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縣

分水縣

分水縣屬建德專區。民國24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民國27年屬第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5年屬第十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6年5月改省直轄,10月改屬第二行政督察區,民國37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1950年改屬臨安專區。1955年復屬建德專區。1958年11月併入桐廬縣。

分水縣簡介

唐武德四年(621),析桐廬縣西北7鄉置分水縣,屬嚴州

分水縣分水縣
,縣治即今分水鎮。武德七年,廢嚴州,分水併入桐廬,屬睦州。武周如意元年(692),復置,改名武盛縣。神龍元年(705),復名分水縣。寶應元年(762),析分水縣西部置昭德縣。大曆六年(771),復併入分水縣,屬睦州。北宋宣和三年(1121)屬嚴州,南宋鹹淳元年(1265)屬建德府,元屬建德路,明、清屬嚴州府。民國元年 (1912)廢府,改省直轄。民國3年設道,屬金華道。民國16年廢道,又改省直轄。民國24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民國27年屬第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5年屬第十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6年5月改省直轄,10月改屬第二行政督察區,民國37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
1949年4月30日分水縣解放,屬建德專區。1950年改屬臨安專區。1955年復屬建德專區。1958年11月併入桐廬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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