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風俗

回族人都信仰伊斯蘭教,人人信奉“真主”,希望得到“真主”的保佑。 回族住房建在靠近水源的地方,便於清掃。 回族在歷史上受伊斯蘭文化薰陶,形成了“兩世吉慶”的人生觀。

回族人都信仰伊斯蘭教,人人信奉“真主”,希望得到“真主”的保佑。
在城市中,回族往往集中居住在一個小區內,人口多的地方一般都建有清真寺,它是回族人民舉行宗教活動的場所,也是舉行聚禮、調解糾紛和興辦教育的場所。
明朝時桂林已有清真寺,清朝至民國期間,又在柳州、南寧、臨桂、靈川、永福、鹿寨、宜州、百色等回族人口較多的地方設立清真寺共30餘所。
回族伊斯蘭教有相當嚴密、完整的組織,主持清真等及其宗教活動的人稱為“阿訇”,“阿訇”的波期語譯音是教師之意,是回族對伊斯蘭教學者的尊稱,是宗教職業者,具有很高的威望。
為開展宗教活動,回族還組織有董事會(或稱鄉老會),職責是管理好清真寺的田地、房產和財產,聘請“阿訇”監督民眾參加宗教活動等。
清真寺的田地由回族民眾租種,所收的租谷和出租房屋的收入都歸寺廟所有,是舉行宗教活動的經費來源。
清真寺也經商,以增加收入來補充宗教活動經費。回族的宗教活動及宗教意識也都滲透到經濟活動之中,構成了回族的經濟特點。
由於宗教的原因,回族少與其他民族通婚。按照伊斯蘭教的規矩,回族的小孩出生後要請“阿訇”幫起名字,長大至幾歲後要學念經,與大人一起到清真寺去做“禮拜”活動。新中國成立後,國家法律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人人信教和從小念經的情況已有所改變。
建築
凡是回族居住地,在鄉村,總是一片片一塊塊地集中在一定堡子、寨子或山村;在城鎮,又總是集中在一定的地段和街道。在寧夏、回族大都住平房、窯洞、磚瓦房等等。房屋一般向南。回族住房建在靠近水源的地方,便於清掃。回族不崇拜偶像,穆斯林家屋內牆上特別是禮拜堂內不貼人像。
飲食習慣
主食以米、面為主,肉食方面禁忌頗多。禁食豬肉、狗、狼、虎、驢、貓、鷹、鷂等;禁食自死之動物血;禁飲酒。
服飾
在回族聚居地,回族老年男子喜歡穿黑色或者灰色的長衫,中年男子愛穿白襯衫,外套黑坎。男子多戴號帽,上寺禮拜時,則頭纏白包頭。號帽大致有兩種,一種白色、黑色或紅色的平頂圓帽;一種下圓上尖帶梭的“弁冠”。蓋頭,亦稱“面紗”。穆斯林婦女的遮面護髮頭巾,從頭頂直垂肩部。蓋頭既是裝飾品,也起防沙保潔作用,已成為民族習慣。回族男子對鬍子很講究,因年齡和教派的影響鬍子的形狀也各異。
“忌剃鬍須”。西北地區回族、東鄉族伊斯蘭教“新教”流行地區禁忌剃鬍須。
“忌留鬍子”。西北地區回族、東鄉族伊斯蘭教“老教”流行地區之禁忌。
宗教信仰:回族全民信仰伊斯蘭教
婚俗
回族歷史上便通過與漢族以及蒙古族、維吾爾族通婚繁衍後代。回漢通婚的現象可以追溯到唐代,至元代以後,這種通婚情況更為廣泛,主要特點:第一、以回男娶漢女情況居多。第二、通婚後漢男或漢女都要改變自己的信仰,信奉伊斯蘭教。第三、通婚後,漢男或漢女自然一切要隨回族的風俗習慣。
現在,一般說來以雙方都是穆斯林為首要條件。回族比較集中的地方,回族婚姻大致有以下幾個程式:
1.選擇對象
2.使媒妁提親
3.雙方均有聯姻之意,則由男方請來族中或親友中德高望重的長輩與女方相識的人為主親。
4.定親與納聘
5.請定成親日期
6.掌教主持出婚
7.女方鋪陳婿定。
8.迎親與成婚
9.入夜玉成婚禮
10.新娘拜見舅姑
11.新婿往視岳父母。
葬禮
在回族的風俗習慣中,最有民族特點的當屬具有濃厚伊斯蘭風情的喪葬儀式。回族實行土葬,反對火葬。實行速葬,一般埋葬不隔夜,早亡晚葬。夜亡早送,若子女親人在外,臨終前有遺囑時,可以等一二天,但不得超過三天以上,以免屍體腐爛、發臭。回族人不用棺本。
