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

《芙蕖》

《芙蕖》芙蕖,亦作“芙渠”、“扶蓉”。鄭玄說:“未開日菡萏,已發目芙蕖。”

原文

《芙蕖》

《芙蕖》《芙蕖》

李漁
芙蕖與草本諸花,似覺稍異,然有根無樹,一歲一生,其性同也。譜云:「產於水者曰草芙蓉,產於陸者曰旱蓮。」則謂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為命者,非故效顰於茂叔,而襲成說於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請備述之。

群葩當令時,只在花開之數日,前此後此,皆屬過而不問之秋矣。芙蕖則不然:自荷錢出水之日,便為點綴綠波;及其勁葉既生,則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風既作飄颻之態,無風亦呈嬝娜之姿。是我於花之未開,先享無窮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嬌姿欲滴,後先相繼,自夏徂秋;此則在花為分內之事,在人為應得之資者也。及花之既謝,亦可告無罪於主人矣;乃復蒂下生蓬,蓬中結實,亭亭獨立,猶似未開之花,與翠葉並擎,不至白露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可鼻則有荷葉之清香,荷花之異馥,避暑而暑為之退,納涼而涼逐之生。至其可人之口者,則蓮實與藕,皆並列盤餐,而互芬齒頰者也。只有霜中敗葉,零落難堪,似成棄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備經年裹物之用。是芙蕖也者,無一時一刻,不適耳目之觀;無一物一絲,不備家常之用者也。有五穀之實,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長,而各去其短。種植之利,有大於此者乎?

作者簡介

《芙蕖》《芙蕖》
李漁 (1611~1680年),原名仙侶,號天征,後改名,字笠翁,一字笠鴻、謫凡。

李漁祖籍在浙江蘭溪下李村,生於雉皋(即今江蘇如皋)。李漁明末清初一位傑出的戲曲小說作家,在他的作品中,對茶事有多方面的表現。

《明珠記·煎茶》的劇情中,三十多名宮女去皇陵祭掃,途經長樂驛。這個驛站的驛官叫王仙客,聽說他的未婚妻亦在其中,便喬裝打扮,化妝成煎茶女子,打探訊息。王仙客坐擁茶爐煎茶,待機而行,恰逢其未婚妻要吃茶,他便趁機而得到了會面。在其中,煎茶和吃茶成了劇情發展的重要線索,茶,成了促進王仙客和其未婚妻情感的重要媒介。

李漁小說《奪錦樓》第一回“生二女連吃四家茶,娶雙妻反合孤鸞命”。說的是魚行老闆錢小江與妻子邊氏有兩個極為標緻的女兒,可是夫妻兩卻像仇敵一般。錢小江要把女兒許人,專斷獨行,邊氏要招女婿,又不與丈夫通氣。兩從各自瞞天過海,導致兩個女兒吃了四家的“茶”。“吃茶”,就是指女子受了聘禮。明代開始,娶妻多用茶為聘禮,所以,女子吃了“茶”,就算是定了親。

李漁在《閒情偶寄》中,記述了不少的品茶經驗。其卷四“居室部”中有“茶具”一節,專講茶具的選擇和茶的貯藏。他認為泡茶器具中陽羨砂壺最妙,但對當時人們過於寶愛紫砂壺而使之脫離了茶飲,則大不以為然。他認為:“置物但取其適用,何必幽渺其說”。

他對茶壺的形制與實用的關係,作過仔細的研究:

“凡制茗壺,其嘴務直,購者亦然,一幽便可憂,再幽則稱棄物矣。蓋貯茶之物與貯酒不同,酒無渣滓,一斟即出,其嘴之曲直可以不論。茶則有體之物也,星星之葉,入水即成大片,斟瀉之時,纖毫入嘴,則塞而不流。啜茗快事,斟之不出,大覺悶人。直則保無是患矣,即有時閉塞,亦可疏通,不似武夷九曲之難力導也”。

李漁論飲茶,講求藝術與實用的統一,他的記載和論述,對後人有很大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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