,或者跟朋友吃完晚飯,經過一條常常發生搶劫的街道,也必定會儘快離開。如果你看見有一個人被賊打傷,躺在街上,會怎么辦呢?幫助他便會耽誤時間,說不定停下來幫助他的時候,匿藏在附近的匪徒就會乘機出來搶你的東西,實在非常危險。如果替他找公安、辦手續,就擔擱得更晚了,可能要深夜一兩點才能回家。還有,如果你伸張公義,那些盜賊會懷恨在心,找機會報復,下一次經過那地方,你的危險就更大了。從耶利哥去耶路撒冷只有這條路可走,再沒有別的路了。但是,比喻中的撒瑪利亞人完全沒有考慮自己的安全,為了救這個猶太人,他願意不顧自己的安危,真是難能可貴。

另外,第35節告訴我們,撒瑪利亞人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吩咐他去照應那個受傷的人。所以,除了願意花時間,願意冒生命危險去救這個人,撒瑪利亞人還出錢去照顧他。你知道“二錢銀子”等於多少錢嗎?是當時一個工人兩天的工資。你會拿出二錢銀子去幫助一個輕看你的人嗎?可能你會說:“二錢銀子不是一個大數目,拿這一點錢出來沒有問題。拿二錢銀子獻給神沒有什麼大不了呀!”如果仔細讀這個比喻,我們發覺撒瑪利亞人所付出的其實不只二錢銀子;讓我們讀第35節: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撒瑪利亞人竟然願意完全承擔傷者所有的費用!這絕對不是兩錢銀子這么簡單。我們都知道,現在住院看病的費用都非常昂貴。一個被打得半死的人需要多長時間的治療才能痊癒?如果需要動手術,醫療費更會大大增加。要照顧這個傷者,直到他痊癒為止,所需要的費用是難以估計的,可能是筆龐大的費用,所以千萬不要以為他只是支付了兩錢銀子而已。

還有,撒瑪利亞人跟這個傷者只是陌路相逢,大家互不相識,傷者痊癒後會不會把錢還給他,他絕對沒有把握。很明顯,撒瑪利亞人並不是為了得到回報,正如主耶穌在路加福音6章35節說:“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主耶穌吩咐我們在幫助人的時候,不要期望回報,這就是愛人如己了;這樣,我們就可以作神的兒女。雖然猶太人向來輕視撒瑪利亞人,但是,這個撒瑪利亞人卻沒有計較。當他看見對方有危難,就全力以赴去幫助。雖然要冒險,也會有經濟損失,但是,他還是樂意幫助到底。主耶穌透過這個比喻教導我們“愛人如己”的涵義。如果不是神改變你的生命,讓你可以愛人如己,你是無法承受永生的。“信耶穌”就是讓耶穌來改變你的生命,讓你能夠遵守神的誡命,完成律法的精神。

誰是我的鄰舍

當律法師問主耶穌,該作什麼才能夠承受永生時,主耶穌便把他的眼目轉向“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和“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上。律法師跟著又問主耶穌,到底誰才是他的鄰舍呢?很多時候,我們心裡也存著同樣的問題。我們知道聖經要求我們愛人如己,但誰是我的鄰舍呢?這個算不算?那個是不是?看完了這個比喻,你知道誰是你的鄰舍嗎?如果不曉得,你又怎樣學習去愛鄰舍如同自己呢?

一般來說,我們以為撒瑪利亞人便是鄰舍。但當我們仔細查考就會發覺,比喻中所談到的關係是顛倒過來的。請留意,撒瑪利亞人沒有被強盜打個半死,是那個猶太人被打個半死。簡單來說,需要幫助的不是撒瑪利亞人,而是那個猶太人。為什麼主耶穌把律法師的問題顛倒呢?律法師要知道誰是他的鄰舍,好讓自己能夠學習愛鄰舍如同自己。但是,主耶穌卻把關係顛倒過來,在比喻中被打的是猶太人,願意幫助他的卻是他的敵人―― 撒瑪利亞人!真是有意思!

你明白主的用意嗎?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主耶穌卻把角色顛倒過來,主耶穌想要告訴律法師:愛鄰舍如同自己的意思是,你就是那個人,那個人就是你自己;當你把角色倒過來,就知道誰是你的鄰舍了!你就開始明白什麼是愛鄰舍如同自己了。

如果你想去幫助別人,就會想:“誰是我的鄰舍呢?我該幫助誰呢?是這個人還是那個人呢?”但是,如果角色一變,受害者是你,無助地躺在地上的是你,你還會諸多挑剔,說:“不要這個人來幫我,不要那個人來幫我,因為他們不是我的鄰舍”嗎?當然不會。誰來救你都不要緊,最要緊的是有人來救你。當你身處危難,孤立無援的時候,你就懂得回答“誰是我的鄰舍”這個問題了。當你處身緊急關頭時,就不會諸多挑剔,你會希望每個人都是你的鄰舍,對不對?主耶穌故意把角色扭轉,把律法師放在受害者的位置,好讓他能夠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要不然,律法師永遠只能站在“援助者”那個位置,以為自己有權利來決定誰是鄰舍,而這樣的態度是永遠都不可能去愛人如己的。

