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歧視

基因歧視

基因歧視是指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有可能從基因的角度對人類全體的遺傳傾向進行預測,這些遺傳信息的揭示和公開,將對攜帶某些“不利基因”或“缺陷基因”者的升學、就業、婚姻等社會活動產生不利的影響。基因歧視可以針對是針對一個人、一個家族或一個種族。攜帶有腫瘤、心血管病等疾病高發基因,或嗜菸酒、犯罪傾向基因以及智商、性格、生理基因,只能說是有某種傾向,即或是機體發育期中的重要隨機事件,或也許終生不表現,因而,在社會活動中受到不利影響和歧視是不公正的。

簡介

基因歧視 基因歧視

隨著人類基因組研究向縱深發展,21世紀的醫學真正實現“治本”、以預測和預防相結合為主,為利用基因技術治療疾病、改良物種開闢廣闊的前景,但同時有關問題也接踵而至。基因研究的成果“在給人類帶來福音的同時,也使人類面臨巨大的威脅和生存挑戰。”個人最具隱私性的信息——基因信息,能揭示個人的身體、智力狀況和性格特徵等情況,這些資料對升學、就業、婚姻、投保等都起決定性作用,一旦向他人和社會披露,可能會造成極端嚴重的後果,甚至形成新的社會歧視浪潮。基因歧視的存在使人類社會的不平等面臨著新的嚴峻考驗,並使原來奠基於個體之上的社會關係和人性觀念正遭受到空前的挑戰。

基因是個體遺傳信息的物質載體,是一種蛋白質分子結構,起承載、轉運、複製遺傳信息的作用。就人類基因而言,任何人都或多或少地帶有某些基因的缺陷,在基因問題上強加人為的所謂“好”或“壞”的價值判斷必然破壞基因平等原則,而首先就會導致基因歧視現象的產生。

一旦承認基因不平等,社會將進入一個嚴重的基於基因的分隔狀態。當前一些國家已經出現了對非正常基因攜帶者的就業、保險歧視等現象,並大有蔓延之勢。據報導美國北聖菲鐵路公司把對員工進行基因檢測的結果作為僱傭員工的基礎;另外,人壽健康保險公司根據基因檢測的結果,把對攜帶非正常基因的人群實行歧視對待;基因歧視滲透到教育部門,將學生按基因類型分類,教師們會忽視環境在培養學生過程中的作用,可能不重視甚至放棄“基因不良”的學生。如此下去,基因將會成為衡量一切的簡單標準,甚至成為一種霸權。

觀點形成

基因不平等

遺傳信息模型 遺傳信息模型

人類基因密碼的破譯揭示了人類生命的遺傳信息及人類將易患某種疾病,各種遺傳病未來也都可以得到早期基因診斷和基因治療。從這個意義來說,人類所有的疾病都是基因病,都能從基因中找出原因,而且每個人都帶有幾種“致病基因”。因此,就有人把那些對人類有益的基因稱為好基因,而把那些可能會引起疾病或不良性狀的基因稱為壞基因。這種分法是否科學尚且不論,但就人類基因而言,任何人都或多或少地帶有某些基因的缺陷。對每個人而言,發病的幾率幾乎是一樣的。

美國華盛頓特區經濟趨勢基金會總裁傑里米·里夫金指出在以基因革命為核心的生物技術世紀中“有關平等和民主的概念以及我們所憧憬的‘自由意志’與‘進步’的含義會被重新界定”。

基因決定論

2000年6月宣布繪就人類基因草圖,“到時,我們就像一個能預卜未來的先知,只要掌握了一個人的基因,就猶如掌握他的未來日記,不僅知道他將來的健康狀況,還可能知道他死亡的原因。”一旦測出人體的全部基因序列,那么想找哪個基因就可以“按圖索驥”。於是一些人開始誇大並神話基因的作用,提出“基因決定論”的觀點,認為“基因不僅決定我們的體形外貌,而且決定我們是同性戀或是異性戀者、我們的侵略性多強、甚至我們會不會信教”。

基因決定論者指出現實生活中的各種天才現象,像愛因斯坦的科學才能、梵谷的繪畫技藝等等,都是基因決定的結果;甚至認為基因科技能使人們能按自己的意願來設計和製造後代,並能將各種生命體優勢都集中到某個人身上。他們還指出基因決定著一個人的生老病死,注定人是不平等的,人天生就有等級,有優有劣。由於目前基因技術的“神秘化”,基因決定論仍有較大的影響,這對於形成整個社會的基因倫理是極為不利的。

表現

基因優生學

“基因優生”是在承認基因不平等的前提下提出,與傳統的“優生優良”完全不同。所謂基因優生,就是利用基因重組技術在男女受精卵結合成胚胎初期,添加對人類有益的遺傳基因,再去除對人類不利的基因,從而如願以償地“設計”出完美的下一代。這種試圖通過控制婚配遺傳因子來改進人種的做法是一種純粹的“基因歧視”,也將導致社會根本性的結構變化。

