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功能化

去功能化

去功能化一詞,最早出自2007年2月13日,關於朝核問題的第五輪六方會談第三階段會議通過了一份對推進朝鮮半島無核化進程有重要意義的共同檔案,即“2·13共同檔案”。該檔案提出朝鮮核設施“去功能化”的概念,規定“在起步行動階段和下一階段期間,朝鮮對其所有核計畫進行全面申報,將包括石墨慢化反應堆及後處理廠在內的一切現有核設施去功能化”。此後,“去功能化”問題便成為各方關注的新焦點,“去功能化”一詞也成為與朝鮮核問題相關的使用頻率最高的關鍵字之一。

去功能化去功能化

去功能化一詞,最早出自2007年2月13日,關於朝核問題的第五輪六方會談第三階段會議通過了一份對推進朝鮮半島無核化進程有重要意義的共同檔案,即 “2.13共同檔案”。該檔案提出朝鮮核設施“去功能化”的概念,規定“在起步行動階段和下一階段期間,朝鮮對其所有核計畫進行全面申報,將包括石墨慢化反應堆及後處理廠在內的一切現有核設施去功能化”。 此後,“去功能化”問題便成為各方關注的新焦點,“去功能化”一詞也成為與朝鮮核問題相關的使用頻率最高的關鍵字之一。

含義

“去功能化”是六方會談專門針對朝鮮核問題創造出的一個新短語,因此現有任何一部詞典對其都無直接解釋。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去”在這裡應是“除去、除掉”;“功能”是“事務或方法所發揮的有利的作用”;“化”是後綴,加在名詞形容詞後構成動詞,表示轉變或轉變成某種性質或狀態”。

三者組合起來,“去功能化”的意思就是“除去(核設施)具備的基本功能,使之不能發揮作用”之意。需要說明的是,對於“去功能化”這一表述方式,英文、日文、俄文、朝文和韓文雖然略有不同,但對於這個新詞的含義,各方並無歧見。

難點

去功能化核設施衛星圖片

“去功能化”是“關閉”和“拆除”之間的一種中間狀態,“去功能化”的最低標準高於“關閉”,最高標準應 該是“拆除”。“去功能”的含義比較寬,方案也有多種選擇。實施不同的“去功能化”方案,在將來若要再恢覆核設施時所需要的時間和成本也就不同。

“去功能化”的程度越高,恢復起來所需要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越多,當“去功能化”的程度達到最高,即拆除時,恢復這個反應堆所需要的時間和成本就會接近或等同於興建一個同等規模的新反應堆。這時,人們通常就會認為原先的反應堆“不可逆轉”了。也有一些人認為,反應堆的機芯被拆除並被銷毀後,基本上就不可逆轉了。

從技術上講,拆除一個已經運行的反應堆會涉及燃料棒的抽出、冷卻、分解處理、反應堆機芯的拆除、硬體拆除、放射性污染的消除、環保評估、用地恢復等諸多步驟,往往需要十幾年或幾十年的時間才能全部完成。據美國專家講,在美國拆除一個類似寧邊5兆瓦規模的反應堆,至少需要10年以上的時間和十幾億美元的費用。

針對對象

儘管“2.13共同檔案”明確規定了“去功能化”的對象是“包括石墨慢化反應堆及後處理廠在內的一切現有核設施”,但因為在朝鮮1994年申報的四個核反應堆中,除寧邊5兆瓦反應堆之外,另外三個反應堆中的寧邊50兆瓦反應堆和泰川200兆瓦反應堆均未建完,寧邊IRT-2000型反應堆也無法正常運轉,不能正常發揮其功能,所以,“去功能化”的實際對象只是寧邊5兆瓦反應堆及其後處理設施。

現狀

西方媒體推測,朝鮮曾於1989~1990年間、2002年、2003年共三次對5兆瓦反應堆產生的核燃料棒進行了後處理,共提取了大約50千克鈽材料。2006年月10月,朝鮮利用從5兆瓦反應堆中提取的鈽材料製成的核裝置進行了一次地下核試驗。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寧邊5兆瓦反應堆是朝鮮核能力的主要來源。

1994年美朝就核問題達成“框架協定”後,5兆瓦反應堆被關閉,並被置於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控之下,第一次核危機得到控制。2002年第二次核危機爆發後,朝鮮驅逐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查人員,宣布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重新啟動了5兆瓦反應堆,並最終進行了地下核試驗。

儘管目前朝鮮核設施的“去功能化”方案尚未最終確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現階段實施的“去功能化”方案還不是“不可逆轉”的方案。據韓國《朝鮮日報》2007年10月26日報導,10月11日~18日訪朝的美國核專家小組已與朝方就核設施“去功能化”問題達成協定,朝方同意對寧邊5兆瓦反應堆、後處理廠及核燃料元件製造廠等各採取3~4項措施落實“去功能”化。報導還稱,“實施這些措施後,重新啟動這些設施分別需要6~12個月的時間”。

意義

僅僅關閉反應堆並不能徹底解決朝鮮半島的無核化問題,必須採取進一步措施,使之“去功能化”,而且還要讓其無法隨時啟動。需要指出的是,儘管“去功能化”本身還不等於完全廢棄核設施,但這是起步階段“以最終廢棄”為目標的、重要且具實質性的步驟之一,因而對於朝鮮半島的無核化進程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評論

儘管“去功能化”對於朝鮮半島無核化進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兩者之間卻存在本質差異,絕不能將其混淆。就朝核問題而言,實現半島無核化至少需要徹底解決朝鮮的核設施、核計畫、核材料、核裝置(或核武器)等四個方面的問題。“去功能化”只是最終廢棄寧邊5兆瓦反應堆及其後處理設施的第一步,尚不能實現不可逆轉,也未涉及朝鮮1994年申報的另外三個反應堆的處理,更未涉及核計畫、核材料、核裝置等更加複雜的問題。另外,在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進程中,朝鮮對駐韓美軍核問題、韓國核問題等持有的疑慮也未全部消除。

僅以朝鮮核問題為例,根據目前達成的協定,國際原子能機構對朝鮮核設施的核查範圍還沒有包括豐溪里核試驗場,朝鮮承諾申報的核計畫中也未包括朝鮮已經擁有的核材料和核裝置,美國所關注的高濃縮鈾計畫問題也還沒有解決。也就是說,即使朝鮮核設施實現了“去功能化”,也還僅僅是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進程的開始,遠不是無核化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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