在你心目中,有沒有一些人是你不喜歡的呢?那也許是你單位里的同事,或者是住在隔壁的鄰居,因為每逢周末,他老是大聲地播放流行歌曲,吵得雞犬不寧,讓你無法入睡?又或者是教會裡的某某弟兄、某某姊妹,不管怎么樣你老是看他不順眼,覺得他面目可憎?如果要你去幫助這些人,你肯定有很大的掙扎。但是,如果角色一顛倒,喊“救命”的是你,來救你的是你的對頭,你會接受他的幫助嗎?如果問題不大,你或許還會拒絕。但是,如果是遇到生命危險的話,你肯定不會挑三挑四,即使是你最憎惡的人前來救你,你也不會拒絕的,對嗎?

愛人如己=看待對方如同自己

主耶穌借著這個比喻幫助律法師明白“愛人如己”的意思。愛人如己,就是看待對方如同自己。當看見有人受傷躺在地上,你應該設身處地想:“如果躺在地上的是我,我希望得到什麼樣的幫助呢?”愛人如己並不是做一些好事這么簡單,而是要愛人如同自己。主耶穌也不是說:“你去多點關心人就是遵行了神的誡命了。”沒有這么簡單,主耶穌要我們愛人如同愛自己一樣。

“愛人如己”是怎么樣的愛呢?就是看對方為自己,看自己為對方;你就是他,他就是你。拿一塊錢給乞丐,奉獻一筆錢去救災,都是愛的表現,但只是一般普通的愛,卻不是這個比喻中“愛人如同自己”的愛。這兩種不同的愛是有天淵之別的。所以,即使你做了一些好事,幫助了有需要的人,也千萬不要沾沾自喜,以為完成了神的誡命。不要自欺欺人,聖經要求我們愛人如己,這是一個非常崇高的標準。

生命必須徹底被改變

好了,讓我總結一下這信息的內容。透過“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我們看見:我們的生命必須被改變,而這個改變不是一次過的。當然,我們不需要等到有人被打個半死,才實踐“愛人如己”的教導。主耶穌透過這個故事來說明一個屬靈的道理,我們的心態、我們的生活方向都必須徹底改變。從今以後,我們必須“愛人如己”,為了他人的好處,甘願冒生命危險,擔當經濟的損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承受永生。到底你的生命改變了沒有呢?讓我們讀羅馬書5章5節: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保羅告訴我們,神透過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信耶穌就要遵行神的誡命。當一個人信了耶穌,領受了聖靈,有了新的生命,他會經歷到什麼樣的改變呢?他會經歷到神借著聖靈,把神的愛澆灌在他的心裡。這樣,他的生命便會開始改變,當他的生命被改變過來,就有能力完成神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意去愛神,並且愛人如己。所以,“信耶穌”和“遵行神的誡命”是沒有衝突的,也是不可分割的。

若你已經信了主,你需要問自己,有沒有經歷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有的話,為什麼每天所掛念的還是自己的事情呢?我們不需要說得太遠,即使是今天,從早晨到現在,你想的是什麼?做的又是什麼呢?是不是仍然在忙著為自己的需要去籌算和計畫呢?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困難,特別是現在經濟不景氣,我們的憂慮就更多了。即使基督徒也是時時刻刻為著自己的事、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經濟情況、自己的健康而憂慮;每天勞勞碌碌都是為了自己的事情。這樣,到底神有沒有將他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呢?到底你有沒有神的愛呢?如果沒有,那么可能你還不是真正地相信耶穌。因為,如果聖靈真的住在你裡面,他必然會把神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如果聖靈沒有把神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那么,可能你還沒有領受神所賜的聖靈。如果你沒有領受聖靈,就不是按著聖經的教導去信耶穌了。如果神真的把他的愛賜給你,你是不可能沒有改變的;如果你的生命沒有改變,那么,主耶穌釘十字架,對你來說,就只是理性上的知識而已。

把一切難處卸給神

另外,你有沒有留意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我們的需要永遠都是沒完沒了的。你越是想解決困難,困難就越來越多。為什麼不靠著神的恩典,把一切的難處卸給神,立定心志每天去顧念他人的需要呢?既然我們自己都有這么多難處,別人的困難肯定也不會比我們少。比喻中那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個半死,從屬靈的角度來看,世界上許多人的光景也是一樣。他們被魔鬼傷害,被擊打至奄奄一息,在死亡邊緣掙扎,如果再沒有人搶救,他們就沒有機會了。如果你袖手旁觀,視而不見,整天只專注自己的事情,為自己忙碌,你能說自己是一個認識神的基督徒嗎?

希望透過這個比喻,我們能夠腳踏實地去學習主耶穌的教導,願意承擔經濟的損失,願意放下舒適的生活,寧願為主受苦,寧願失去保障,願意放下自己。當我們勇於面對這一切,神便會透過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好讓我們可以去關心其他人。這樣,我們便能歡歡喜喜地說:“我們真是認識神的愛,因為他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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