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逮捕權

公民逮捕權是英美法系國家賦予公民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但該權利涉及很多複雜因素,如果不小心可能會違法,導致抓人者被民事或刑事訴訟。

簡介

英美法系國家都有公民逮捕權這個權利。這種權利實際上來自大航海時代,人在海上或者未知大陸,導致犯罪行為無法及時通知有關治安部門處理,只能私下逮捕而後經過法院審判。

實施國家

英國

2014年1月17日晚,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在一家酒吧消費時險被酒保逮捕。2014年1月17日晚,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在一家酒吧消費時險被酒保逮捕。
英國《2005年嚴重有組織犯罪和警察法》賦予英國公民一項權利,可以扣押任何一位自己認為違反了法律的人。

2012年6月,布萊爾香港大學發表演講時,一名英國反戰積極分子就曾試圖依據《公民逮捕法》對布萊爾實施逮捕。

2014年1月17日晚,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在英國倫敦一家酒吧中消費時,該酒吧一名兼職酒保欲行使“公民逮捕權”,以“戰爭罪”逮捕布萊爾。

加拿大

2013年3月11日,加拿大聯邦法務部長倪可森(RobNicholson)在位於中區華埠的金牛城超市宣布,因華商陳旺捉賊反被控罪事件引起各界關注的“公民逮捕權”修訂後法案(BillC-26)當日起正式生效。

法務部稱,市民在實行“公民逮捕權”時,需要參考“公民拘捕法”(Citizen'sArrestLaws)並考慮到以下幾點:該狀況警察介入是否可行?如果是,那么應該立即通知警察,而非採取個人行動來阻止活動進行;如果採取公民逮捕權的話,身邊的人是否會因此受傷?而且嫌犯,如小偷,是否只是一個人?他的身上會不會有武器,會傷到人?當你逮捕小偷後,是否可以作到在第一時間內將其送往警局?你是否對小偷的盜竊行為有足夠的證據?

市民如果決定使用公民逮捕權,那么需要遵照以下做法:明確的告訴小偷,你正在執行公民逮捕權,並且會將他/她一直扣留,直到警察出現;致電警局;要求小偷配合,直到警察趕到;避免使用武力,但如果極有必要,那么儘量將武力降到最低;逮捕小偷後,不要對他/她進行搜尋或者質問,因為你的職責只是將他扣留到直至警察趕到;待警察趕到後,告訴警察事情的詳細經過。

修改後的法案授權物業所有人、合法擁有物業的個人,或經過物業所有人或個人授權的人,在合理範圍的時間內,發現有人違反刑法闖入物業內或偷取與物業有關的財產時,可逕行逮捕之。此外,公民逮捕權也適用於現場沒有警察時。儘管在逮捕過程中可以適當運用武力,但是如果過度使用,當事人也可面臨相關控告。

法案另外還要求實行逮捕權的市民,在逮捕小偷後,需要立即將其交給警方處理,如果使用公民逮捕權但卻沒有儘快報警通知,那么該逮捕可被視為違法逮捕,並會面臨法律裁決。

美國

這項權利一直是美國歷史上公民自治的一項重要權利。尤其是在美國立國之初,由於各州政府財政有限,有很多小城鎮並未配屬警察或者其他執法人員,因此只能依靠公民自行使用武器去逮捕罪犯。

觀點

民間發生重大事件時,即使警方未逮捕任何人,當事人也可實施公民逮捕權,要求警方逮捕當事人。若雙方同時要求警方逮捕對方,當事人雙方均會被捕。刑事律師提醒民眾,實施公民逮捕權是雙刃劍,如使用不當會惹官司上身。

刑事律師鄧洪表示,實際上任何人均可要求警方實施“公民逮捕權”(CITIZEN'SARREST)。但此時警察角色即會發生變化,實施公民逮捕權的現場警官此時不再是警察,而是變為要求實施公民逮捕權一方的“保全人員”(SECURITYGUARD)。

鄧洪表示,實施公民逮捕權也有一定風險,如果警察藉助公民的權利逮捕了某人但逮捕錯了,或誤捕了他人,會引起被逮捕者的訴訟。此時被捕者起訴的不是警方,而是要求警方實施公民逮捕權的人。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