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臉譜》

《京劇臉譜》

《京劇臉譜》採用了廣徵博採的方法,擇優收錄了中國傳統戲曲的各類臉譜,是幫助傳統戲曲愛好者及研究者更好的了解京劇及其內涵的一本書。

基本信息

《京劇臉譜》採用了廣徵博採的方法,擇優收錄了中國傳統戲曲的各類臉譜,是幫助傳統戲曲愛好者及研究者更好的了解京劇及其內涵的一本好書。該書收錄的272幅臉譜都是趙夢林親筆繪製的。趙夢林通過畫筆把臉譜變成藝術作品,這個過程絕不是簡單的臨摹和複製,還極具獨創性地把京劇臉譜中所蘊涵的戲曲文化表現出來。其臉譜使用工筆正面畫法,具有無頭飾、髯口,人物端莊,著色自然等特點。這本書的出版為趙夢林在京劇界和繪畫界贏得了較高聲譽。

作品信息

作者: 趙夢林等編

《京劇臉譜》《京劇臉譜》

ISBN: 9787505404113
頁數: 119
定價: 58.0
出版社: 朝華出版社
裝幀: 平裝
出版年: 1994-2-1

作品簡介

《京劇臉譜》《京劇臉譜》

中國傳統戲曲的臉譜,是演員面部分妝的一種程式。一般套用乾淨、醜兩個行當,其中各種人物大都有自己特定的譜式和色彩,藉以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片,具有“寓褒貶,別善惡”的藝術功能,使觀眾能目視外表,窺其心胸。因而,臉譜被譽為角色“心靈的畫面”。
為繼承和發展這一豐富的文化遺產,本書所收入的臉譜沒有局限於某家某派、而是採取廣徵博採的方法,擇優選入,所收的568幅臉譜,20餘幅人物扮相圖,均側重於常用臉譜和造形,包括傳統勾法與新編歷史劇中的臉譜,基本上按劇目內容、人物所處的歷史年代排列。對於一些象形性的臉譜,特編排在一起,以增加讀者欣賞的趣味。書中雖有不常用臉譜,只要有特色和一定的欣賞價值,也酌情選了一些。
欣賞和研究京劇臉譜,最好與劇情、角色表演、服裝和人物身份等一齊進行,故在書中特收輯了我繪製的部分人物扮相圖,以幫助讀者了解京劇臉譜的分類。書中所收臉譜的畫法,與常見的七分或八分臉不同,都是正臉。這種畫法便於欣賞,但難度較大,是一種新的嘗試。我在編繪時參閱了《郝壽臣臉譜集》翁偶虹《臉譜概談》、陶君起的《京劇劇目初探》等文獻。

作者簡介

趙夢林,男,漢族.1952年生於內蒙古察右前旗.祖籍山西忻州

《京劇臉譜》《京劇臉譜》

5歲學畫,尤喜戲曲人物及京劇臉譜。1970年參軍.在部隊從事美術宣傳,創作工作12年。1971年開始發表作品,在海內外出版社、報刊發表作品300餘件。作品多次入選全國美展及軍隊、省、市美展.井被海內外人士收藏。
代表作有《三國人物繡像》 (50幅,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 《京劇臉譜》(中英法3種文本.朝華出版社); 《三國戲曲人物》電話磁卡(全套1 0枚,天津市電話公司).《中國國劇臉譜大全》(臉譜116幅,人物造型80餘幅.台北淑馨出版社):《京劇人物》(人物造型近200幅.朝華出版社) 與王平川主編《宋徽宗書法全集》;與句建奇,葉金中合著《中國京劇圖典》等。
1983年拜著名畫家沈家琳先生 (月份牌年畫大師金梅生入室弟子)為師。
1994年1月在中國美術館舉辦《趙夢林京劇人物畫展》, 展出作品100餘幅.同時被京劇大師翁偶虹先生收為“關門弟子”。
現為中國著名京劇人物畫家.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專業從事藝術創作。

作品新聞

臉譜臉譜

“208幅京劇臉譜遭遇侵權使用 趙夢林維權獲得賠償”

