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匯精要》

《品匯精要》

卷之十 卷之十三 卷之二十

《品匯精要》中國傳統藥學(本草學)是我們偉大文明古國各族人民長期勞動創造和智慧的結晶,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的瑰寶,是現代國際科學文化交流中我國獨具特色的優勢之一。本草學在我國歷史上有過輝煌的成就,本草文獻可謂汗牛充棟,可惜絕大多數失傳了。現存的本草著作不過五百餘種。

《品匯精要》全名《本草品匯精要》,該書是公元1505年,明弘治十八年劉文泰等撰輯
唐宋兩朝都有官修的本草,明代弘治朝亦思作此舉,故敕命劉文泰撰輯本書。

內容簡介

本書所錄藥目,主要是取材於《本經》、《別錄》、《本草拾遺》以及唐、宋本草。計分玉石、草、木、人、獸。禽、蟲魚、果、米谷、菜等十部。每部所載藥品,按《本經》之例,分上、中、下三品,共載新舊藥品1815種,計四十二卷。每部各藥名下,首先朱書《本經》,次以墨書《別錄》的內容;再次又分名、苗、地、時、收、用、質、色。味、性、氣、臭、主、行、助、反、制、治、合、禁、代、忌、解、膺甘四項(甘四項非每藥悉具),分別序達每藥的異名。產地、採集、色質、製法、性味、功效,主治、配伍、禁忌、真偽等。各項的注釋,都根據歷代本草所述;其據諸家的注釋而“不須逐一詳名”者,題回“別錄”(非《名醫別錄》);對其近代用效而眾論同,舊本欠發揮者,另加註解,則題曰“謹按”。
本書的優點是分項精確,敘述簡明,使讀者能有系統地了解每一種藥物;其缺點是主要材料摘自歷代本草,而不是作者從實際觀察研究出來的論斷,所以更有增補,但發明不多。
本書撰輯成功,因明孝宗逝世,稿存內府而未刊行。其成書年代早於《本草綱目》,因未刊印流傳,故在醫藥學史上未發生什麼影響;但從中藥發展史來看,對本書應於以重視。
本書有明代的繪寫本及清代的重抄本。北京圖書館有殘存的清代重抄本十三冊。至於明代的繪寫本和清代重抄本的其餘部分,是否存在,尚待查考。現所見到的是商務印書館據散失前的清代重抄本曬藍底本排版重印而發行的。

目錄信息

首卷

《本草品匯精要》表

奉命纂修官員職名

序例

凡例

神農本經例

採用斤兩制度例

雷公炮灸論序

卷之一

玉石部上品之上

三種海藥余

一十八種陳藏器余

卷之二

玉石部上品之下

一十七種陳藏器余

卷之三

玉石部中品之上

二十種陳藏器余

卷之四

石玉部中品之下

二十種陳藏器余

卷之五

玉石部下品之上

二十種陳藏器余

卷之六

玉石部下品之下

一十五種陳藏器余

卷之七

草部上品之上

一種唐本余

二十六種陳藏器余

卷之八

草部上品之中

二十種陳藏器余

卷之九

草部上品之下

五種唐本余

一十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

草部中品之上

一十二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一

草部中品之中

一十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二

草部中品之下

一十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三

草部下品之上

一十三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四

草部下品之中

一十二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五

草部下品之下

一十一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六

木部上品之上

一十三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七

木部上品之下

一十三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八

木部中品之上

二十三種陳藏器余

卷之十九

木部中品之下

卷之二十

木部下品之上

一十三種陳藏器余

卷之二十一

木部下品之下

一十三種陳藏器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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