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區公投運動

五區公投運動

五區公投運動是指香港五區議員請辭並準備召開的“公投”活動。但香港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不是一個國家,沒有公投的權利,因此,五區公投運動是不合法律也不符民意的選舉活動。

基本概述

五區公投運動 五區公投運動

五區公投是香港兩個泛民主派政黨宣布在2010年1月27日啟動五名地區直選立法會議員辭職,實現變相公投。兩黨並正式把這個要求儘快在香港實現全面民主化的運動稱為“五區公投”。

“五區公投運動”是一項政治行動,最初由激進的社民連於去年7月提倡。香港最老及最大的泛民政黨民主黨表明不參加,但新興的公民黨則表態支持,使這運動得以展開。

香港立法會只有五個選區,即香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及新界西,兩黨決定在每區讓一名議員辭職,然後在補選中以“儘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作為選舉議題,並以“五區公投、全民起義”作選舉口號,將補選當作“變相公投”。

如何界定“公投”是否成功?今年初,公投運動聯委會曾清楚表明,成敗準則將以簡單多數票,計算泛民及建制派主要對手總得票的差距。

但後來建制派全面抵制補選,公民黨、社民連及“大專2012”上月同意,將彼此候選人所得票數相加,來反映選民支持廢除功能組別的力量。

無論如何,“516補選”的投票率及結果,對港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能否在立法會內通過,會有一定啟示及影響力。投票率愈高,即表示贊成“公投”的人愈多,支持政改方案的風險也就愈高。

然而,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高浩文指出,“五區公投運動”不是真正公投,他說,“這是議員辭職而引發的補選,但當然,任何人都可為這次選舉,立任何名目。”

公會副主席楊家雄補充,這次因議員辭職而引發的補選,在憲制上是合理的,但他強調:“所謂的‘變相公投’不是法律問題,是政治問題。”

與基本法相悖

政界人士認為,五區總辭毫無意義,是一場鬧劇。(文匯報) 政界人士認為,五區總辭毫無意義,是一場鬧劇。(文匯報)

眾所周知,“公投”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的,是一種憲制性安排,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義。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製“公投”制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所謂“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效力。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有關決定,已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未來發展,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實行普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和程式作出明確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不符,是從根本上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保持了經濟和社會大局的穩定。一些人蓄意推動所謂“五區公投運動”,公然挑戰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只會引發爭議,損害這種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相信這是香港公眾所不願見到的。

人們注意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許多社會人士已對“五區公投運動”表示強烈反對。曾蔭權行政長官1月14日下午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答問會上表示: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都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法律效力的,特區政府是不予承認的。關於香港政制的發展問題,無論大家的意見、立場有多大的不同,人民都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所確定的程式辦事,而任何偏離基本法所規定的程式的行為做法,都無助達成社會共識。曾蔭權行政長官和香港社會人士的上述看法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我們對此表示讚賞。

人們相信,香港特別行政區各界人士一定能夠明辨是非,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決定的基礎上,理性務實地討論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循序漸進地向前發展。

港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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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發言人:五區請辭推動“公投”違反主流意見 
據香港《大公報》報導,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11日兩個立法會政黨宣布作五區請辭時表示,當香港正處於推進民主發展的關鍵時刻,立法會議員以請辭手段作一個所謂“五區公投運動”,只會令社會難以聚焦討論如何使2012年的政制進一步民主化。

特區政府認為,有關請辭是無需要的,既無視社會上反對此舉的主流意見,也無助社會凝聚共識。發言人同時強調,《基本法》是沒有公投機制,並已清楚訂明,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是需要達到三方共識才可修改,即是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的支持,及行政長官和人大常委會的同意。對於2012年及以後如何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特區政府必須按《基本法》及有關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及決定所訂明的修改程式辦事。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已於2007年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就普選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廣泛諮詢公眾。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也已如實反映市民對普選的訴求。

發言人說:“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12月審議過行政長官的報告後作出決定,為香港訂出了2017年可普選行政長官,隨後可在2020年普選產生所有立法會議員。這是一個有憲法效力和莊嚴的決定。只要我們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在2017年及2020年之前走完修改兩個選舉辦法的五部曲,在香港社會之內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普選模式達成共識,普選自然水到渠成。”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現正就如何提升2012年兩個選舉的民主成分諮詢公眾,並希望能在今年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基本法》附屬檔案一及附屬檔案二的修改程式。立法會議員與特區政府均有憲制責任共同處理好2012年的政制發展,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也期望立法會議員以負責任和理性態度去推動政制發展。“事實上,中央及特區政府十分理解市民對普選的訴求,而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決定,也得到60%市民的支持。對於這五位議員希望以請辭為公投運動作民意表態,特區政府認為是無需要的。”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將會繼續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我們已在2007年爭取到普選時間表。特區政府在去年11月就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提出了可考慮的方向:在人大常委會《決定》訂明2012年功能界別和地區直選議席各占半數的規定下,我們恪守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的原則,透過增加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議席來增強立法會的民主成分。” “我們也提出可考慮2012年只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內的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能進一步提升兩個選舉的民主成分。屆時,會有接近60%立法會議席是由地方直選和間選產生。”

