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鴻訓

劉鴻訓

劉鴻訓(1565~1634)字默承,號青岳,周村區太和莊人,劉一相之子。1613年(明萬曆四十一年)中進士。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劉鴻訓,周村區太和莊人, 劉一 相之子。1613年(明萬曆四十一年)中進士。先授庶吉士,後改授翰林院編修,參與修國史。1620年(明泰昌元年),出使朝鮮,回國時遼陽被清軍占領,朝鮮為其建造二艘洋艦,讓他繞道回京。途中曾收容難民同行。後被任為右中允,又改任左諭德。1626年(明天啟六年)擔任少蔭事官,忤魏忠賢專權,被貶職為民。1628年(明崇禎元年),奉旨還朝,官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並參預處理國家大事。此時,魏忠賢雖貶,但其黨羽尚在,每逢有提出新建議者,常遭其攻擊,大臣多不敢言。劉鴻訓則力主正義,痛斥魏黨楊維垣、李恆茂、楊所修、田景新等人互相勾結狼狽為奸的行為。後遭奸佞陷害,被貶往代州守衛邊防。1634年(明崇禎七年)五月,劉鴻訓在邊防營地去世。著有《四素山房集》、《皇華集》、《玉海纂困學紀聞鈔》等。

明史記載

劉鴻訓,字默承,長山人。父一相,由進士歷南京吏科給事中。追論故相張居正事,執政忌之,出為隴右僉事。終陝西副使。

萬曆四十一年,鴻訓登第,由庶吉士授編修。神、光二宗相繼崩,頒詔朝鮮。甫入境,遼陽陷。朝鮮為造二洋舶,從海道還。沿途收難民,舶重而壞。跳淺沙,入小舟,飄泊三日夜,僅得達登州報命。遭母喪,服闋,進右中允,轉左諭德,父喪歸。天啟六年冬,起少詹事,忤魏忠賢,斥為民。

莊烈帝即位,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遣行人召之。三辭,不允。崇禎元年四月還朝。當是時,忠賢雖敗,其黨猶盛,言路新進者群起抨擊之。諸執政嘗與忠賢共事,不敢顯為別白。鴻訓至,毅然主持,斥楊維垣、李恆茂、楊所修、田景新、孫之獬、阮大鋮、徐紹吉、張訥、李蕃、賈繼春、霍維華等,人情大快。而御史袁弘勛、史褵、高捷本由維垣輩進,思合謀攻去鴻訓,則黨人可安也。弘勛乃言所修、繼春、維垣夾攻表里之奸,有功無罪,而誅鋤自三臣始;又詆鴻訓使朝鮮,滿載貂參而歸。錦衣僉事張道浚亦訐攻鴻訓,鴻訓奏辯。給事中顏繼祖言:“鴻訓先朝削奪。朝鮮一役,舟敗,僅以身免。乞諭鴻訓入直,共籌安攘之策。至弘勛之借題傾人,道浚之出位亂政,非重創未有已也。”帝是之。給事中鄧英乃盡發弘勛贓私,且言弘勛以千金贄維垣得御史。帝怒,落弘勛職候勘。已而高捷上疏言鴻訓斥擊奸之維垣、所修、繼春、大鋮,而不納孫之獬流涕忠言;謬主焚毀《要典》,以便私黨孫慎行進用。帝責以妄言,停其俸。史褷復佐捷攻之。言路多不直兩人,兩人遂罷去。

七月,以四川賊平,加鴻訓太子太保,進文淵閣。帝數召見廷臣。鴻訓應對獨敏,謂民困由吏失職,請帝久任責成。以尚書畢自嚴善治賦,王在晉善治兵,請帝加倚信。帝初甚向之。關門兵以缺餉鼓譟,帝意責戶部,而鴻訓請發帑三十萬,示不測恩,由是失帝指。

至九月而有改敕書之事。舊例,督京營者,不轄巡捕軍。惠安伯張慶臻總督京營,敕有“兼轄捕營”語,提督鄭其心以侵職論之。命核中書賄改之故,下舍人田佳璧獄。給事中李覺斯言:“稿具兵部,送輔臣裁定,乃令中書繕寫。寫訖,複審視進呈。兵部及輔臣皆當問。”十月,帝御便殿,問閣臣,皆謝不知。帝怒,令廷臣劾奏;尚書自嚴等亦謝不知,帝益怒。給事中張鼎延、御史王道直鹹言慶臻行賄有跡,不知誰主使。御史劉玉言:“主使者,鴻訓也。”慶臻曰:“改敕乃中書事,臣實不預知。且增轄捕卒,取利幾何,乃行重賄?”帝叱之。閱兵部揭有鴻訓批西司房語,佳璧亦供受鴻訓指,事遂不可解,而侍郎張鳳翔詆之尤力。閣臣李標、錢龍錫言鴻訓不宜有此,請更察訪。帝曰:“事已大著,何更訪為?”促令擬旨。標等逡巡未上,禮部尚書何如寵為鴻訓力辯,帝意卒不可回。乃擬旨,鴻訓、慶臻並革職候勘。無何,御史田時震劾鴻訓用田仰巡撫四川,納賄二千金;給事中閻可陛劾副都御史賈毓祥由賂鴻訓擢用。鴻訓數被劾,連章力辯,因言“都中神奸狄姓者,詭誆慶臻千金,致臣無辜受禍。”帝不聽,下廷臣議罪。

明年正月,吏部尚書王永光等言:“鴻訓、慶臻罪無可辭,而律有議貴條,請寬貸。兵部尚書王在晉、職方郎中苗思順贓證未確,難懸坐。”帝不許。鴻訓謫戍代州,在晉、思順並削籍,慶臻以世臣停祿三年。覺斯、鼎延、道直、玉、時震以直言增秩一級。

鴻訓居政府,銳意任事。帝有所不可,退而曰:“主上畢竟是沖主。”帝聞,深銜之,欲置之死。賴諸大臣力救,乃得稍寬。七年五月卒戍所。福王時,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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