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合作夥伴關係

供應商合作夥伴關係

供應商合作夥伴關係是企業與供應商之間達成的最高層次的合作關係,它是指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供需雙方為了實現共同的目標而採取的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長期合作關係。

含義

1)發展長期的、信賴的合作關係。

2)這種關係由明確或口頭的契約確定,雙方共同確認並且在各個層次都有相應的溝通。

3)雙方有著共同的目標,並且為著共同的目標有挑戰性的改進計畫。

4)雙方相互信任、共擔風險,共享信息。

5)共同開發,創造。

6)以嚴格的尺度來衡量合作表現,不斷提高。

與傳統的區別

面對供應市場的變化與越來越激烈的競爭市場,傳統採購的弊端越來越明顯:

1)採購過程中信息封閉,供應商和採購方做不到有效的信息共享,影響採購效率,造成採購、庫存成本的大大增加。

2)對產品質量、交貨期的控制難度大。

3)供需雙方的關係未能很好地協調,競爭多於合作,造成了更多的時間浪費在解決日常問題和供應商頻繁選擇上,未能達成雙贏的目的。

4)供應商對用戶的需求變化反應遲鈍,缺乏應付需求變化的能力。

典型合作關係

1)戰略性原材料聯盟。

2)先進技術發展夥伴關係。

3)供應商早期參與流程設計的技術聯盟。

維護過程

供應商合作夥伴關係的建立、評價、維護通常需要以下過程:

1、供應商合作夥伴關係的建立途徑:

與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首先要得到公司高層領導的重視與支持。

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要經過幾個步驟:

1)首先採購部門要在對供應市場調研基礎上對有關部門的採購物品進行分析、分類,根據預先設定的夥伴關係型供應商要制定供應商分類模組,確定夥伴型供應商對象。

2)根據對供應商夥伴關係的要求,明確具體的目標及考核指標,制定出達成目標的行動計畫。

3)通過供應商會議、供應商訪問等形式對計畫實施進行組織和進度跟進,內容包括對質量,交貨,降低成本,新產品,新技術開發等方面的改進進行跟蹤考核,定期檢查進度,及時調整行動。

4)在公司內部還要通過供應商月度考評、體系審核等機制跟蹤供應商的綜合表現,及時反饋並提出改進要求。

建立意義

(1)可以縮短供應商的供應周期,提高供應靈活性;

(2)可以降低企業的原材料、零部件的庫存水平,降低管理費用、加快資金周轉;

(3)提高原材料、零部件的質量;

(4)可以加強與供應商溝通,改善定單的處理過程,提高材料需求的準確度;

(5)可以共享供應商的技術與革新成果,加快產品開發速度,縮短產品開發周期;

(6)可以與供應商共享管理經驗,推動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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