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典

國家藥典

衛生部編寫的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學化、大眾化的藥典。

基本信息

藥典作用

國家藥典國家藥典

作為我國保證藥品質量的法典,本版藥典在保持科學性、

先進性、規範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制約藥品質量與安全的突出問題,著力提高藥品標準質量控制水平,充分借鑑了國際先進技術和經驗,客觀反映了中國當前醫藥工業、臨床用藥及檢驗技術的水平,必將在提高藥品質量過程中起到積極而重要的作用,並將進一步擴大和提升我國藥典在國際上的積極影響。

凡中國藥典收載的品種,自執行之日起,原收載於歷版藥典、衛生部頒布藥品標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新藥轉正標準和地方標準上升國家標準的同品種藥品標準同時廢止。

藥品註冊標準不符合中國藥典有關要求的,藥品生產企業應按《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提出補充申請。對於藥品註冊標準中收載的檢驗項目多於中國藥典規定的或質量指標高於中國藥典要求的,在執行中國藥典的基礎上,應同時執行原標準的相應項目和指標。

中國藥典品種項下未收載的製劑規格,其質量標準按中國藥典同品種相關要求執行,規格項按原批准證明檔案執行。

常見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簡稱《中國藥典》)2010年版,按照第九屆藥典委員會成立大會暨全體委員大會審議通過的《中國藥典》2010年版編制大綱所確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及具體要求,在全體委員和常設機構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及有關部門和參與單位的大力支持下編制完成。經第九屆藥典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版藥典。

本版藥典分一部、二部和三部,收載品種總計4567種,其中新增1386種。藥典一部收載藥材和飲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製劑和單味製劑等,品種總計2165種,其中新增1019種(包括439個飲片標準)、修訂634種;藥典二部收載化學藥品、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以及藥用輔料等,品種總計2271種,其中新增330種、修訂1500種;藥典三部收載生物製品,品種總計131種,其中新增37種、修訂94種。

本版藥典收載的附錄亦有變化,其中藥典一部新增14個、修訂47個;藥典二部新增15個、修訂69個;藥典三部新增18個、修訂39個。一、二、三部共同採用的附錄分別在各部中予以收載,並儘可能做到統一協調、求同存異。

2010版藥典的變化主要體現在:

收載品種有較大幅度的增加。本版藥典積極擴大了收載品種範圍,基本復蓋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範圍。此次收載品種的新增幅度和修訂幅度均為歷版最高。對於部分標準不完善、多年無生產、臨床不良反應多的藥品,也加大調整力度,2005年版收載而本版藥典未收載的品種總計36種。

現代分析技術得到進一步擴大套用。除在附錄中擴大收載成熟的新技術方法外,品種正文中進一步擴大了對新技術的套用。如附錄中新增離子色譜法、核磁共振波譜法、拉曼光譜法指導原則等。中藥品種中採用了液相色譜質譜聯用、DNA分子鑑定、薄層生物自顯影技術等方法,以提高分析靈敏度和專屬性,解決常規分析方法無法解決的問題。化藥品種中採用了分離效能更高的離子色譜法和毛細管電泳法;總有機碳測定法和電導率測定法被用於純化水、注射用水等標準中。生物製品部分品種採用了體外方法替代動物試驗用於生物製品活性/效價測定,採用靈敏度更高的病毒滅活驗證方法等。

藥品的安全性保障得到進一步加強。除在凡例和附錄中加強安全性檢查總體要求外,在品種正文標準中增加或完善安全性檢查項目。如凡例中規定所有來源於人或動物的供注射用的原料藥均增訂“製法要求”。製劑通則中規定,眼用製劑按無菌製劑要求;橡膠膏劑首次提出衛生學要求;滴眼劑和靜脈輸液增訂滲透壓摩爾濃度檢查項等。附錄中新增溶血與凝聚檢查法、抑菌劑效力檢查法指導原則等。藥典一部對中藥注射劑增加重金屬和有害元素限度標準;對用藥時間長、兒童常用的品種增加重金屬和有害元素檢查,對易霉變的桃仁、杏仁等新增黃麴黴毒素檢測。藥典二部加強了對有關物質、高聚物等的控制;擴大對殘留溶劑、抑菌劑與抗氧劑、滲透壓、細菌內毒素、無菌等的控制。藥典三部嚴格控制了生物製品生產過程中抗生素的使用,對添加防腐劑進行了限制,並加強對殘留溶劑、雜質、內毒素殘留等控制要求。

對藥品質量可控性、有效性的技術保障得到進一步提升。除在附錄中新增和修訂相關的檢查方法和指導原則品種正文標準中增加或完善有效性檢查項目。如新增電感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法、離子色譜法,修訂原子吸收光譜法、重金屬檢查法等,組成較完整的控制重金屬和有害元素的檢測方法體系。藥典一部大幅度增加符合中藥特點的專屬性鑑別,除礦物藥外均有專屬性強的薄層鑑別方法,並建立了與質量直接相關能體現有效活性的專屬性檢測方法。藥典二部中含量測定或效價測定採用了專屬性更強的液相色譜法;大部分口服固體製劑增訂了溶出度檢查項目;含量均勻度檢查項目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至部分規格為25mg的品種。藥典三部對原材料質量要求更加嚴格,對檢測項目及方法的確定更加科學合理。

藥品標準內容更趨科學規範合理。為適應藥品監督管理的需要,製劑通則中新增了藥用輔料總體要求;可見異物檢查法中進一步規定抽樣要求、檢測次數和時限等;不溶性微粒檢查法中進一步統一了操作方法等。藥典一部規範和修訂中藥材拉丁名;明確入藥者均為飲片,從標準收載體例上明確了〔性味與歸經〕、〔功能與主治〕、〔用法與用量〕為飲片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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