首先有可能導致人類社會兩極分化。通過基因技術,那些能將“優秀”基因傳給下一代的人,其後代越來越“優良”,而多數人則因保留有上代“有缺陷”的基因相對前者差距日趨加大,從而整個社會被分成兩級——“基因優生人”和“基因自然人”。隨著時間的推移,那將帶來難以對付的社會和倫理問題。其次,基因優生的最終結果將導致人種產生質變——“基因自然人”最後被淘汰。而那些“基因優生人”構成了一個全新的人種, 也會由於其結構過於單一,缺乏進化機制,從而會最終導致人種的退化甚至可能引起某些疾病的迅速蔓延。基因研究表明,轉基因的表達在當代或傳代過程中常常會減少甚至“沉默”。生物多樣性原則是自然界的一條基本原則,基因也應如此。

個人合法機會的剝奪

隨著基因研究技術的發展,一旦個人的遺傳密碼被破解和記錄在案,那些有基因缺陷的人極有可能遭到歧視。這種歧視剝奪了他們作為人類一員走入社會發揮才能,享受天賦人權的權利,將使社會缺乏人道,社會也將進入一個基於基因的分割狀態。

反對基因歧視

駁“基因決定論”

邱仁宗先生認為:“基因決定論的背後是一種線性的因果模型或檯球式因果模型”。基因決定的只是“可能的人”。一個人有某種基因,只能說這個人有基因所導致的那種性狀的傾向。根據遺傳學原理,基因的表現與外界環境的誘導密切相關,基因是否能最終表達還要受到周圍諸多因素的影響。現代醫學模式已由過去不科學不全面的“生物模式”轉變為現在的“生物一心理一社會”模式, 後者認為,人不單受基因遺傳的影響,也受後天的心理、思想和社會環境的影響,後天的影響同樣重要。

科學研究表明,同卵孿生人即使基因完全相同,也會在現實生活中形成極富個性的人。美國19世紀著名的“暹羅連體兄弟”基因完全一致,但性格卻截然相反。最近,德國科學家發現,哺乳動物的個別蛋白質的胺基酸會受到一種“編輯”機制影響不按照基因的原始排序製造;同時,哺乳動物中那些為數不多的RNA經過了“編輯”的基因都與大腦控制功能有關。這足以表明基因並非決定一切,從而有力地回擊了“基因決定論”。認為基因決定一切,勢必對有基因缺陷者產生“基因歧視”,這在倫理上是不可接受的。

確立基因平等權

人類只有一個基因組,每個人的基因有99.9%是相同的,這說明人類大家庭所有成員的統一性,是人之為人的根據;另有0.1%是不同的,說明每個成員的差異性,是人與人又不一樣的依據。但這種差異並不表明基因有優劣之分,所有的基因都是平等的,各有各的用處。“所有的社會成員在遺傳上都是平等的”,因為“人類個體之間的差異是很小的,因此,沒有正常基因組與異常基因組之分,或‘疾病基因組’之分,沒有‘健康基因’與‘疾病基因’之分,沒有好基因與壞基因之分”。

基因平等權是一項基本的人權,是一項確保人不因其所攜帶的基因不同,而被分為三六九等,在社會生活中維護人的尊嚴與價值的基本人權。確立基因平等權是一種社會平等權的觀念,有利於避免把社會學上的標準原則簡單地照搬到生物學領域中的粗疏做法。顯然,這種簡單歸類的做法是有缺陷的。醫學已經證明攜帶有某些非正常基因雖然在一定情況下確實是病因,但同時它可能也有著對人類有利的一面。如研究表明,囊性纖維惡性腫瘤基因有預防皮膚癌的作用;一種可引起鐮刀狀細胞貧血的基因有較強的對抗瘧疾的特性。

現代人類對科學的依賴和膜拜已非昔日可比。具體到生物基因技術方面,基因歧視的論調沉渣泛起,已嚴重地影響到人的社會存在,基因平等權的提出正是為了回應在社會學領域基因權力對人類已有秩序的干擾。

基因歧視案例

1.2009年4月,小周、小謝、小唐通過了佛山市的公務員考試。在之後的體檢中,他們被認定為“地中海貧血”基因攜帶,體檢不合格。他們因此失去了被錄用為公務員的機會。據了解,“地中海貧血”基因攜帶者基本沒有體徵表現,不影響工作和生活。

2009年12月15日,小周、小謝等人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不支持他們的請求。去年12月29日,小謝等人向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基因歧視引發的訴訟,在我國尚屬首例。

考生們認為,他們的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的要求,依照國家公務員體檢表檢查的各項數值均在正常範圍內,未有《體檢標準》和《體檢手冊》中所描述的任何貧血症狀。

2. 在美國,“基因歧視”情況屢有發生。上世紀70年代,美國數家保險公司就拒絕為攜帶易患鐮狀細胞貧血病基因的黑人提供醫療保險。美國媒體還透露說,勞倫斯伯克利國家實驗室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直至1993年,一直以“膽固醇常規檢查”為由,暗中通過基因檢測檢查員工是否攜帶易患鐮狀細胞貧血病等遺傳疾病的基因。2002年,德克薩斯州一家鐵路公司也因“基因歧視”問題賠償員工220萬美元。該公司36名員工因患“腕管綜合徵”提出工傷補償,但公司卻在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檢測他們的基因,試圖尋找有關基因致病證據以避免補償。工人起訴後,鐵路公司方面曾聲稱,這一行為未違反任何法律,也不存在所謂的“歧視”。

3.澳大利亞的一項調查也發現,在105 名向保險公司披露“基因檢測”結果的投保人之中,有32人被要求支付高額保費、有12人被要求進行進一步的檢測、有15 人被拒絕承保。其比例遠大於那些沒有接受過“基因檢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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