1992年,趙夢林編著的《京劇臉譜》一書由朝華出版社出版,該書收錄的272幅臉譜都是他繪製的。這本書的出版也為趙夢林在京劇界和繪畫界贏得了較高聲譽。趙夢林畫臉譜使用工筆正面畫法,具有無頭飾和髯口、人物端莊、著色自然等特點。之後,他在《京劇臉譜》的基礎上,又編著了《中國京劇臉譜》一書,該書中又增加了大量臉譜。

2004年的一天,趙夢林發現某出版社出版的《戲曲年畫與臉譜》中,使用了他的《京劇臉譜》一書中的208幅臉譜。其中有203幅臉譜與他書中的臉譜完全相同,另外有5幅臉譜只存在頭髮上的一些差異。讓趙夢林不能接受的是,該書根本未指明他是這些臉譜的作者。

趙夢林說,為了打贏官司,他聘請了北京律師張振業為委託代理人。在與律師進行研究後,趙夢林將一紙訴狀遞到了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趙夢林認為,他對《京劇臉譜》一書擁有著作權,被告某出版社未經許可將其作品用於圖書出版發行,此行為侵犯了他的著作權,出版社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認定侵權事實成立

立案不久,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趙夢林的代理人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在報紙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並且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9560元以及其他合理支出費用10369.5元。被告某出版社的代理人承認,被告書中的臉譜來源於原告編著的《中國京劇臉譜》一書,但又表示戲曲臉譜不屬於著作權保護的範圍。他表示,臉譜具有程式化的特徵和約定俗成的性質,屬於民間藝術。原告的臉譜是對舞台臉譜的“描述”,不具獨創性。庭審中,法庭將趙夢林編著的《京劇臉譜》、《中國京劇臉譜》和被告出版的《戲曲年畫與臉譜》一書進行了比對,證實《戲曲年畫與臉譜》一書中的臉譜來源於原告編著的《中國京劇臉譜》一書。而《京劇臉譜》與《中國京劇臉譜》中涉案臉譜全部相同。

庭審後不久,法院做出了判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發行、再版《戲曲年畫與臉譜》一書,並且自行銷毀尚未銷售的《戲曲年畫與臉譜》一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被告一次性賠償原告趙夢林經濟損失2.5萬元,其中包括原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判決生效之日起10內,被告登報向原告趙夢林致歉。

“作品多次被侵權”

據趙夢林先生介紹,近幾年來,他共打了數十起侵權官司,侵犯其著作權的既有一些小公司和店鋪,更有像微軟這樣的大公司,而且最近一兩年來,海外侵權案件也時有發生。但是在所有侵權案件中,他無一敗訴。目前,他共聘請了北京4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為其打維權官司。

2004年,趙夢林以北京俏江南餐飲有限公司未經許可使用其京劇臉譜、侵犯其著作權為由,起訴要求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索賠經濟損失50萬元。北京俏江南餐飲有限公司承認上述事實,同意向趙夢林書面致歉,支付使用費並且承擔部分案件受理費。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定:北京俏江南餐飲有限公司向趙夢林支付使用費15萬元,繼續使用涉案京劇臉譜。

夏新電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行銷活動中未徵得趙夢林同意,擅自在戶外貼畫、宣傳單冊、宣傳卡片等材料上多處使用《京劇臉譜》畫冊中第89頁第228幅“齊天大聖”臉譜圖案,並且未向原告支付報酬。故趙夢林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中國電子報》上登載致歉聲明,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並且承擔其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相應費用。本案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定,被告同意支付原告10萬元作為賠償並且承擔案件受理費,原告則同意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北京永和大王公司在其開展的優惠活動中,使用了與趙夢林的部分作品相同的7幅京劇臉譜,並且未署作者姓名。為此,趙夢林認為自己所擁有的正當權益遭到了侵犯,遂將北京永和大王公司訴上法庭。2002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判令北京永和大王公司向趙夢林賠禮道歉並且賠償其經濟損失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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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劇臉譜知識介紹

京劇臉譜是在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初京劇形成後,逐漸形成的。是至今戲曲舞台上臉譜最多、最完整的臉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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