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動物學會

中國動物學會於1934年8月23日在江西廬山蓮谷青年會宣告成立,會址初設在南京博物館,後改在上海前中央研究院動物研究所,並於南京設通訊處。中國動物學會是中國動物科學工作者自願結成並依法登記的全國性、公益性、學術性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協的組成部分,是發展我國動物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學會掛靠在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基本信息

學會宗旨

中國動物學會團結廣大動物學科技工作者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道,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提倡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促進動物學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動物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動物學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社會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推動我國動物科學的發展和加速實現我國社會義現代化做出貢獻。

業務範圍

(一) 開展有關動物科學學術活動,提高學術水平,組織專科學術討論會和科學考察活動;
(二) 開展有關動物科學教學經驗交流,提高教學質量,促進人才培養;
(三) 編輯出版動物科學學術及科普書刊;
(四) 普及動物科學知識,傳播推廣先進技術,組織、舉辦科技展覽;
(五) 對國家科技(有關動物學的)發展戰略、政策和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技諮詢,接受委託進行科技項目論證,科技成果鑑定,技術職稱資格審定、動物科學名詞、名稱、文獻和標準的編審,提供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六) 向有關組織反映動物學科技工作者的合理化建議,維護動物學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動物學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
(七) 促進民間國際動物科學科技合作和學術交流活動,加強同國外科學技術團體和動物學科科學工作者的聯繫;
(八) 認定會員資格,開展動物科學領域的繼續教育活動,舉辦各種動物科學及相關的培訓班、講習班等,不斷的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
(九) 舉薦人才,表彰、鼓勵在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動物學科工作者。
目前,中國動物學會下屬14個二級分會(專業委員會),設立了8個工作組和學會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並聯繫著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學會(未含)。

歷屆領導

中國動物學會歷屆理事長(會長)、秘書長(書記)

屆數(年份) 理事長(會長、主席) 秘書長(書記)
第一屆
(1934~1935
秉志(中國科學社生物所) 王家楫(中央研究院動植物研究所)
第二屆
(1935~1936
胡經甫(燕京大學) 壽振黃(清華大學、靜生生物調查所)
第三屆
(1936~1942
辛樹幟(西北農學院) 伍獻文(中央研究院動植物研究所)
第四屆
(1943~1944
陳楨(西南聯合大學) 杜增瑞(西南聯合大學)
第五屆
(1944~1948
王家楫(中央研究院動植物研究所) 陳世驤(中央研究員動物研究所)
第六屆
(1948~1949
朱元鼎(上海聖約翰大學) 徐蔭祺(東吳大學)
第七屆
(1949~1951
陳楨(清華大學、中國科學院動物標本整理委員會) 沈同(北京大學)
第八屆
(1951~1956
李汝祺(北京大學) 陳德明(北京大學)
第九屆
(1956~1964
秉志(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鄭作新(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第十屆
(1964~1984
秉志(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1964~1965)
貝時璋(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1978~1984)
鄭作新(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1964~1978)
張致一(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1978~1984)
第十一屆
(1984~1989
鄭作新(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錢燕文(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第十二屆
(1989~1994
張致一、錢燕文(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1991~1994) 宋大祥(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第十三屆
(1994~1999
宋大祥(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河北師範大學、河北大學) 陳大元(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第十四屆
(1999~2004
陳大元(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馮祚建(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學術活動

學術交流活動是學會最為重要的工作任務之一。中國動物學會始終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在學術交流中密切結合學科特點、學科前沿及國家經濟建設中的戰略部署開展活動。 2003~2004年間共舉辦各類學術會議11次,累計1200餘位代表與會,論文總數達1028 篇,出版論文集13本。主要學術會議有:

(一) 內地學術會議

1. 第一屆野生動物生態與資源保護學術研討會 2003年 8月8~14日在蕪湖市召開 , 來自全國的140多名代表參加這次會議,收到論文摘要109篇,內容涉及獸類、鳥類、兩棲爬行類和魚類的生態學、行為學、資源保護、動物地理、遺傳學,以及藥用動物的合理開發和利用等各個方面。此次會議由我會與中國生態學會共同舉辦。

2. 第八次動物學教學研討會 2003年 8月17~21日在哈爾濱市召開,有40多為代表出席。會上主要就動物學教學在生命科學的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作用,對動物生物學教學改革的新思路,加強學生在實驗和實習中的基本訓練等等問題進行了充分交流。

3. 原生動物學第十二次學術討論會 2003年 10月8~15日在成都市召開。這次會議反映出在新技術的滲透和多學科交叉的帶動下,原有優勢領域得以不斷深入,而纖毛蟲大小核功能、真核生物起源、原蟲蛋白組研究和土壤原生動物功能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工作也正全面而有序地開展。

