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獎學金

為加強校企之間的友好合作,推動企業和學校間的科技交流與人才培養,擴大\"中國石油\"在高等院校和社會的影響,激勵在校學生勤奮學習、提高素質、全面發展,吸引更多的優秀畢業生服務於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所屬企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特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設立\"中國石油獎學金\"。

名稱

中國石油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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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
中國石油獎學金的評定工作,特制定此評定辦法。
一、獎學金的設定內容
"中國石油獎學金"下設兩種獎項:優秀生獎和優秀特困生獎。
二、學金的設立時間
"中國石油獎學金"設立的時間從2002年1月1日始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期限四年。
三、獎學金的獎勵範圍
優秀生獎獎勵的是在校學習的全日制優秀本科畢業生、研究生;優秀特困生獎獎勵的是在校學習的全日制優秀本科貧困生。
四、獎學金的評選標準
優秀獎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思想進步,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學習勤奮,刻苦鑽研,成績優秀;(3)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熱愛集體,關心同學; (4)具有奉獻精神,在發明創造、科技實踐、科學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優先。 優秀特困生獎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熱愛祖國,思想進步,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學習刻苦,成績優良,熱愛集體,關心同學; (3)家境貧寒,立志成才,生活節儉,勇於克服困難; (4)具有奉獻精神,在發明創造、科技實踐、科學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優先。根據上述評選標準制定本校具體的"中國石油獎學金"優秀生和特困生獎項的評選辦法。
五、獎學金的評選名額及獎勵金額
優秀生獎每年評選名額是15名,每人獎勵3000元/年;優秀特困生每年的評選名額是10名,每人獎勵2000元/年。
六、獎學金的評審辦法
成立"中國石油獎學金"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才勞動力交流中心,每年的"中國石油獎學金"優秀生和優秀特困生的獎勵申報、評選推薦工作由"中國石油獎學金"領導小組委託學校學生工作處組織完成,"中國石油獎學金"領導小組負責"中國石油獎學金"的獎項獲得者材料的最終評審。
七、獎學金的評選程式 1. 每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向全校學生公布"中國石油獎學金"優秀生和優秀特困生獎的評選辦法,學生本人根據評選辦法提出申請,填寫"中國石油獎學金"優秀生或優和有特困生獎評審表一式兩份,由學校按獎項的獎勵名額進行評選。 2. 每年10月30日前,學校將評出的"中國石油獎學金"優秀生和優秀特困生獎的獲得者評審推薦材料寄送"中國石油獎學金"領導小組辦公室。 3. 每年12月1日前,"中國石油獎學金"領導小組將獲得"中國石油獎學金"優秀生和優秀特困生獎的獎勵名單眼饋給學校。 4.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負責統一製作獲得"中國石油獎學金"學生的獲獎證書、獎牌和獲獎者名冊。 5. 每年12月5日後,"中國石油獎學金"領導小組將自行組織頒獎會或派人參加由學校組織的頒獎大會和頒獎儀式(頒獎方式每年由領導小組確定),向獲得"中國石油獎學金"優秀生和優秀特困生的學生頒發獲獎證書、獎牌和獲獎者名冊。
八、獎學金設立後的宣傳
每年3月上旬"中國石油獎學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學校提供"中國石油獎學金"專刊和宣傳網頁,以便於讓更多的學生了解、認識"中國石油",熱愛並加入"中國石油"。學校負責將"中國石油獎學金"專刊在學校、各院系宣傳欄中張貼和公布,宣傳網頁統一放置到學校的計算機網站主頁上供廣大同學上網瀏覽和查詢。
九、獎勵費用的結算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每年9月前,向學校指定的銀行帳戶提供總金額為7.5萬元人民幣。其中支付:優秀生獎的獎勵金額4.5萬元;優秀特困生獎的獎勵金額2萬元;獎學金管理費1萬元(主要用於學生申請表、評選評審填報資料的印刷費和評審費,獎學金的宣傳、通訊、接待及頒獎會等用途)。每年9月5日前,學校學生工作處向"中國石油獎學金"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匯寄"中國石油獎學金"獎勵費用的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學校收到甲方匯款後,應於10日內將發票寄至對方匯款部門。
十、其他事項 本獎學金評定辦法自2002年9月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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