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

北京郵電大學具有“信息黃埔”的美譽,而其圖書館館藏資源豐富,具有鮮明的郵電通信和電子學專業特色,尤其是世界上一些享有盛譽的電信專業書刊收藏較全,在全國堪稱第一。

基本信息

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在中國圖書館學會、教育部高等學校圖書情報工作指導委員會、全國通信電子類高校圖工委、北京高校圖工委等全國或北京地區重要的圖書館學術機構與團體中都有一席之地。全國通信電子類高校圖工委秘書處、北京高校數字圖書館研究會秘書處、北京高校圖書館聯合體秘書處、北京市高校文獻保障系統(BALIS)館際互借管理中心均設在這裡。

歷史沿革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圖書館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建於1955年。現有館舍面積1.4萬平方米,職工64人;全館共設辦公室、信息資源建設部、流通部、閱覽部、信息諮詢部、技術部等6個部門;對外開放服務口共12個。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圖書借閱一層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源豐富,具有鮮明的郵電通信和電子學專業特色,尤其是世界上一些享有盛譽的電信專業書刊收藏較全,在全國堪稱第一。現有總館藏近344萬冊(件),其中紙質藏書146萬餘冊,電子資源(折合)197萬餘冊。除印刷型書刊文獻外,還有IEL、EIvillage、ISTP、PQDD、中國學術期刊全文資料庫、書生電子圖書等26個電子文獻資料庫;自建了“郵電通信專題文獻資料庫”、“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相關文獻資料庫”、“北郵記憶資料庫”等5個資料庫;對網上的中外文學術資源進行了收集、整理、連結,供讀者使用;與40多家圖書情治單位實現了館際互借和資源共享;形成了以信息通信文獻為主,工、管、文、理等多學科文獻共存,紙質文獻與電子文獻相結合、實體館藏與虛擬館藏相結合、單館保障與多館互借相結合的信息資源體系。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有千兆光纖接入、百兆到桌面的高性能網路支撐環境;開通了無線網服務;採用先進的基於J2EE的跨平台三層系統架構,建立了高性能的數字圖書館硬體平台。現有伺服器33台、計算機116台、光纖存儲5TB、DAS存儲1TB、交換機7台,網路信息點730個。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在國內較早實現了自動化,自主研製開發的現代電子圖書館信息網路系統(MELINETS),經專家鑑定為:國內領先、國際先進。該系統獲得北京市科技進步二等獎,已被國內195所圖書館使用。“十五”期間,自主研發了數字圖書館集成系統,部分已套用於圖書館實踐。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大膽改革,提出了“立體三角”管理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業務水平。圖書館是教育部CALIS編目中心首批命名的中文聯合編目B+級成員館;書目規範控制工作也走在全國高校圖書館的前列,其經驗被教育部CALIS編目中心借鑑,並向全國推廣。圖書館的管理模式和辦館經驗受到圖書館界和有關媒體的好評。2003年被華北地區高校圖書館協會評為“先進圖書館”。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為讀者提供了二十多種不同層次、不同功能的文獻信息服務,提供全天候的網上數字信息資源服務。圖書館注重人性化、開放式服務,實行藏、檢、借、閱、管一體化服務模式,開展新生入館培訓,舉辦各種展覽,推薦名著閱讀,實施素質教育。牽頭組織了北京高校圖書館聯合體,開展館際合作和資源共享。組織了許多大型系列服務活動,如“走進院系”、“信息資源宣傳月”等系列活動,舉辦了“圖書館資源與服務”系列講座,提高了師生利用信息資源的能力。圖書館還積極組織學生開展讀書活動,因表現突出,多次受到中國圖書館學會的表彰,並榮獲2006年度全民閱讀“先進單位獎”。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在中國圖書館學會、教育部高等學校圖書情報工作指導委員會、全國通信電子類高校圖工委、北京高校圖工委等全國或北京地區重要的圖書館學術機構與團體中都有一席之地。全國通信電子類高校圖工委秘書處、北京高校數字圖書館研究會秘書處、北京高校圖書館聯合體秘書處、北京市高校文獻保障系統(BALIS)館際互借管理中心均設在這裡。

“十一五”期間,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將進一步統籌規劃,統一管理,夯實基礎,搞好服務,通過完善現有的自動化系統和數字圖書館系統的管理和服務功能,加大引進信息資源的力度,提高人員素質,深化信息服務,在通信和計算機領域全方位提供全國一流的信息資源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及人才培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努力把圖書館建設成信息領域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多科性、特色化、研究型、開放式的現代化圖書館。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

郵編:100876

電話:86-01062282238

網址:http://www.lib.bupt.edu.cn

信箱:[email protected]

開放時間

開館時間:每周7天,每天7:00---23:00;WWW服務、館藏目錄檢索服務:24小時全天候開放。

圖書館業務服務部門的開放時間表:

