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

1848年2月2日美國強迫墨西哥在瓜達盧佩-伊達爾戈鎮(墨西哥城北)簽訂的屈辱性和約。條約規定墨西哥把德克薩斯、新墨西哥和上加利福尼亞以及塔馬烏利帕斯、科阿韋拉和索諾拉的北部等大片土地割讓給美國,美國付給墨西哥1500萬美元和放棄墨西哥所欠的325萬美元債務作為補償。根據該條約,沿格蘭德河、希拉河、科羅拉多河直至太平洋劃定美墨邊界。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使墨西哥喪失領土230萬平方千米,占全國領土的一半以上。這片土地構成今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猶他州、內華達州和新墨西哥州與亞利桑那州的大部分,以及科羅拉多州和懷俄明州的一部分。

《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

Treaty of Guadalupe Hidal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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