4. 貝類學第十一次學術討論會 2003年 10月17~22日在大連市召開 。 代表圍繞“貝類學研究與資源環境保護” 這個主題,針對古貝類與古環境變遷、貝類資源生態學調查和調控、貝類種系發生和分子系統演化、貝類高效健康養殖技術及其產業化、貝類流行病學研究和病害防治、經濟貝類遺傳育種、海洋生物技術研發等方面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學術交流。

5. 第九次全國生殖生物學學術研討會 2003年 11月10~14日在海口市召開。在國家重大基礎研究項目“人類生殖健康的基礎研究”的帶動下,我國生殖生物學的研究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例如:精子發生和成熟的相關基因和功能;卵子減數分裂和受精機制;胚胎著床及動物克隆等,這些方面都具備了開展高水平、前沿性研究的能力和參與國際競爭的實力。

6. 兩棲爬行動物保護生物學學術討論會 2003年 11月17~21日在蕪湖市召開 。 代表們就兩棲爬行動物的保護,從巨觀到微觀的各個研究領域廣泛地開展了學術交流。

7. 第九次全國寄生蟲學與教學學術研討會 2003年11月22~25日在深圳召開。這次討論會的內容涵蓋“傳統寄生蟲學”和“現代寄生蟲學”兩大領域,涉及①寄生蟲病流行現狀與展望;②寄生蟲病免疫控制——從基礎到套用;③寄生蟲傳統分類與分子分類;④寄生蟲病診斷方法與新型方法;⑤寄生蟲病控制——耐藥性與新藥開發等等。

8. 魚類學 2004年學術研討會 2004年 9月24-27日在重慶市召開。 由中國海洋湖沼學會和中國動物學會共同主辦 。台灣地區的沈世傑教授、邵廣昭教授、方力行研究員、曾晴賢教授及巴西的趙寧教授等9位學者也應邀參加了學術交流活動。

9. 細胞及分子顯微技術學第12次學術研討會 2004年 10月9~11日在煙臺市召開 。 與會專家介紹了近年來的研究成果。會後還組織專家在煙臺大學和煙臺毓璜頂醫院進行了座談和交流。

10. 獸類學分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暨學術討論會 2004年 10月25~30日在 吉首市 召開。本屆大會的學術報告反映出,一大批青年學者已成為我國獸類學研究的主力並取得了可喜的科研成果,讓我們看到了獸類學的發展後繼有人。

11. 第九次甲殼動物學學術研討會 2004年 11月1~4日在青島市召開。本次會議的主題為“面臨挑戰和機遇的甲殼動物學”,劉瑞玉院士、宋大祥院士、相建海研究員分別做了主題報告,他們的報告一方面闡述了甲殼動物研究的最新進展和研究重點,另一方面為我國甲殼動物學的發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出版期刊

中國動物學會共主辦了7個學術性刊物,分別是《動物學報》、《動物分類學報》、《動物學雜誌》、《寄生蟲與醫學昆蟲學報》、《獸類學報》、《蛛形學報》和《生物學通報》。各個刊物在工作中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出版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嚴格把好刊物的質量關,注意編排格式的標準化和規範化,積極推進期刊的國際化。各刊在努力縮短論文發表周期、增補國際知名科學家參與期刊工作或撰寫論文、培養青年學術骨幹和學術帶頭人、將中文參考文獻全部改為英文著錄、促進中學生物學教育教學改革、網頁的建立等方面分別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顯著效果

動物學報》(ACTA ZOOLOGICA SINICA) 主編:王祖望

獸類學報》(ACTA THERIOLOGICA SINICA) 主編:王德華

蛛形學報》(ACTA ARACHNOLOGICA SINICA) 主編:趙敬釗

動物分類學報》(ACTA ZOOTAXONOMICA SINICA)(與中國昆蟲學會聯合主辦) 主編:梁愛萍

《寄生蟲與醫學昆蟲學報》(Acta Parasitologica et Medica Entomologica Sinica) (與中國昆蟲學會、軍事醫學科學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聯合主辦) 主編:趙彤言