“有關如何處理功能界別的問題,社會上仍然意見紛紜。我們已表明將來實行立法會普選時的模式,必須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但毋須在現階段作定案。社會應繼續討論如何在2012及2016年把立法會選舉逐步民主化,並在2020年達至符合普及和平等原則的普選。”

發言人強調,諮詢檔案提出的方向並非特區政府的定案,港府會繼續聽取市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務求最後能提出一套不同界別都可接受的2012年政改方案。“推進香港於2012年的民主發展,以期為2017年及2020年實行普選鋪路,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議員共同的憲制責任。現在普選時間表已訂定,我們呼籲不同黨派和社會各界能抱著開放和包容的態度,與特區政府共同努力就2012年的選舉辦法建立共識。”

香港特首曾蔭權:社會不認同五區公投 收窄分歧實現普選
香港政府新聞網報導,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有部分政黨宣布推行“五區公投運動”後,社會主流輿論都不予認同;並重申,《基本法》沒有公投的制度安排,故此,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公投,均沒有法律基礎和法律效力,政府是不予承認的。

他表示,近期社會關注“80後”對社會的不滿,必須對年輕人有更好的了解,聆聽他們的心聲,明白他們的理念、抱負、對社會和政府的期盼,以及失望和不滿。

曾蔭權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表示,目前民意的基本共識,是不希望政制再次原地踏步,希望各界本理性態度,提出關於2012年政制發展的意見;並指出,是向前走,還是原地踏步不斷內耗,在於議員一念之間。

政制發展是政府今年的工作重點之一,但他指出,解決政制的矛盾,不可能一步到位。政府的責任是逐步收窄分歧,建立社會基本共識,然後逐步實現普選目標。

他指出,民意的基本共識,是不希望政制再次原地踏步。關於2012年政改諮詢檔案提出的建議,是建基於人大常委會07年決議的基礎,對2017、2020年落實普選有積極意義。

政府今年的工作重點,還包括經濟復甦帶來的挑戰。曾蔭權表示,各地政府和中央銀行何時退市,對全球及香港經濟前景,增添很大的不確定性。退市措施展開以後,金融市場的流動性減少,利率趨升,可能令美元匯率加劇波動,對經濟平穩復甦構成挑戰。

他表示,目前環球經濟復甦尚未穩固,香港的復甦過程可能反覆;故此,對經濟前景仍審慎樂觀,不會掉以輕心。

曾蔭權說,已手處理香港經濟轉型的問題,包括提出發展6項優勢產業、推動經濟結構多元化、避免過度依靠金融服務業,具體計畫今年內陸續開展;並承諾今年認真考慮,推出緩解低收入人士困難,改善民生的措施。

談到近期社會關注“80後”,即1980年代出生的一代對社會的不滿時,他表示,須更好地了解年輕人,聆聽他們的心聲,明白他們的理念、抱負、對社會和政府的期盼,以及失望和不滿。

他強調,當局珍惜年輕人對香港本土的感情,這種感情套用在社會建設上,可推動香港持續進步。

社會評論

《大公報》社評說,港澳辦的談話,並非空穴來風,更非小題大做;“公投”事涉憲制,中央對此絕不能姑息啞忍,更不能容許任何損害“一國兩制”、損害國家主權與尊嚴的事件在香港特區發生。文章指出,特區政制,包括特首和立法機關如何產生、如何組成、權力何來、職能何在……無一不是由基本法根據“一國兩制”方針、根據國家憲法一一加以明文規定。港澳辦已就香港特區不可“公投”、無權“公投”及“公投”違憲違法作出了明確的宣示,特區政府和全體市民,對維護繁榮穩定、推動政制向前發展都會更有信心、力量和方向。

《文匯報》社評說,中央政府罕有地對“五區公投運動”表達嚴正立場,既是為正視聽,避免香港市民受誤導,更是對“五區公投運動”的嚴正警告,以確保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實施。“凡基本法與本地法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說法,完全是無視香港的憲製法理。香港社會各界應該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原則框架下,討論二0一二政改方案,求同存異,凝聚共識,理性務實地推進香港的政制發展。

《香港商報》評論說,硬要推行“五區公投運動”,注定是無效的,最終只是虛耗公帑,引發社會混亂,更會挑戰憲制精神,深化矛盾對立。事實上,多項民調已顯示大多數港人對此不予認同。文章說,法治精神乃港人一直以來的核心價值,任何事情均須依法而行;全體港人須遵從《基本法》規定、恪守《基本法》下的“一國兩制”精神,不容肆意莽為、僭越法規。

