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加速度

地面加速度

地面加速度是地球表面附近的物體,在僅受重力作用時具有的加速度。又叫做重力加速度,也叫自由落體加速度,用g表示。為了便於計算,其近似標準值通常取為980厘米/秒的二次方或9.8米/秒的二次方。

釋義

地面加速度是地球表面附近的物體,在僅受重力作用時具有的加速度。又叫做重力加速度,也叫自由落體加速度,用g表示。為了便於計算,其近似標準值通常取為980厘米/秒的二次方或9.8米/秒的二次方。

性質

地面加速度g的方向總是豎直向下的。在同一地區的同一高度,任何物體的重力加速度都是相同的。重力加速度的數值隨海拔高度增大而減小。當物體距地面高度遠遠小於地球半徑時,g變化不大。而離地面高度較大時,重力加速度g數值顯著減小,此時不能認為g為常數。

距離地面同一高度的重力加速度,也會隨著緯度的升高而變大。由於重力是萬有引力的一個分力,萬有引力的另一個分力提供了物體繞地軸作圓周運動所需要的向心力。物體所處的地理位置緯度越高,圓周運動軌道半徑越小,需要的向心力也越小,重力將隨之增大,重力加速度也變大。地理南北兩極處的圓周運動軌道半徑為0,需要的向心力也為0,重力等於萬有引力,此時的重力加速度也達到最大。

數值

由於g隨緯度變化不大,因此國際上將在緯度45°的海平面精確測得物體的重力加速度g=9.80665米/秒 作為重力加速度的標準值。在解決地球表面附近的問題中,通常將g作為常數,在一般計算中可以取g=9.80米/秒 。理論分析及精確實驗都表明,隨緯度的提高,重力加速度g的數值略有增大,如赤道附近g=9.780米/秒 ,北極地區g=9.832米/秒 。重力加速度g不同單位制之間的換算關係為:重力加速度g=9.81m/s =981cm/s =32.18f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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