動物學雜誌》(Chinese Journal of Zoology) 主編:馬勇

生物學通報》(BULLETIN OF BIOLOGY)(與中國植物學會、北京師範大學聯合主辦) 主編:鄭光美

學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學會中文名稱為:中國動物學會,英文名稱:CHINAZOOLOGICALSOCIETY英文縮寫:CZS
第二條中國動物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中國動物科學工作者自願結成並依法登記的全國性、公益性、學術性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協的組成部分,是發展我國動物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團結廣大動物學科技工作者,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提倡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促進動物學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動物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動物學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社會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推動我國動物科學的發展和加速實現我國社會義現代化做出貢獻。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中國科協)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以下簡稱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會址在北京市朝陽區北辰西路1號院5號,郵政編碼100101。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有關動物科學學術活動,組織專科學術討論會和科學考察活動,提高學術水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開展有關動物科學教學經驗交流,提高教學質量,促進人才培養;
(三)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動物科學的學術、科普書刊及音像製品;
(四)普及動物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學科發展需要組織、舉辦科技展覽;
(五)對國家科技(有關動物學的)發展戰略、政策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技諮詢,接受委託進行科技項目論證,技術職稱資格審定,動物科學名詞、名稱、文獻和標準的編審、制定,提供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科技成果鑑定;
(六)向有關組織反映動物學科技工作者的合理化建議,維護動物學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動物學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
(七)促進民間國際動物科學科技合作和學術交流活動,加強同國外科學技術團體和動物學科科學工作者的聯繫;
(八)開展動物科學領域的繼續教育活動,舉辦與動物科學相關的培訓班、講習班等,不斷的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
(九)舉薦人才,表彰、獎勵在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單位會員。
第八條凡擁護本會會章,有加入本會意願,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入會。
(一)個人會員
1.具有中級或相當於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水平的動物學科技和教學人員;高等院校本科畢業或自學成才,從事動物學科工作三年以上,成績突出者;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者;從事生物學教學(中學)三年以上的高級教師;
2.熱心和積極支持學會工作,並具有動物學科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
3.在高等院校學習的本科生三年級以上,學習成績優異,經會員推薦可申請為學生會員。
4.學會可根據情況在會員中評定或授予高級、資深或終身會員。
(二)單位會員
與動物科學專業有關,並具有一定數量科技隊伍,願意參加學會有關活動、支持學會工作的科研、教學、生產等企、事業單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關學術性社會團體,可申請為單位會員。
(三)外籍會員及港、澳、台會員
在動物學科學術領域有較高造詣,對我國友好,願意與本會聯繫、交流和合作的外籍或港、澳、台科技工作者,經本人申請或經本會分會、專業委員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學會推薦,本會依據章程,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後,可吸收為外籍會員或港、澳、台會員。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書面申請;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其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含外籍會員及港、澳、台會員);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先參加學會有關學術、科普活動和優惠取得學會有關學術資料、技術培訓。
(七)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道德,不斷更新知識。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學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協助本會舉辦培訓班等;
(七)聯絡方式更改時及時通知本會。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二年以上不繳納會費或無正當理
由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凡觸犯刑律和嚴重違反學會章程者,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與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召開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會章;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本會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必須在學術上有成就,熱愛祖國,學風正派,熱心學會工作,並能參加學會實際工作的科學家和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支持學會工作的企業家和管理工作者。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沒有理事候選人名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學會,待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學會理事會換屆改選後,新當選的理事長自動增補為中國動物學會理事,但此名額不延續到下一屆,不影響下屆理事名額的分配。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其執行情況,指定一名學會負責人負責經費的管理工作;
(十)制定本會活動計畫;
(十一)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
(十二)決定個別理事的調整;
(十三)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七條第(一)、(三)及(五)至(十一)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十九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學風和道德品質;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屆滿時)不得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屆滿時)不得超過65周歲,且為專職;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專職,設專職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其最高任職年齡(屆滿時)不得超過60周歲。
(五)熱心學會工作,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八)工作作風民主,團隊精神強。
第二十一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二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五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對任期內業績突出,會員認可度高的秘書長,經常務理事會提名,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學會內公示後,報經中國科協並民政部同意,並履行民主選舉程式後,可再延長一屆任期。
第二十三條本會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擔任。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五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六條本會根據分支學科的發展及會員專業隊伍狀況,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分會),作為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專業、分支學科學術活動的學術組織,即專業委員會(分會),其名稱不直接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字樣,不另立章程,不直接發展會員,為非法人組織。
第二十七條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若干工作組或小組協助理事會工作。工作組或小組領導成員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聘任,工作組或小組成員由領導成員提名報常務理事會聘任。
第二十八條凡對學會有重大貢獻的著名專家、學者和管理工作者以及科研、教學、企事業代表,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可擔任本屆理事會的名譽職務。
第五章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及辦事機構工作人員中分配。
本會開展表彰獎勵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五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中國科協審查同意,並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務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八條本會終止動議須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批准。
第三十九條本會終止前,須在中國科協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本會經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科協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會會徽為圓形,中部為大熊貓圖案,外環為本會中、英文名稱。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2009年10月20日第十六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會員條例

