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傷

概念

咬傷(bite mark)是指人或動物的上下頜牙齒咬合所致的損傷,在攻擊和防禦時均可形成。由於人體牙弓形態、牙的排列和疏密以及生理、病理變化的不同,加之又會有牙的修復、脫落等變化的影響,所以牙的咬痕具有良好的個體特異性。

咬傷的特點

輕微的咬痕僅在皮膚上留下輕微的痕跡,並很快消失;稍重的咬痕形成皮下出血伴有擦傷;更重的咬傷使皮膚的完整性遭到破壞,形成挫裂創甚至組織器官缺損,創緣不整齊。較多見的是以對稱的半弧形幾個牙印構成圓形或橢圓形的咬痕,常見於面頰、肩部、乳房。在手指及其他突出部位,如乳頭、鼻、耳等,咬痕可呈基本對稱地分布在對應的兩側面上,上、下頜牙形成的咬痕不融合;嚴重者組織或器官部分缺失。

不同部位的牙及牙列形成的咬痕是有區別的。一般情況下,上頜牙咬痕較下頜的大而長,且損傷也重;上頜牙排列較下頜牙鬆散,上頜中切牙牙冠較大,切面較薄較直,形成相對較長的 “一”形咬痕;下頜中切牙牙冠較小,切面亦薄、直,長度僅為上頜中切牙2/3,形成相對較短的“一”形咬痕。尖牙切緣部較尖,反映在咬痕上為一牙尖印。雙尖牙形成頰面、舌面兩個牙尖印。磨牙有4~5個牙尖印,呈方形分布。但通常磨牙較少形成咬痕。

咬傷的固定、提取

發現有咬傷,要及時對咬痕進行檢驗、固定及提取,因有的咬痕很快會變形或消失。

首先要提取咬痕表面的唾液斑,備做物證檢驗、個體認定。隔衣物形成的咬傷,套用紫外光檢查衣物上有無唾液斑或其他肉眼不能見的痕跡。其次是加比例尺對咬痕進行拍照固定,對於曲麵皮膚上的咬痕,應採取立體拍照。再次是用石膏液採集咬痕印,並翻模還原。如為屍體上咬痕,還應取下相應部位皮膚,用10%福馬林液固定保存。最後,如發現嫌疑人,用甲藻酸鹽、橡膠等採取嫌疑人牙模型,以供比對。咬痕的比對,先要確定咬痕的方位、頜的類型與牙位以及咬痕特徵,再與嫌疑人牙模進行各方面比對、分析,從而做出認定或否定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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