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台站建設規範·強震動台站

1. 3. 3.

一、選址
1. 固定台站宜布設在自由場地上。台站應避開局部地形起伏變化大的地點,與高大建築物之間的距離應大於建築物的高度與長度。在無合適的自由場地時,可布設在獨立的一層或二層小房的底層地面上。
2. 固定台站應避開可能影響觀測的振動源,如大型的馬達、泵站、發電機、塔柱狀結構、重型車輛通路、大型管道等設施。台址場地的最大背景振動加速度噪聲宜小於0.0001gn;對地震動強度(烈度)速報台站,台址場地的最大背景振動加速度噪聲宜小於0.001gn。
3. 固定台站應選擇有穩定的交流電源、交通方便、通訊和安全條件良好的地點。
4. 流動台站應根據短臨預報在可能發生強震的地區,或在強震的餘震區,選擇合適的布設地點。
5. 專用台陣的選址應根據需要進行專門研究確定。
二、台址場地測試
1.固定台站和專用台陣台址選定後應對台址場地進行鑽孔測試,獲取台址場地的土層柱狀圖、地面下20m內的土層剪下波速等工程地質資料。
2.流動台站台址選定後應對台址場地進行工程地質調查,獲取台址或其鄰近同類場地的工程地質資料,包括場地岩土性狀的一般描述、土層厚度等。在取得最大加速度0.1 gn以上的強震動記錄後,應對場地做必要的補充測試工作,獲取台址場地的土層柱狀圖、地面下20m內的土層剪下波速資料等。
3. 所有台站台址選定後均應進行場地地面脈動測試分析。
4.台址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面脈動測試應按照附錄A的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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