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是根據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要求,按照新一輪大部制改革方案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草案)》組建合併的一個新機構。組建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加掛國家食品監督管理局、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質量認證委員會牌子)後,為整合市場監管資源,形成市場監管全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建議將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監管部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秩序管理、反壟斷職能合併組建到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

基本信息

機構概述

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會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會
調整職能:一是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監測評枯,事故處理工作交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二是工商總局原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更名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司交由商務部管理。三是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交由國家知識產權署管理。四是負責農產品流通、銷售監測和質量安全的統一監管,並不再負責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五是原商務部牽頭的市場整頓規範工作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調整體制: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背景資料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草案)》,要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成熟先行,把職能轉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繼續簡政放權、推進機構改革、完善制度機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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