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業預算盈餘

充分就業預算盈餘

充分就業預算盈餘的概念是美國經濟學家C.布朗(Brown)在1956年提出的。是指既定的政府預算在充分就業的國民收入水平即潛在的國民收入水平上所產生的政府預算盈餘。也稱作周期性調整的盈餘、高就業盈餘、標準化預算盈餘與結構盈餘。不受經濟周期的特殊形勢(繁榮或衰退)的影響,是作為衡量財政政策措施優劣的指標。它消除了經濟中收入水平周期性波動對預算盈餘的影響,從而能更準確的反映財政政策對預算狀況的影響。公式:BS* = t Y* - G0 – TR0。

充分就業預算盈餘的作用

充分就業預算盈餘概念的提出,具有兩個十分重要的作用:

反映財政政策預算狀況

把收入水平固定在充分就業的水平上,消除經濟中收入水平周期性波動對預算狀況的影響,從而能更準確的反映財政政策預算狀況的影響。

財政策制定者注重充分就業問題

財政策制定者注重充分就業問題,以充分就業為目標確定預算規模,從而確定財政政策。但這一概念同樣存在一定的缺陷,因為充分就業的國民收入或潛在國民收入本身就是難以準確估算的。

充分就業

定義

充分就業指包含勞動在內的一切生產要素都能以願意接受的價格參與生產活動的狀態。
一個有多重含義的經濟學術語。歷史上曾被用於描述不存在(或僅存在最少量)非自願失業情況下的就業水平。今天,經濟學家用最低可持續失業率[lowest sustainable rate of unemployment(LSUR)]概念來描述可以長期持續的最高的就業水平。 
在一定的貨幣工資水平下所有願意工作的人都可以得到就業的一種經濟狀況。

提出者

充分就業是由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於I936年在其著作《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提出的範疇。凱恩斯認為,充分就業是由有效需求決定的。如果有效需求不足,從而造成非自願性失業,社會即不能實現充分就業。

如何衡量社會經濟處於充分就業狀態

如果“非自願失業”已消除,失業僅限於磨擦失業、結構性失業和自願失業的話,就是實現了充分就業。一般認為充分就業不是百分之百就業,充分就業並不排除象磨擦失業這樣的失業情況存在。大多數經濟學家認為存在4%~6%的失業率是正常的,此時社會經濟處於充分就業狀態。

充分就業預算盈餘與實際預算盈餘

如果這種盈餘為負值,就是充分就業預算赤字,它不同於實際的預算盈餘。實際的預算盈餘是以實際的國民收入水平來衡量預算狀況的。因此二者的差別就在於充分就業的國民收入與實際的國民收入水平的差額。
一般來講,當實際國民收入水平高於充分就業國民收入水平時,充分就業預算盈餘小於實際預算盈餘;若實際國民收入水平低於充分就業國民收入水平時,充分就業預算盈餘大於實際預算盈餘;當實際收入和潛在的國民收入相等時,充分就業預算盈餘與實際預算盈餘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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