《新報》評論說,推行雙普選是香港人的普遍願望,但只有以理性務實的方式進行爭取,幷且以循序漸進原則逐步落實,才是達至雙普選的最有效途徑。“五區公投”縱使只是一種譁眾取寵的宣傳噱頭,不但令普羅市民混淆不清,而且確實已超越了法治的基本精神。

多家報章就此訪問部分香港知名人士。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范徐麗泰強調,無論《基本法》及香港法律均沒有所謂的“公投”機制,相信港澳辦是次清楚表態,是希望避免香港市民被誤導。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強調,任何人用任何形式的“公投”推動政治活動,都是非常可惜及不明智的選擇。香港政制只有中央才可決定,香港不能搞“公投”或“公民自決”,這一點毫不含糊,也不能漠視。香港任何時候都應講法律、講憲法、講《基本法》,港人亦應對香港法律地位有所認識。

各方評價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普選的定義最終由中央決定,並非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定;在憲製程序上,現時政府只能處理2012年兩個選舉的選舉辦法,不可以處理普選的定義或者是功能界別日後的發展。她不相信總辭可以施壓,強調如果反對派想用任何行動去改變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的決定,相信機會相當渺茫。
王永平對消極做法失望: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不贊成反對派“五區總辭”的做法,他形容“五區總辭”是消極做法,令自己感到很失望:“我不贊成任何一個黨派採取消極性的做法,如果任何的黨派認為現在的方案不夠民主,應該提出更好的方案,提出可以配合2017普選特首和2020年普選立法會議員,這才是積極的做法,不應該對抗。”
梁智鴻指總辭不切實際: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智思認為,若反對派決定“五區總辭”,便要考慮風險。行政會議成員梁智鴻則批評,人大常委會已就普選定出時間表,透過“五區總辭”爭取2012雙普選是不切實際。他又希望,香港市民同心協力,讓大家看到全港人成功一齊做一個決定,循序漸進向全面普選邁進。
劉夢熊斥與人大對著幹:全國政協委員、特區政府策發會成員劉夢熊表示,反對派提出“五區總辭”是“一場鬧劇”,“完全沒有任何意義”。他預期,中央政府“百分之百不會聽他們的要求,反對派的做法是百分之百沒有用”。他指,反對派的做法只是暴露了他們“心中無一國”,向中央挑戰。他續指,反對派的主要訴求是爭取2012年雙普選,當人大還未定2017年特首普選及2020年普選立法會的時間表時,反對派有訴求,可以稱之為對話;但當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於07年提出時間表後,他們的訴求就是“與人大的決定對著幹”。
宋立功料總辭作用不大: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亦指“五區總辭”對爭取普選作用不大,相信中央政府不會因為總辭變相公投而開會,改變普選時間表。他推斷,反對派的總辭只是想要引起社會的關注,引起市民討論,意義不大;而唯一可以達到的是轉移市民的視線,分散此次的政改諮詢,令社會不能集中討論。他續指,“五區總辭”與2012雙普選沒有直接的關係,而且還會浪費公帑。他更分析,反對派在補選時有機會輸,九龍東的梁家傑與新界西的陳偉業均沒有確實的把握,喪失一兩個議席,最終削弱自己在議會中的投票權。

公投結論

香港特別行政區 無權創製“公投”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昨日就香港個別社會組織針對香港未來政制發展問題發動“五區公投運動”一事發表談話。談話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製“公投”制度。

香港個別社會組織宣布將推行以“儘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為主題的“五區公投運動”。對此,國務院港澳辦表示嚴重關注。

香港社會主流輿論不認同所謂“五區公投運動”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15日下午就香港個別社會組織針對香港未來政制發展問題發動“五區公投運動”一事發表談話後,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製‘公投’制度。”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行政長官曾蔭權14日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上已清楚指出,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都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沒有法律效力的,特區政府是不予承認的。發言人說,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就這個問題發表聲明,顯示中央對所謂“公投”一事嚴重關注。

香港不宜變成政治城市
國務院港澳辦昨日就公民黨及社民連以“儘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為主題的“五區公投運動”正式表明中央政府的反對立場,強調香港的政治體制發展問題必須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處理,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香港特區對未來的政制發展問題進行“公投”活動,都與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不相符,不利於基本法框架內循序漸進向前發展,不利香港社會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有損廣大市民福祉。

由本來提出“五區總辭”,提升到“五區公投”,明顯沖2012年政改諮詢,在政治上有傾向“港獨”的危險,如今中央政府明確表態反對,有利政治公投事件的降溫,避免在政客推動下將香港變成政治城市,不利香港營商環境。事實上,回歸時也發生過反對派議員總辭事件,臨立會一樣也可以運作,今次“五區公投”只會拖慢民主循序漸進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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