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大廳

公共檢索廳:周一、二、四、五:8:00---11:30,13:30---17:00;
周三:8:00---11:30

新書借閱室:周一、二、四、五、日:8:00---22:00;周六:8:00---11:30
周三:8:00---11:30;18:30---22:00

中心書庫:周一、二、四、五:8:00---17:00;周三:8:00---11:30

工具書(北郵文庫)閱覽室:周一、二、四、五:8:00---17:00;周三:8:00---11:30

樣本書閱覽室:周一、二、四、五、六:8:00---22:00;周日:8:00---11:30
周三:8:00---11:30;18:30---22:00

多媒體閱覽室:周一、二、四、五、六:8:00---22:00;周日:8:00---11:30;
周三:8:00---11:30;18:30---22:00

信息諮詢室:周一、二、四、五:8:00---11:30,13:30---17:00;
周三:8:00---11:30

外文書刊閱覽室:周一、二、四、五、日:8:00---22:00;周六:8:00---11:30
周三:8:00---11:30;18:30---22:00

中文報刊閱覽室:周一、二、四、五、日:8:00---22:00;周六:8:00---11:30
周三:8:00---11:30;18:30---22:00

中文過刊閱覽室:周一、二、四、五、日:8:00---22:00;周六:8:00---11:30
周三:8:00---11:30;18:30---22:00

複印室:周一、二、四、五:8:00---11:30;13:30---17:00;
周三:8:00---11:30

宏福分館開放時間
周一、二、四、五、日:8:00-11:30;13:00-17:20;18:30-22:00(晚上僅閱覽室開放)

周三:8:00-11:30;18:30-22:00(晚上僅閱覽室開放)

周六:8:00-11:30

規章制度

入館須知

1.進入閱覽室請出示本人借閱證,並進行掃描登記。
2.請不要將書包、圖書、食品等物品帶入閱覽室。

3.請以本人借閱證領取書包櫃鑰匙,用完須當日交還,過期將按規定罰款。

4.請自覺愛護書刊,嚴禁圈點、勾畫、污損、撕折書刊。未經允許,閱覽室書刊不得攜出室外。

5.書刊複印請先登記。無特殊情況,本室書刊請在本館複印室複印。

6.請保持閱覽室安靜,室內不得大聲喧譁、接打手機。

7.請自覺維護閱覽室環境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8.查找閱覽書刊後,請把書刊放回原處,保持架位整齊。

9.入館者請注意儀表和舉止。講究文明禮貌,衣著整潔。身著背心、運動短褲及家用拖鞋者一律謝絕入館。

10.望讀者與我們相互配合,為圖書館營造文明、舒適、溫馨的學習環境而努力。

圖書館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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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借書證的有關規定

一、借書證、閱覽證發放辦法:

1.本校教工、學生均可憑本人工作證、學生證,交近期免冠照片1張,在圖書館免費辦理借書證。
1.1每年本科生、研究生由圖書館依校學生處、研究生院審查合格後的新生註冊名單,各班級派人收齊照片集體辦理。
1.2本校的教職工,含新分配或新調入人員,憑工作證到圖書館讀者服務部當日可辦理領證手續。

2.大專生、進修生、夜大班、委培班、短訓班等學員持相關係部證明,可到流通部辦證處集體辦理借書證。一般需收取押金200元;成本費10元,收使用費每年60元。可以學期為單位辦理,使用期限不足一學期者按一學期處理。

3.校外以個人名義可自費辦理閱覽證,要有開具的單位介紹信,並持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到讀者服務部辦理。需收取押金200元;成本費10元,使用費每年50元。以學期為單位辦理,使用期限不足一學期者按一學期處理。

4.領到借書證、閱覽證後,若有E-mail地址的讀者,請將地址加入到個人信息中,方便聯繫。

5.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有違者罰停借閱,並加以罰款。

二、證件有效期及退證:

1.所有學生借書證有效期為其在大學取得有效學籍的時間。教職工為其在校註冊時間。

2.其他讀者借閱證的有效期與交納使用費的期限一致,一般不超過2年。到期後若要繼續使用,需持本人證件,到圖書館辦證處辦理延期手續。

3.休學的學生,必須將本人所借書刊全部歸還,並交清欠款,方能辦理離校手續。復學後憑復學通知單重新辦理借書證。

4.借書證持有人離校(畢業、出站、調離、結束借調、出國、退學等),需將欠款、欠書還清,方可退證。若借書證遺失,需交10元罰款。

5.辦證時交有押金讀者,在退證後,憑押金收據,要回押金。

6.讀者離校時不到圖書館辦退證手續的,將追究主管單位和保證人的責任。

7.借書證持有人去世,由其家屬負責來館辦理退證手續。

三、遺失借書證補發辦法:

1.借書證遺失或損壞的,需到圖書館辦證處辦理掛失登記手續,半個月後補發新證,並收取工本費及罰款。

2.領取補發證件時,需持照片、補證申請並加蓋單位印章,若有欠款需交清欠款後,領取新證。

四、借書證可借書數量與借書期限:

1.借書數量:所有借書人員均只可同時借3冊小說或藝術類(I大類和J大類)圖書和3冊外文圖書,其他書籍限借數如下:
1.1本科生、專科生、留學生(本科)進修生限借書10冊。
1.2博士生、研究生、留學生(研究生)限借書10冊。
1.3行政人員、幹部、工人、護士限借書7。
1.4助教、助工以上職稱(含助教、助工)的教學科研人員可借10冊。
1.5校外讀者限借書3冊,其中1冊為文藝書或外文書。

