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文物建築保護技術與實務

台灣地區文物建築保護技術與實務

《台灣地區文物建築保護技術與實務》是2008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黎小容。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台灣地區文物建築保護技術與實務

文物建築保護是一項結合了文物學、建築構造、力學分析、材料套用的綜合技術,需要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領域的知識背景。我國一向重視傳統工藝的繼承,論著較豐。近半個多世紀以來,逐漸吸收國際上的新材料技術,同時將有關學科的新成果運用進來。所憾至今尚未出版關於文物建築保護工作中合理使用現代材料技術的課本類讀物。作者在總結個人實踐和國際國內理論的基礎上,以中國台灣地區的文物建築保護技術方法與案例為基本參考,分木結構、磚材、石材三大部分整理介紹了文物建築保護的基本理念、材料、使用方法和案例,融保護理論於豐富的資料介紹。

本書可以成為建築專業文物保護方向研究生和文物專業建築保護工作者的參考書。

作者簡介

黎小容,博士,教育背景:美國猶他州立大學,土木工程博士(1973),美國密蘇里大學,土木工程碩士(1967),台灣成功大學,建築系學士(1966)。

專業經歷:台灣樹德科技大學,建築與古蹟維護系,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2000-2006),美國洛克希德公司(Lockheed-Martin Corp),資深工程師(1981-1999),美國貝泰(Bechtel)公司,高級工程師(1974-1977),猶他州立大學,研究助理(1967-1971)。

