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金河作品]

《重逢》[金河作品]

刊於《上海文學》1979年4月號,是中國當代作家金河的代表作品,也是傷痕小說的代表作品之一。

基本信息

(圖)《重逢》[金河作品]《重逢》[金河作品]

刊於《上海文學》1979年4月號,是中國當代作家金河的代表作品,也是傷痕小說的代表作品之一。

作者簡介 

(圖)《重逢》[金河作品]《重逢》[金河作品]

金河,原名徐鴻章,漢族。1943年3月23日生於內蒙古敖漢旗南部山區農村。自幼家境貧寒,1955年高小畢業回鄉務農。1957年到敖漢旗新惠中學讀書。1963年中學畢業,考入內蒙古大學中文系。讀大學期間懷著善良的願望參加“文革”,卻被視作“保守派”受到攻擊。1968年12月大學畢業,穿上軍裝到部隊接受“再教育”。1970年3月分配到赤峰市做新聞報導工作。1971年開始學習小說創作,1972年開始發表作品。197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被派到當時的赤峰市醫院,任院長、黨支部書記。

1978年調到遼寧省作家協會,任《鴨綠江》文學月刊小說編輯。1979年發表的短篇小說《重逢》引起廣泛討論,獲1979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歷史之章》獲1977—1980年全國優秀報告文學獎。1980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

短篇小說《不僅僅是留戀》、《打魚的和鈞魚的》分別獲1982年、1984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現任遼寧省作家協會主席。有小說集《金河短篇小說選》、《不僅僅是留戀》、《白色的誘惑》等。他的作品往往能把積極干預生活、深刻的思想性、對社會心理內容的廣泛揭示和完整的藝術世界有機地統一起來。

內容概要

事情發生在地區公安局預審室。在粉碎“四人幫”之後的清查打、砸、搶分子運動中,為了抓幾個典型案例,地委副書記朱春信親自到公安局參加對犯罪分子的預審。預審科李科長遞過一本案卷,案卷提要中介紹了罪犯葉輝的犯罪事實:“葉輝,男,28歲,家庭出身工人,本人成份學生,捕前系我地區直屬發電廠鍋爐工。在1967年9月的一次武鬥中,親手將一名工人打傷致殘,用長矛將學生石志紅刺死,實屬打、砸、搶首惡分子。”。李科長告訴朱春信,葉輝本是北寧市一個紅衛兵組織的小頭頭,後來下鄉,1972年被招工來到地區發電廠。朱春信不由得心裡一驚,因為1967年他正在北寧市被民眾揪斗。葉輝被帶上來了。這是個健壯又漂亮的小伙子,戴著手銬,卻自信地微笑著。雖然他不承認自己用過其他名字,但朱春信還是認出他就是當年的葉衛革,並不由得回憶起10年前的一段經歷。

鑑賞

人物塑造

它沒有把朱春信描寫成完人,而是把他放在歷史的激流、甚至旋渦里,較為真實地再現了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

應該說,作為一個藝術形象,他的思想進程是同他置身於其間的運動進程一致的。他曾試圖到大風大浪中去經受考驗,竟未料到會被捲入派性鬥爭的驚濤駭浪之中。據此,杜哉同志指責朱春信“有些投機,有些怯懦,缺乏一個革命老幹部應有的高貴品質和堅定的原則立場”。如是觀點,實在太理想化、也太簡單化了。在那個狂風暴雨的年代裡,人們善良的願望和純真的動機都被林彪、“四人幫”所玩弄,所褻瀆。一時間,人們身不由己,全黨對這一局面竟然束手無策。

處於這樣一種特定的歷史環境中的朱春信,他回響了“站出來龐相”的號召,由於“亮相”本身就意味著必定要站在“革命左派”一邊,因而選擇的自由其實是沒有的;他選定了“紅方紅”總部,卻遭到“紅聯”派更為殘酷的揪斗;在武鬥流血事件中,他想叫兩派停止無謂的流血,又被“兩條路線的搏鬥”纏住不放而失去辨別的能力;他看到自己的“自私”,卻又讓“革命的堅定性”所掩蓋,只能發出“有什麼辦法呢?我並不願這樣”的感嘆;他向“保”他的“小將”表示過感“恩”,卻“始終被一種恐懼、煩惱和羞恥的心情襲擾著”;他還罵過那幫呼風喚雨的“秀才們”,更發出過“亂透了,亂透了,這是一出什麼戲呢”的呼喊。

由特定的歷史條件所鑄成的這一切,為什麼不是生活的真實呢?象朱春信這樣的幹部為什麼不能象普通民眾那樣在坎坷不平的路途上探索真理呢?既然林彪、“四人幫”之沉渣泛起,決定於當時階級鬥爭所造成的“條件和局勢”,那未,在這種“條件和局勢”下,出現朱春信這樣的典型,為什麼不同樣具有某種歷史必然性呢?很清楚,《重逢》給人以強烈的真實感,首先就在於刻劃人物及其思想、道路的真實:因而使朱春信具有鮮明的個性,這並非“羅織罪名”,大可不必指責其“投機”和“怯懦”。歷史原是這樣走過來的,又何必用玫瑰色去裝扮朱春信呢?

