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房抵押貸款

商用房抵押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以其自有(包括自行開發或收購所得)的商用房作為抵押物,並以該商用房的經營收入和借款人其他合法收入作為還本付息來源的貸款。商用房抵押貸款適用於借款人在商用房經營期的資金需求,貸款用途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名稱

商用房抵押貸款

內容

一、 此處的商用房是指已竣工驗收並投入商業運營,經營管理比較規範、經營利潤較為穩定、現金流量較為充裕、綜合收益較好的商業營業用房和辦公用房,包括寫字樓、星級賓館酒店、商場、綜合商業設施等形式。
二、借款人條件
1. 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已辦理年檢手續;
2. 如為房地產企業,須取得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並辦理年檢手續;
3. 產權清晰、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規範、財務狀況良好;
4. 具有貸款證(卡),並在我行開立基本帳戶或一般帳戶,無不良信用記錄;
5. 所有者權益在l億元(含)以上;
6. 擁有商用房完全產權,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
7. 董事會或相應決策機構同意將其擁有的商用房作為貸款抵押物;
8. 同意與我行簽訂項目資金監管協定,承諾商用房經營所產生的資金結算、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在我行辦理,接受我行對商用房經營收入、支出款項的封閉式監管;
三、項目條件
商用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 符合當地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要求,經竣工驗收合格並辦妥房產證,已投入商業運營。商用房屬寫字樓、商場、綜合商業設施的,建築面積應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商用房屬星級賓館酒店的,星級應在四星級(含)以上。
2. 地理位置優越,商用房原則上應位於城市中央商務區和中心商業區等城市中心繁華地段。交通便捷、人流、物流、車流充裕,商業、商務氛圍濃厚。
3. 商用房及其用地的已使用期限原則上均不得超過l 0年。
4. 商用房經營穩定,在貸款期內現金流能夠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5. 商用房市場價值和租金價格穩定或有上漲趨勢。
四、貸款方式
貸款金額應綜合考慮商用房每年出租等經營收入和市場價值等因素合理確定,最高不得超過商用房市場評估價值的60%。
五、期限和利率
貸款期限應綜合考慮投資回收期和商用房經營年限等因素合理確定,最長不得超過l0年,且同時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經營期限和房地產權證的剩餘使用年限。
貸款利率按照我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商用房抵押貸款應根據商用房經營前景制定切實可行的分期還款計畫,一般應採取按季結息、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還款方式,即將每季度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歸還貸款本息。
用於抵押的商用房須辦理保險,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並明確我行為第一受益人,保險期限不得短於我行的貸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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