回族有自己墳場,不去漢族和其他民族的墳場裡埋葬。殤葬儀式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穆斯林病勢垂危或昏厥之際,由守衛身旁之親屬或阿訇提示,教病人念“凱里麥”(清真語),即提醒用阿語朗誦。
2.病人既終,使其安位,整好屍體,使亡人頭北腳南仰臥,面稍向西(為使病人不忘穆斯林之天命棗永遠朝向聖殿克爾白),用潔淨的白布單子覆蓋在亡人身上。
3.備殮。喪主購來白細布3.6丈,作為亡人之殮服,又稱:“開凡”。男亡人“開凡”有三件:大殮、小殮、“布拉罕”。女亡人“開凡有四件:大殮、小殮、“褻衣”和裹胸。
4.淨身。
5.命穿壙,即打墓。
6.殯禮。族眾代亡人拜主,儀式莊嚴隆重。一般在清真寺內禮拜殿前舉行。
7.送葬及入窆。回族送葬、禁止鼓樂、紙人、紙馬等,婦女不得前往墓地。
8.既葬。表家要在親人亡故之所禮拜誦經,此為初葬亡祀。在親人亡故之7日、40日、百日、周年、3年、3年之日,喪家要請來阿訇誦經,走墳,以寄哀思和慰祝親靈。
禮儀習俗
1.見面禮:回族見面禮主要是道“色倆目”,回族人之間以相互祝賀和問候。回族凡是晚輩對長輩、幼者對長者、男女互相間、夫妻間、步行者對騎馬者、少數人對多數人的問好皆可用,即或出門在外的人給長輩寫信時,稱呼上也加上:“代色倆目問候”這一祝安詞。若有人給你說“色倆目”時你聽而不答、視而不接就會惹人輕視,還可能引起誤會。登門拜訪,應首先在門口徵得主人許可後,方可進入,萬不可冒味闖入,惹人討厭。
2.“洗三”。小孩誕生以後要“洗三”,即請親鄰來吃羊肉臊子長面,表示祝賀小孩平安無事長命百歲。
回族人民熱情好客,禮貌待人。回族相見,先互致“色倆目”(阿拉伯語,問好),接著問候對方個人、家庭老小的生活、身體、飲食起居等,以示關切。賓客來訪,男主人要出門迎接,請進客房,按輩分就坐,陪客人拉家常;女主人則沏茶倒水後,下廚房將家中最好的食物做好給客人吃。鄰里之間,一家有事,大家幫助;誰家做了好食物或來客帶來的禮物,也要給鄰居家的老人奉送一些。
回族有潔淨的起居衛生習慣。回族成員大都十分熟悉“清真”一詞。清真在宗教意義上是指回族成員虔誠的伊斯蘭教信仰及其相關的宗教行為;在個人生活行為意義上是指講求心淨、身淨、居處淨和飲食淨。“心淨”強調回族成員要在正確思想指導下,重視倫理道德素質的修養,尋求心理上的健康與平衡,區分真偽善惡,“命人行善,止人乾歹”。“身淨”是回族穆斯林長期按照伊斯蘭教規範沐浴淨身而養成的清潔衛生習慣,主要表現為日常活動中堅持大淨和小淨,程式包括洗手及肘、淨下、漱口、嗆鼻、灌耳、洗頭、洗全身或其局部。即使在乾旱缺水的山區,回族成員也一年四季身體力行。回族男子在9歲還行割禮;成年後,特別是老年人,常修剪鬍鬚。已婚婦女定期用線絞去面部汗毛(俗稱“扯臉”)。回族男女都隨時清理身體有關部位的毛髮。“身淨”還包括衣著整潔得體。
回族男子喜戴無檐小帽,俗稱“禮拜帽”、“白帽”、“號帽”,顏色以白色、圓頂居多,也有深綠、灰、黑色及六角尖頂、四角平頂的,精緻的帽子上繡有美麗的花紋或經文。男子還喜歡穿白色襯衫,外罩黑色馬甲(俗稱“坎肩”);冬天在北方,還喜歡戴狐皮、貓皮或黑棉布繡花耳套。過去回族未婚少女喜扎辮子,戴綠色或粉色蓋頭,已婚婦女多盤頭,戴黑色蓋頭,老年婦女則戴白色蓋頭。20世紀50年代始,婦女興起戴白色仿護士帽,老年婦女仍外罩蓋頭。歷史上回回先民戴耳環、頭花、首飾、項鍊、手鐲、戒指,有用鳳仙花染指甲的習俗,在中國社會產生過廣泛影響。服飾無論新舊,都以整潔、得體為上。“居處淨”是指生活環境的清潔與美化。回族民居講求整齊、美觀、大方;室內外多飾以山水風景、幾何圖形、植物花卉、磚雕等,室內喜掛阿文中堂字畫;院內喜種葡萄、果木、花草,院內雞棚、鴿舍、畜圈各有所處,里外總是打掃得乾乾淨淨。
