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儘快出台汽車安全氣囊國家標準的建議函》

2009年10月14日,河北、天津、遼寧、江蘇、江西、四川等六省市消協(消委會)聯合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遞交《關於儘快出台汽車安全氣囊國家標準的建議函》,呼籲儘快制定並出台汽車安全氣囊國家標準。

案例回放

安全氣囊失效,消費者命懸一線 2009年7月,消費者霍女士購買了一輛比亞迪F0旗艦型轎車。購車僅半月後的7月20日夜,其朋友駕車以70公里/小時左右的速度與前面的一輛麵包車發生嚴重正面追尾事故。劇烈的撞擊力導致F0的前蓋完全扭曲變形,水箱破裂,發動機錯位,車輛幾近報廢,兩車駕駛人員受傷住院,但安全氣囊卻一個也沒彈出,幸虧駕駛人員繫著安全帶,方才保住了性命。 2009年8月,周先生同樣因為安全氣囊未彈出造成身體多處受傷,而將賓士-戴姆勒·克萊斯勒汽車有限公司告上法院。2009年以來,因為安全氣囊而出現的消費糾紛就涉及比亞迪F0比亞迪F3力帆凱迪拉克雷克薩斯賓士皇冠長安馬自達3一汽奔騰斯柯達豐田凱美瑞北京現代悅動伊蘭特等眾多品牌。

挑戰規則

六省市消協(消保委)在《建議函》中說道,家用汽車消費已經成為一個新興的消費熱點,與此同時,汽車消費投訴隨之攀升。當發生交通事故、消費者命懸一線時,因為汽車安全氣囊未打開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件和消費糾紛更是屢見不鮮。然而,由於安全氣囊國家標準的缺失,氣囊質量合格與否沒有判定依據,進而導致了一些汽車廠商在處理此類糾紛時,動輒就拿“撞擊角度不對、位置不準或力度不夠”來搪塞消費者。這種解釋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汽車消費領域的一種潛規則,常常受到消費者的質疑:難道在發生碰撞事故時還要像射擊一樣精確瞄準嗎?或者非要到車毀人亡的地步才叫夠力度嗎? 據了解,中國因為安全氣囊缺陷而主動召回的汽車多達1000多輛,涉及多家知名汽車廠商和多個汽車品牌,包括克萊斯勒(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召回的酷威JCUV)、四川一汽豐田長春豐越公司的蘭德酷路澤、戴姆勒股份公司的唯雅諾和威霆、上海通用汽車公司的凱迪拉克、日產(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英菲尼迪等。但令人遺憾的是,評價汽車安全氣囊是否存在缺陷的國家標準一直缺失。 標準缺失,導致了以下三種情況的出現。一是無法界定汽車安全氣囊的質量及其匹配工藝是否合格;二是消費者與汽車廠商因此發生糾紛後,消協組織調解工作無法可依,使此類糾紛成為投訴處理中的一大難點;三是即使消費者因調解不成而起訴到法院,法院也往往因為標準的缺失無法判定產品是否存在質量缺陷,使消費者的正當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一些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甚至出現過激行為,給汽車廠商的社會形象造成了負面影響。 因此,六省市消協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從完善標準的高度,及早制定並出台汽車安全氣囊的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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