專業資格:美國加州結構工程師執照,美國馬里蘭州結構工程師執照。

目錄

第1章 導論

1.1 古蹟修護的目的

1.1.1 古蹟的定義

1.1.2 古蹟保育

1.2 古蹟修護的目標

1.2.1 如何決定修護目標

1.2.2 古蹟修護目標的類型

1.3 如何進行古蹟修護

1.3.1 古蹟修護應遵循的一般性通則

1.3.2 古蹟修護損害調查的執行步驟

1.3.3 損害調查與評估報告書的製作

附錄 結構預留強度的來源

參考文獻

第2章 木構造古蹟修護

2.1 木材概說

2.2 腐蝕的種類及對木材強度的影響

2.3 中國台灣古蹟木構架系統破壞初探

2.3.1 破壞原因

2.3.2 破壞狀況

2.3.3 實際破壞狀況統計分析

2.4 木構造古蹟評估修護原則

2.4.1 美國木構造古蹟評估原則

2.4.2 美國木構造古蹟修護原則

2.4.3 中國內地木構造古蹟維護與加固相關準則

2.5 木構造古蹟損害調查項目

2.6 木構造古蹟檢測技術

2.6.1 腐蝕檢測

2.6.2 特別偵測儀器

2.6.3 濕度檢測

2.6.4 檢測注意事項

2.7 木構架古蹟損壞評估

2.7.1 木材材質評估

2.7.2 結構構件損壞評估

2.7.3非結構構件損壞評估

2.7.4 結構構件的撓度及錯位評估

2.7.5 木構架整體性評估

2.7.6 磚牆的損壞評估

2.7.7 土角牆的損壞評估

2.7.8 承重石柱及石樑缺陷評估

2.7.9 木構架結構評估

2.7.10 構材評估後的建議

2.8 木構造古蹟修復措施

2.8.1 木構造古蹟修復原則

2.8.2 選擇正確修複方法的考慮因素

2.8.3 木構架修複方法

2.8.4 木構件的修復技術

2.8.5 屋面與基礎的修復

2.9 古蹟大木構件抗震加固措施

2.9.1 概述

2.9.2 古蹟建築物的抗震加固原則

2.9.3 大木構架的加固補強方式

2.9.4 古蹟建築的防震措施以保存為前提

2.10 木構造古蹟的維護

2.10.1 建築的耐久性與維護計畫

2.10.2 有效的維護計畫體系

2.10.3 木結構的維護措施

2.10.4 減少建築物的潮濕度

2.10.5 木材防腐劑

2.10.6 木材防腐處理方法

2.10.7 木構造古蹟的防腐處理

2.10.8 木構造古蹟白蟻危害的預防

2.10.9 木構造古蹟白蟻危害的處置

2.10.10 案例研究: 硼酸鹽防腐劑的處理

2.10.11木材阻燃

2.10.12 相關維護措施

2.10.13 結論

參考文獻

第3章 磚構造古蹟修護

3.1 磚材概述

3.1.1 概述

3.1.2 磚材

3.1.3 灰泥

3.2 磚面的劣化狀況及原因

3.2.1 磚面的劣化狀況

3.2.2 磚面劣化的原因

3.2.3 目前中國台灣地區磚面修復所產生的問題

3.3 古蹟磚面修復準則

3.4 灰縫的修復

3.4.1 概述

3.4.2 施工前的策劃及試驗面操作

3.4.3 灰泥材料的選擇

3.4.4 填縫施工的方法

3.4.5 小結

3.5 磚面的修復

3.5.1 評估修復的必要性

3.5.2 磚面的修復策劃

3.5.3 裂縫的修復

3.5.4 破損的修補

3.5.5 抽換的修復

3.6 磚面及磚體的維護

3.6.1 磚面的整體維護原則

3.6.2 清潔維護原則

3.6.3 古蹟磚面的維護措施

3.6.4 清潔的方法

3.6.5 清潔工程的策劃

3.6.6 塗布保護層

3.6.7 塗鴉的清除

3.6.8 控制有機物的生長

3.6.9 植物侵入的處理

3.7 磚牆破壞的觀察與檢測儀器

3.7.1 概述

3.7.2 磚牆破壞調查的特別注意事項

3.7.3 檢測儀器

3.8 磚牆的修復

3.8.1 牆垂直裂縫的修復

3.8.2 擋土牆及柱墩垂直裂縫的修復

3.8.3 斜向及水平磚裂縫的修復

3.8.4 裂縫修復的必要性

3.8.5 修復損壞的磚塊

3.9 磚牆的補強

3.9.1 磚結構體的補強

3.9.2 傾斜牆的加固

3.9.3 溫度及結構移動應力的補強

3.10 有關潮濕問題的修復

參考文獻

第4章 石構造古蹟修護

4.1 石材概述

4.1.1 概述

4.1.2 石材的組成與性質

4.2 石材的劣化狀況及原因

4.2.1 石材的劣化狀況

4.2.2 石材劣化原因

4.2.3 中國台灣地區石材修復後發現的問題

4.3 石構造古蹟修護原則

4.3.1 中國台灣地區古蹟修護原則

4.3.2 中國內地古蹟修護規範

4.3.3 美國古蹟建築物修護準則

4.4 石材的修復及更換

4.4.1 概述

4.4.2 灰泥修復

4.4.3 牆面鞏固

4.4.4 更換石材

4.5 石材的維護

4.5.1 概述

4.5.2 清潔試驗

4.5.3 清潔系統

4.5.4 洗滌處理

4.5.5 機械清潔法

4.5.6 化學清潔法

4.5.7 特別清潔方法

4.5.8 不同石材的清潔方法

4.5.9 一般性清潔問題

4.5.10 從石面去除可溶性鹽

4.5.11 潑水劑

4.6 案例分析

4.6.1 修復案例分析

4.6.2 修復及維護案例分析

參考文獻

專業術語辭彙對照表

試讀部分章節

第1章 導論

1.1 古蹟修護的目的

本書重點討論古蹟修護技術,在討論修護技術前,先定義和澄清一些與古蹟相關的基本概念。這幾個基本問題是:什麼是古蹟?為什麼要修護古蹟?修護的目標是什麼?如何進行修護?

1.1.1 古蹟的定義

首先,一個基本的問題是:什麼是古蹟?古蹟屬文化資產的一部分,但在漢語中,“古蹟”二字是一個含混的名詞,缺少明確的定義,同時也常與“歷史建築”一詞混淆不清。根據中國台灣地區“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定義,古蹟指依該法指定公告的古建築物、傳統聚落、古市街、考古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遺址,如字碑、古步道、水利工程遺址等。歷史建築指未經法定程式指定為古蹟,但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建築物、傳統聚落、古市街及其他文化遺蹟。比較上述兩種定義,可知在台灣地區,古蹟與歷史建築所指對象完全相同,唯一的差別是是否“依該法指定公告”。台灣地區“文化資產保存法”對古蹟及歷史建築下定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作為台灣地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的根據。然而在全球化的趨勢下,文化資產已普遍被視為人類文明的共同遺產,因此,有必要進一步了解世界上其他國家對文化資產的分類與定義。

在英文中,其實並不存在一個籠統如古蹟的單詞來涵蓋所有“文化資產保存法”內的古蹟所包含的對象。換句話說,英文中並無一個相對於漢語“古蹟”的英文單詞,而是使用數個單詞來代替。以英美兩國為例,過去曾經或現在仍然供人類居住、工作使用的具有文化、歷史價值的建築物稱為歷史建築(historic buildings);這些歷史建築物經政府法定指定或登錄程式者,稱為列管歷史建築(listed buildings)或已登錄歷史建築(registered historic buildings)。那些年代久遠的考古遺蹟、歷史場所,供人們作為紀念、憑弔使用,並已基本上排除提供當代使用功能者,稱為遠古文化紀念物(ancient monuments);這些遠古文化紀念物如果經過法定指定程式則稱為列管文化紀念物(scheduled monuments)。那些仍然供當代人類生活工作使用,而同時具有文化、歷史價值的傳統聚落與古市街,在該國的環境規劃系統(planning system)下,經政府指定並立法賦予該區某種程度的保護、限制與獎勵的,在英國稱為歷史保育區(conservation areas),在美國則稱為歷史性地區(historic distri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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