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直隸總督署

保定直隸總督署

直隸總督署,又稱直隸總督部院,是中國一所保存完整的清代省級衙署。原建築始建於元,明初為保定府衙,明永樂年間改做大寧都司署,清初又改作參將署。1730年(清雍正八年)經過大規模的擴建後正式建立總督署,歷經雍正、乾隆、嘉慶、道光、鹹豐、同治、光緒、宣統八帝,可謂是清王朝歷史的縮影,曾駐此署的直隸總督共59人66任,如曾國藩、李鴻章、袁世凱、方觀承等直到1909年清朝末代皇帝遜位才廢止。民國年間是直系軍閥曹錕的大本營。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曾是日偽和國民黨河北省政府所在地,有“一座總督衙署,半部清史寫照”之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河北省人民政府也曾駐此。1988年1月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信息

簡介

保定直隸總督署保定直隸總督署
位於河北保定市區中心,始建於洪武年間,永樂年間為大寧都司署,占地約2萬平方米,以甬道及五進大堂正中為中軸線,兩側建築相互對稱,甬道兩旁,古柏參天,意境深邃,氣氛莊重。直隸總督署是我國保留較完整的規模較大的省級衙署,這種標準的古代衙署建築群,北京及其它省,均已無存。
直隸總督署位於古城保定市繁華地段,是朝直隸省的最高軍政長官的辦公處所,是我國唯一保存最為完整的一座省級衙署,具有濃郁的時代風采和豐富的歷史內涵。1988年1月,國務院核准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直隸總督署坐北朝南,為小式硬山建築,具有典型的北方衙署建築風貌。其格局是嚴格按照清朝關於省級衙署的規制修建的。東、西寬134米,南、北長220米,總面積近300平方米,整個衙署以兩條南...

歷史背景

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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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因其直接隸屬京師而得名。清王朝問鼎中原後承襲明制,在全國繼續推行行省制度,地處京師附近的北直隸被改為“直隸省”。清初所設定的直隸省,至光緒年間,其轄區包括今河北、北京、天津和山東、山西、河南、遼寧、內蒙古的一部分。明代臨時性的軍事官職“總督”,逐漸成為清代地方最高軍政長官,乾隆年間督撫制度日趨成熟後,直隸總督因直隸省獨特的地理位置而名列全國八督之首。
直隸總督權重位顯,集軍事、行政、鹽務、河道及北洋大臣於一身,其權利已大大超過直隸省範圍。因直隸地處京歌,拱衛京師,稍有動亂,便會危及朝廷,故直隸總督一銜非重臣莫屬。
總督作為朝廷派出的命官,並逐漸形成官制從明代開始清代定鼎北京以後,總督、巡撫的設定進一步走向制度化,清初有一段曾經是督撫並存。不久,總督由臨時派遣轉為定製,由專管軍務發展到綜理軍民要政,實際已成為地方最高軍事、行政長官。直隸總督的權力很大,一般為正二品官員,凡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統管全省官吏任免、節制軍隊、訴訟審判、外交處理、題奏咨請、省例定製、歲計審核等軍民要政,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方方面面,代表清政府管理一方,又向朝廷負責。
直隸是天子腳下的重地,其地位尤為重要,直隸總督經歷了由中央直轄到地方統轄的過渡時期。統兵是總督的專責,直隸總督統兵除了維護地方安全外,還負責保衛京師的重任,因此當時有詩云:“三資輔為政,屏藩衛帝京。”說明朝廷對直隸總督統兵保衛京師格外關注。

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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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雍正二年(1724年)李維鈞首任直隸總督起,到宣統三年(1911年)張鎮芳署理直隸總督止,187年中共產生直隸總督75人,99任次,有的只任數月,任職5年以上的只有方觀承、周元理、李鴻章、袁世凱等10餘人。其中李鴻章任期最長,他3次受命,先後達28年之久。這種平均不到兩年一任次的頻繁更替,原因除有的總督病故、革職或降調外,也是清朝中央駕馭地方大吏的一種手段,因為朝廷唯恐地方官久居一地,結黨營私,難以控制,認為適當調換可免於此弊。
直隸總督署的前身可追溯至元代,元代為順天路總管府所在地,明代為保定府署與大寧都司署、參將署,雍正七年(1729年),原來的直隸巡撫升任直隸總督,仍駐節保定,於是在原基礎上重建了總督衙署。清朝滅亡之後,這裡先後為直隸督軍署、直魯豫巡閱使署、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共保定市委等機關所在地。直隸總督署嚴格按照清制修建,東西廣約130米,南北深約220米,占地總面積30000平方米。以更道相隔,衙署分為東、中、西三路,主體建在南北向的中軸線上,即中路包括大門、儀門、大堂、二堂、官邸、上房等,並配有左右耳房、廂房等,三開間的黑色大門上方,懸掛雍正皇帝手書“直隸總督部院”匾額,封閉式的格局和威嚴的氣氛給人一種望而生畏的感覺。其它輔助建築等如花廳、幕府院等分列在東西兩路。這些建築均為布瓦頂、小式硬山建築,是一座典型的北方衙署建築群。
在中國近代史上,直隸總督署曾與不少重要事件直接相關。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義和團運動如火如荼,保定是義和團運動的重要中心。同年10月,英、法、德、意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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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略軍進犯保定,總督署被占領。留守總督署的廷雍等清室官員遵照直隸總督李鴻章“以禮相待”的指令,命直隸守軍撤離省城,任侵略軍燒殺搶掠,然而,侵略者卻在總督署大堂以縱容“拳匪”殺洋人、燒教堂的罪名嫁禍於人,將廷雍、沈家本等清室官員加以審訊,並處以極刑,梟首示眾。外國侵略者端坐於總督署大堂審判中國官員,這在中華民族和直隸總督署的歷史上都是奇恥大辱,也是落後必然挨打的慘痛教訓。
李鴻章在任內,代表清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煙臺條約》、《中法會訂越南條約》、《馬關條約》、《中俄條約》、《辛丑條約》,指揮了中日甲午戰爭的海戰,北洋水師全軍覆沒。1900年,英、法、德、意四國聯軍人侵保定,直隸總督李鴻章在外地訓令“以禮相待”,侵略軍大肆燒殺搶掠。11月6日,以英少將蓋司禮為首的侵略軍將校端坐在總督署大堂正中,將直隸護理總督廷雍等人五花大綁,在大堂跪審,並推出斬殺。這是在保定直隸總督署歷史上的惟一一次“庭審”,留下了恥辱的一頁。李鴻章的得力幹將袁世凱,督直十餘年,靠編練新軍起家,後成為竊國大盜。歷經滄桑的直隸總督署,承載了74位總督的功過是非,積澱了豐富的歷史內涵,成為清王朝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的縮影,可謂“一座總督衙署,半部清史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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