2.借書期限請注意,不同類型的圖書借閱期限不同。

文學、藝術類(I、J類)圖書借期為15天,其它圖書借期為30天。

3.續借

所借圖書將要到期,還需繼續使用者,可以在WWW瀏覽器的圖書館主頁上或到圖書館公共檢索大廳的公共檢索系統上進行續借,如果當時所需續借書無他人預約,則可續借,系統會提示續借成功的信息。所有圖書均可續借2次,不同讀者、不同類型圖書續借期不同。還期當日不可續借。
3.1文學藝術類圖書每次可續借7天。
3.2.具副高級職稱以上的本校教師讀者、博士生讀者續借期為30天。
3.3.其他讀者續借為15天。

3.4.續借時間從續借當日算起。

4.如讀者所需圖書除庫本外已經全部借出,可以在WWW瀏覽器的圖書館主頁上或到圖書館公共檢索大廳的公共檢索系統上進行預約,讀者需隨時注意查看WWW瀏覽器上或圖書館大廳的公共檢索系統的預約通知,通知應立即到館來借書,否則三日後自動取消預約或轉為下一位預約讀者。讀者在借書時需仔細檢查所借書刊上是否有缺頁、污損、劃痕,並向圖書館工作人員提出,加蓋污痕章;每次讀者還書時,館工作人員將仔細檢查所還書刊上是否有缺頁、污損、劃痕,如經發現,將按污損書刊處罰。所有讀者在館閱讀書刊期間,必須遵守圖書館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圖書館有權隨時收回借書證、閱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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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規則

一.讀者進借閱室均需持本人借書證或閱覽證,並需主動出示。

二.讀者進借閱室,只限攜帶筆記本和文具,其他物品一律存入書包櫃。

三.各室藏書只限在本室閱覽,不得攜出室外,每次限取2冊書刊閱覽。

四.讀者需要複印書刊,請與工作人員聯繫,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到本館複印室複印,不可攜出館外。複印需在本單元時間內歸還,逾期罰款(外文圖書每日罰款1元)。

五.借閱期間不得在書刊上折頁、勾畫、撕割等違規操作,凡在書刊中撕頁、污損、勾畫者一經發現,每頁罰款1.00元。

六.外借圖書逾期一天罰款0.20元。

七.應在寒、暑假假期內歸還的圖書,可在開學後兩周內還清,兩周后歸還的按原還書日起算逾期。

八.讀者到外地出差、實習,不能按期歸還圖書,需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方可辦理延期。

九.遺失、污損書中條形碼罰款10元

十.遺失圖書應及時到辦證處報失,並儘可能購買原書賠償。

十一.對盜竊書刊者,除罰款外,將報請學校依法規處理,並停借處理。

十二.私帶光碟、軟碟入閱覽室閱讀的,一經發現,將罰款處理。

十三.在檢索大廳的計算機上做非圖書館信息檢索之事的,一經發現,將罰款處理。

十四.在館內吸菸、吃食物的,將罰款處理。

十五.請讀者保持閱覽室安靜和環境衛生,愛護公共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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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際互借的有關規定

為了給全校師生提供全方位的文獻服務,圖書館已與國內多家圖書館及情報中心建立館際互借聯繫,現將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1.印刷版圖書的館際互借
北郵圖書館與北京40餘家圖書館正式成立了北京高校圖書館聯合體,開展館際借閱服務。您如果需要借閱北京高校圖書館聯合體的圖書,請拿自己的借書證,到圖書館二層中心大庫借書處,換取對方館際互借證件,即可到對方圖書館借書,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聯繫人:孫玲;電話:62282123
2.學術論文等其它文獻館際傳遞
北郵圖書館已與國家圖書館、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情報中心、CALIS、CASHL以及北京高校圖書館聯合體等等本市數十家圖書館及文獻情報中心建立了文獻傳遞聯繫,為校內外讀者從國內外的圖書情治單位查找電子版或者複印學術論文、標準、專利、技術報告和學位論文等文獻資料。通過館際間的文獻傳遞,您不僅可以得到國內圖書館所藏文獻,還可以得到香港理工大學圖書館、美國OCLC的二千多個成員館和大英圖書館的文獻。
文獻傳遞需要讀者付給對方一定的費用,如:複印費,郵寄費,查詢費等。
您如果需要文獻傳遞服務,請到圖書館一層諮詢室辦理。
聯繫人:周婕;電話:62281933
E-mail:[email protected]或者[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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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校外讀者的有關規定

一、校外讀者來我館查閱書刊資料,須持本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證件,到館辦公室換取我館介紹信後,各處、室方予接待。

二、校外讀者查閱本館書刊資料,收取管理費2.00元。限本日內閱覽。

三、校外讀者所借書刊只限在本館內閱覽和複印,不得攜出館外。如有損壞,按本館有關規定交納賠償費。

四、複印本館書刊資料,需收取書刊損耗費:原版書刊,工具書每冊2.00元,影印書刊,中文書刊每冊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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