情節構思

作者用濃墨著力描繪的悲劇性重逢,其實也可以認為是一幅乾坤始轉、氣象更新的真實圖景。這是多么不合情理,然而卻是事實。

儘管小說的悲劇氣氛很濃,但作者並沒有去表現什麼個人之間的恩怨。人們看到,當季科長追問葉輝為什麼不說出他“所保護的那個領導幹部的名字”時,葉輝用“我忘記了”作了回答,使在場的朱春信免於尷尬;當朱春信說:“文化大革命中,由於‘四人幫’的干擾破壞,不少人,包括我都犯有這樣那樣的錯誤。我們都要吸取經驗教訓,提高思想覺悟。我們還是立足於教育……”時,葉輝的回答雖然是憤懣的:“您犯了錯誤,可以理直氣壯地控訴林彪、‘四人幫’對您的迫害;我犯了錯誤,卻必須承認追隨林彪、‘四人幫’破壞文化大革命。”但他同時表示:“我只恨林彪、‘四人幫’,因為您也是受害者”;在朱春信願意“站出來承擔一九六七年九月那場武鬥的全部責任”時(其實,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他並不負有個人責任)。葉輝堅持承擔“罪責”,不僅明確說:“這種處罰是我長知識的代價——儘管它顯得昂貴一些。”甚至進而宣稱,“葉衛革”這個名字“是一個幼稚和恥辱的標記,我想永遠拋棄它”。這是多么斬釘截鐵。若無對林彪、“四人幫”的無比仇恨,能持如此堅定的態度么?葉輝有過錯誤和挫折,這是事實。但他面對眼前的逆境,並沒有失去判斷力,仍不失為“思考的一代”。這對於在運動中喝了水、跌過跤,以致目前情緒有些消沉的青年,又具有多么強烈的教育意義。

從這些描寫中,作者的傾向是十分清楚的,他沒有簡單化地讓朱春信和葉輝把武鬥流血的責任歸罪於對方,而是各自作自我批評,總結了這場重逢的各自教訓。這樣處理,是符合人物性格發展的。在人民內部,不糾纏歷史舊帳,正是粉碎“四人幫”以後的一個可喜的現象,表明由極左路線所造成的人與人之間關係上的嚴重“內傷”,正在得到治療。作者正確地反映了這一點,是難能可貴的。

那未,對小說結尾朱春信“心底不斷地重複著兩個字:罪——犯?”又該作如何理解?你既可以認定作者巧妙地把朱春信推上了“受審判”的位置,也可以認定朱春信心目中的“罪犯”就是他自己,既可以認為朱春信眼裡的“罪犯”是葉輝,又可以認為朱春信實際上否定了葉輝是“罪犯”,面對葉輝的遭遇,他更加憎恨林彪、“四人幫”。這些不同的理解,恰好表明“罪——犯?”二字是寓意深長的。根據小說本身的邏輯,不難發現,葉輝算不得什麼“罪犯”(這一點,我很同意杜哉同志的觀點),朱春信也不會貿然審批葉輝是“罪犯”的。葉輝代為“罪犯”的形象出現,並不意味著“清查打砸搶犯罪活動的工作都是指鹿為馬、混淆是非、完全錯誤”。可以肯定,葉輝之所為,將不會成為“典型案例”,老幹部朱春信絕不會糊塗若此,“這個錯案將會得到糾正的一線光明”,確實是存在著的,結局也是可以想見的。文藝作品不是法院判決書。對作者留下的這個懸念,是不必操心的。

思想深度

《重逢》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小說有幾句似乎無關緊要的話。葉輝很激動地對朱春信說:“對您,我有批評,但也有喜歡:你能夠承認自己並非一貫正確,您是誠實的,有良心的。有的幹部在文化大革命中既幹了一些不光彩的事,後來也遭受林彪、‘四人幫’的殘酷迫害,可是他們在平反昭雪,官復原職後,對自己的錯誤缺點隻字不提,只談受迫害的光榮……”。有些評論文章由於把注意力集中於“誰該受審判”的問題,對這段話反而忽略了。其實,作者通過葉輝之口說出的這番話,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對諸如朱春信和葉輝的升降浮沉,究竟應該怎么看?這裡,包含著一個十分深刻的歷史教訓。

盡人皆知,“一貫正確”論在文化大革命中曾是一大時髦,由林彪、“四人幫”推波助瀾而得以惡性發展。林彪、“四人幫”都竭力美化自己,標榜自己“一貫正確”;而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不是“軍閥”就是“叛徒”,都是“一貫錯誤”、“一貫右傾”。在這種迷霧中,走馬燈式的人事更迭使人眼花繚亂,剩下的只有他們那幫“堅定左派”“最最最正確”。這是那段時間黨無寧日、國無寧日的原因之一,毫無疑義應該引為鑑戒。“有的幹部”如果至今仍重複這個歷史教訓,那未,他就不會堅持團結一致向前看的方針,並將成為妨礙安定團結的新的因素。正是在這一點上,朱春信的態度是實事求是的。因此,《重逢》提出這個問題,正是作者的畫龍點睛之筆,也是這篇作品的深刻的社會意義之所在。其價值遠遠超過了這場重逢本身。