回族有嚴格的飲食習慣和禁忌。一般選擇“禽食谷、獸食草”,且貌不醜陋、性不貪婪懶惰、蹄分兩瓣能反芻的牛、羊、駝、兔、鹿、獐、雞、鴨、鵝、雁、雀、魚、蝦等為食,並且除水產物外須念“台思米”,斷喉宰殺方可食用。狼蟲虎豹熊、驢馬騾豬狗、狐貓鼠蟒蛇、鷹鷂鷙鯊鯨等與酒、動物之血屬禁食之物。早期回回穆斯林喜吃甜食,在中國茶文化影響下,形成了以甜味為特色的飲茶習慣。
回族民眾喜歡唱“花兒”。民間有不少花兒歌手。在西北,回族青年男女在勞動中、路途上、集會時都喜歡唱“花兒”(又名“少年”)。這種民間歌曲有《尕娃兒令》、《河州令》等百餘種曲調,歌詞取材於生活、情景、山川、草木、民俗、人物、歷史事件等,信手拈來用比、興、賦的藝術手法即興唱出,形成生活、愛情、時政、勞動等內容的花兒,優秀者被廣為傳誦,傳承下來,成為具有濃郁特色的回族藝術形式。回族一般禁止在家里和村莊唱歌跳舞,但在青年人結婚期間例外。
回族姑娘喜歡一種叫做“口弦”的樂器,據說源於阿拉伯。口弦分鐵制和竹製兩種,長約10公分,寬為一頭3公分、一頭2公分,中空,有一劍狀薄簧片。演奏時口噙弦身,左手握柄,右手扯動另一端的線穗,口弦便隨口形、力度發出音調。口弦是回族婦女表達心理情感的一種藝術形式。
回族主要節日有開齋節、古爾邦節和聖紀節,日期分別在伊斯蘭教曆10月1日、12月10日和3月12日。均源於伊斯蘭教節日,經過數百年,已經成為回族人民民眾的傳統節日。
回族實行有限開放的婚姻制度。回族視婚姻家庭為人生的必然過程(“瓦直卜”,意即“當然”),反對獨身,支持寡婦再嫁。歷史上回族經歷過從開放的民族外婚制向以民族內婚制為主,輔以“族外教內婚”的有限開放婚姻轉化的過程。唐宋元時期的回回先民多娶“漢女”為妻,回回民族形成後,以民族內部通婚為主。與外族通婚,多為回男娶漢女,對方入門前要舉行皈依伊斯蘭教儀式。在當代,一方面城市回族青年中的族外婚姻比例正在上升;另一方面,鄉村中回族通婚半徑正在縮小。回族實行一夫一妻制。新中國成立前一夫多妻制的比例也很低,這與伊斯蘭文化的影響有關。回族的婚姻程式有相親(彼此了解對方家庭、舉止、相貌)、定婚(從道義和宗教方面訂立婚約)、納聘禮(贈送給女方適當數量的聘金和衣服)、定日子(商定結婚日期)、舉行結婚典禮等。其中結婚典禮最為隆重,有穿喜衣、迎親、接親、念“尼卡哈”(證婚詞)、撒喜果、鬧洞房、耍公婆、認大小、擺針線等大小儀式,十分熱鬧,別具風格。
回族在歷史上受伊斯蘭文化薰陶,形成了“兩世吉慶”的人生觀。回族視人生如白駒過隙,故對生老病死持達觀態度。回族視死如歸,認為死亡是人生的最終歸宿,人死亡後安拉依據每個生命體生前的善惡行為進行審判,從而最終進天堂或下火獄。回族以現實的奮鬥謀求後世天堂的幸福,故虔誠的回族穆斯林絕少自殺輕生。回族成員臨終前,一般要請阿訇念“討白”,向親朋鄰里討“口喚”(原諒)。回族實行土葬、簡葬,主張速葬。稱死亡為“無常”或“歸真”,稱屍體為“埋體”,夜亡晨埋,早亡午埋,停屍最多不超過3天。葬禮包括“著水”(洗屍)、穿“卡凡”(用白布裹屍)、“站者那子”(為亡者舉行祈禱儀式)、入葬等四道程式。墓穴為南北向長方形土坑,埋體頭北、腳南、面西平放其中,不用棺木,不放任何陪葬品。成年亡人“入土為安”後,家屬一般要定期為之過“乜貼”,進行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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