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離轉換債券

發行債券時,債券和權證分開發行,一般是債券認購人無償獲得一定數額的認股權證。權證和證券是可以分開交易的!

分離交易可轉債雖然有可轉債之名,卻無丁點可轉債之實。僅僅是債券+權證的簡單拼湊,定價機制極其單純,根本沒有傳統轉債的複雜期權組合以及博弈關係,一般沒有贖回、回售條款(特別回售條款除外)、轉股價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對發行人而言,與傳統的轉債相比,分離交易債最大的優點是“二次融資”。在分離交易債發行時,投資者需要出資認購債券;而如果投資者行權(權證到期時公司股價高於行權價時),會再次出資認購股票。而且由於有權證部分,分離交易債的債券部分票面利率可以遠低於普通轉債,亦即其整體的融資成本相當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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