馬克思曾指出過:“對一個著作家來說,把某個作者實際上提供的東西和只是他自認為提供的東西區分開來,是十分必要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343頁)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對《重逢》的評論。總的說來,《重逢》儘管有不足之處,但仍不失為是一篇較成功的作品。我對於文藝是門外漢,也不明作者創作意圖,但本著上述原則,力圖從作品實際出發,提出一些膚淺的看法,作為對立面,供大家討論。

取材 

要注意的是這篇小說創作和發表的特殊背景——“傷痕文學”的興起。

那時,“文革”結束和“四人幫”被打倒時間不長,人們剛剛從十年動亂的惡夢中醒來,許多取材於十年動亂中個人悲慘遭遇的作品應運而生。這類作品中存在著這樣一個模式:造反分子與“四人幫”狼狽為奸,殘酷迫害革命老幹部;“四人幫”被打倒後,邪惡受審判,正義得到申張,老幹部揚眉吐氣,回到領導崗位。毫無疑問,這個模式有其產生的現實基礎與合理性。一方面,它真實地概括了一種具有普遍性的生活現象。另一方面,長期遭受壓抑和摧殘的人們也有權表達自己的憤怒與痛苦,喚回自己的尊嚴。“傷痕文學”的興起是人們肯定自我、回到自我的一種體現。但是,這種文學中也顯然流露出一種簡單化、非理性的傾向:造反派都是十惡不赦的魔鬼,而被迫害者絕對正確。受迫害甚至成了一種光榮的標記。這顯然不是一種科學的態度,它容易使人們對歷史和生活的認識流於簡單化和主觀主義,使控訴者僅僅滿足於控訴別人而失去對自我進行全面認識的自覺性。這又是人缺乏自我意識的表現。

而《重逢》正反此道而行之。它表現其他“傷痕文學”作品共同表現的那種生活,但表達了自己獨到的見解,給當時的文壇以有力的衝擊。在這篇小說中,無論是老幹部朱春信,還是造反派葉輝,都有其兩面性:朱春信在“文革”中曾經受迫害,但也曾不自覺地站出來亮相,給“小將”們遞磚頭,客觀上加劇了當時的混亂;葉輝曾積極參與武鬥,但他本是團支部書記、三好學生,參加“文革”是懷著“不願看到黨和國家變修”的善良願望。特別重要的是,這兩個人物不僅能夠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剛剛過去的那段歷史,而且能夠清醒地認識自己,進行自我反省。朱春信並沒有一味控訴別人,或者沉浸在曾經受迫害的“光榮”之中,相反,他雖然被“解放”了,坐到了審判席上,但他心中仍然有矛盾和痛苦。他承認自己在“文革”中也犯過錯誤,願意站出來承擔1967年9月那場武鬥的責任。

葉輝受到了審判,但並沒有隻為自己辯解,而是願意接受處罰,並要把這處罰作為長知識的代價。《重逢》通過這兩個人物形象的塑造,不僅肯定了認識生活與歷史的科學態度,而且提供了一種具有哲學意識的思維方式——其核心是高度自覺的理性精神。因此它不僅在當時有意義,而且將永遠有意義——特別是對於那種具有傳統性和民族性、喜歡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的思維方式來說。作者在當時舉國上下聲討造反派的情況下能這樣寫,一方面體現了他認識生活的深刻性與超前性,同時也體現了他過人的膽識。

藝術性

從藝術上看這篇小說也很成功。首先是構思的巧妙:把富於戲劇性而又意味深長的“重逢”作為故事的主體。10年前朱春信和葉輝並肩戰鬥,而10年之後,他們一個成了莊嚴的審判者,另一個戴著手銬接受審判,同一件事對於兩個人具有截然相反的意義。這種構思一方頁強化了朱春信和葉輝不同命運的對比,引起人們的思索,另一方面又縮短了時間和空間的距離,擴大了小說的容量,在有限的篇幅內把10年前的故事和10年後的故事交織起來敘述。其次是敘事角度的獨特。這集中體現在對葉輝故事的敘述上。作家不是像中國傳統小說那樣從“全知”角度(即作家對作品中的人和事無所不知)來敘述,而是通過小說中的人物或“道具”來敘述:通過案卷“提要”對葉輝的案情作簡要介紹;通過朱春信的回憶寫10年前的那場武鬥,再通過李科長的審訊敘述武鬥中人員傷亡的真實情況,最後通過葉輝媽媽的口敘述葉輝如何由好學生變成造反派。在這種敘述中,作家本人已經隱去了。按敘述學的觀點,這都屬於“次知”角度的敘述。這種敘述角度一方面增強了作品的真實性,一方面使故事被呈現出來的過程富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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