中國動物學會會員條例
第一條為規範本會會員發展、服務、管理及收費,根據本會章程,制定本條例。
會員類別與入會資格
第二條會員類別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也稱單位會員)。個人會員有如下幾種:普通會員、學生會員、高級會員、榮譽會員和外籍會員。
第三條入會資格在動物學及其相關技術領域從業的專業人士,包括從事動物學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套用、教育、管理、傳媒、服務以及其他領域對動物學套用於普及有興趣的人士,凡動物學專業水平相當於大學本科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四條入會條件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同意遵守本會章程;
(二)自願參加本會活動,支持本會工作;
(三)按時交納會費;
(四)團體會員:依法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
(五)學生會員:在高等院校學習的本科生三年級以上,學習成績優異,經會員推薦可申請為學生會員;
(六)會員:具有中級或相當於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水平的動物學科技和教學人員;高等院校本科畢業或自學成才,從事動物學科工作三年以上,成績突出者;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者;從事生物學教學(中學)三年以上的高級教師;熱心和積極支持學會工作,並具有動物學科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
(七)高級會員:累計在動物學或其相關領域從業二十年以上目前還在這個領域從業的人士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本人提出申請、至少有兩名高級會員推薦並經學會組織工作組審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成為高級會員:
領導或參與科學研究項目並取得被本會認可的成就;
其論文、專著、技術、專利等在被本會認可的場合公開發表並被認為有較高學術水平或實用價值;
在教育領域或培育人才方面取得相當成就;
在動物學科技管理崗位任重要職位並取得良好業績;
對本會的發展有重大貢獻的人士;
其他本會組織工作組認為符合條件的人士。
(八)榮譽會員:在動物學或相關領域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有重要貢獻的人士,或為學會的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士。
本人提出申請、至少三名高級會員或榮譽會員推薦並經學會組織工作組初審、報請常務理事會通過可成為本會榮譽會員。
第五條下列人士不具備入會資格:
(一)在刑事處分服刑期間者;
(二)由本會認定的違約行為或不良信用記錄;
(三)有嚴重損害本會利益行為者;
(四)組織工作組認為其不具備入會資格者。
入會程式
第六條入會申請程式
(一)申請人提處書面申請
申請通過網際網路利用網頁或電子表格E-mail提交;特效情況可用紙質版表格。高級會員和資深會員還需要高級會員推薦意見。
(二)個人亦可由所在單位推薦或二位會員介紹,直接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
(三)經委託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學會,或經本會授權所屬各專業委員會(分會)按會員條件發展並報本會備案;
(四)由理事會授權的組織工作組審查批准後,由所在省學會統一編制會員登記號、頒發會員證並在理事會備案。
(五)延續和更新。入會後,如次年會員確認或更新本人資料並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會費,會員資格自動延長。如會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更新個人資料,則默認原有資料有效。
會員的權利、義務及可獲得的服務
第七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個人會員: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先參加學會有關學術、科普活動和優惠取得學會有關學術資料、技術培訓。
(七)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道德,不斷更新知識。
團體會員:
(一)享有派代表參加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二)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並享有優惠待遇;
(三)優惠取得本會的有關資料、學術刊物和信息服務;
(四)可在優惠條件下取得本會的技術諮詢;
(五)可在優惠條件下獲得本會協助舉辦產品和技術培訓班;
(六)可在優惠條件下獲得本會的其他服務;
(七)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八)可參加本會組織的團體會員活動。
第八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協助學會舉辦培訓班等;
(七)聯絡方式更改時及時通知本會。
第九條會員可獲得服務參見附錄《會員可獲得的好處》。
退會
第十條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二年以上不繳納會費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凡觸犯刑律和嚴重違反學會章程者,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會費標準及會費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條本會會員應按年向本會交納會費;
會員、高級會員、資深會員:50元人民幣/年;
學生會員:20元人民幣/年,也可用為本會提供等值的服務代替;
終身會員:免交會費。
團體會員:2000元人民幣/年。
第十五條各會員必須在本會財政年度起始後的六十天內(即每年的4月1日至5月31日)交納該年度的會費。初入會者,如入會日期超過本會財年6個月,則按照半年交納。
第十六條會員可一次交納幾年會費,但最長不超過五年(不含)。
第十七條本會收取的會費由本會的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照本會財務規定使用。
第十八條本會秘書處每年向會員公布會費的收取和使用情況。
附則
第十九條本條例由中國動物學會常務理事會制定和修訂,經中國動物學會常務理事會通過後生效。本條例由中國動物學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條例由中國動物學會自2009年10月20日第十六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2009年10月20日起實施。
會員可獲得的好處
1.免費獲得學會會刊《中國動物學會通訊》。
2.免費獲得學會提供的信息服務(以網頁公布或者郵件方式)。
3.免費獲得學會郵寄送的印刷品。
4.以優惠價訂閱與學會簽訂契約的刊物。
5.以優惠價參加學會總部組織的學術活動或分會、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學術活動。
6.其他可由學會提供的服務。

NGO組織之動物保護協會

NGO,是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縮寫。它是指是一個不屬於政府、不由國家建立的 組織。雖然從定義上包含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但該名詞一般僅限於非商業化、合法的、與社會文化和環境相關的倡導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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