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sc[國際實用射擊協會]

ipsc[國際實用射擊協會]

IPSC,全名為International Practical Shooting Confederation ,中文譯為國際實用射擊協會。一般取其簡稱為IPSC。也可以稱實用射擊(Practical Shooting)運動為IPSC運動。 該組織下有七十多個地區分會的組織,在世界各地舉行實用射擊運動。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基本概述

IPSC全名為International Practical Shooting Confederation,中文譯為國際實用射擊協會。一般取其簡稱為IPSC,不僅是對國際實用射擊協會這個組織的簡稱,也可以稱實用射擊(Practical Shooting)運動為IPSC運動。

分布情況

目前全世界計有七十多個地區分會的組織,默默在各地推運實用射擊運動。其中以美國實用射擊會(USPSA)的人數是最多的,菲律賓實用射擊協會(PPSA)是最活躍的實用射擊組織之一,華人的實用射擊組織計有香港實用射擊協會(HKPSA)、澳門實用射擊協會(MPSA)、中華台北實用射擊協會(TWPSA),以及剛成立的中國實用射擊協會(CPSA)。

實用射擊

實用射擊源於軍、警特種部隊的動態射擊訓練,在不同的訓練需求目的下,設定不同的布景來模擬實戰下的狀況,例如:街道、銀行、辦公室、學校等等。由於必須依照不同的目的來設計不同的場景,因此IPSC的布景多為虛擬性質的,例如搭設一處沒頂的屋舍空殼,裡面擺設桌、椅、凳等家具,這些家具有可能不是實物,而是簡易型擺設來替代以達到模擬的效果。

而實用射擊的主旨,就是希望安全地用手槍作為自衛武器,訓練射手以最短的時間,準確的射擊,作為模擬訓練。

射擊比賽

比賽分類

IPSC發展至今,已有四十餘年的歷史,經過不斷的發展與演變,再加上射手技術與裝備不斷精進,使得此項動態射擊運動演變為"競技射擊運動"多過"自衛射擊訓練"也將射手帶領至另一個不同形式的射擊領域,目前世界各地都有不同的實用射擊組織,定期或不定期舉辦IPSC競賽,每年舉辦一次世界賽吸引世界各地逾千名選手參賽。

IPSC 根據不同的槍分成不同的 Division.

Open Division:

Standard Division:

Modified Division:

Production Division:

Revolver Division. (左輪槍)

Open division:就是除了基本的限制外可以盡情改裝, 所以槍手都用的是加長槍管, 槍管末端帶置退器, 加大彈容量, 安裝紅點瞄準具。張國榮的電影 <槍王> 應該就是 Open Division 的比賽。

Standard Division:是原裝的槍, 沒有改動的。

Production Division:據說 1911 系列的單動槍壟斷了 Open,standard and Modified divisions,所以專門設計出這個產品分類賽來給其它的槍以機會。這分類賽的規矩是:

--- 市場上的槍, 不許改裝。

--- 禁止單動槍。

--- 雙動槍的第一發必須雙動發射。

在各就各位時,子彈上膛,強制要求手動把擊錘放下。雙動的一槍扳機沉重,所以成績比單動的差一些。但是有個異類出現,Glock,因為扣動扳機時把擊針後移然後擊發,所以屬於雙動。Glock 扳機是很輕的,所以在這個 Division 中就是Glock 壟斷。

槍械要求

現在很多人覺得IPSC跟實戰越來越遠,完全是game。

IPSC 對子彈動能有要求,好象如果用9 毫米子彈,就要用高壓彈,才能達到其要求。所以用點四五是最方便的,而且他們故意用小威力子彈,減小後坐。這是一種純比賽,而且用時間計算成績,因此單動雙動還是相差很大的,為了贏,都用1911了。

為競賽設計的槍,和為戰鬥設計的槍在許多地方是不同的。

比如扳機力,競賽槍是越小越好,理論上,同時扳機行程,2道火了。

軍用槍嘛要求短而脆就好了。單獨從結構上說,軍用槍也不可能把幾十個零件都做到擊發機上了,但是競賽槍可以。

一些操作部件,比如保險了可以做的很大容易操作,擊錘可以做成空心的,提高回彈速度。據說STI的撞針也有鈦的喔。又輕又快,點火時間特別短,縮小了破壞瞄準線的可能。

ipsc槍的前面得有膛口吧,上邊還有鏡橋吧,就沒辦法往腰帶里塞了。

連他們的槍套都是特製的。

現狀

IPSC現已經超出了其最初的意義。而淪為一項競技賽事也使得其在裝備上更具有專業性,為了打快打準,出現了許多的改槍手,他們採取技術性手段將槍的扳機行程變短,引力降低以求達到快扣的目的,將槍管上鑽出小孔等以降低槍口在子彈出膛時的上揚,達到後坐小並能快速復位,這樣一來,就與實戰出現了脫節,也就失去了它的初衷。

同時由於器材越來越專業以及商業化的發展,其消耗也越來越大,進而成為了一般民眾所無法接受的運動了。香港警察也進行這項訓練,但他們使用的是未經改良過的槍枝,其目的是做為一項槍械操控訓練科目,即使他們的薪水已遠遠高過我們,但對他們來說,玩這種民間純粹性質的競技比賽是必須三思而行的,同時由於前述的原因,他們認為這種運動與實戰畢竟存有差距,故對此不堪感冒。

仍然精彩

總的看來,IPSC的改裝使得很多槍手選用了特製的器械,而且使得這種比賽所使用的槍械越來越複雜,不便於維護。在電影中我們也看到了,體積龐大,零件繁多,容易走火不便於攜帶,成本較高,這都不是軍用槍械所設計要達到的目的。

軍方要求槍枝能夠便於維護,可靠性好,結構簡單緊湊,保險可靠不易走火,價格低廉。從這點我們開來,IPSC在這方面越走越遠,也就違背了這類比賽的初衷。但是,我覺得這類比賽仍然非常精彩,如果有機會,我也會非常願意參加。

從IPSC比賽分類到仍然精彩轉自《槍王》吧

比賽要求

IPSC運動在競賽分組方面,依照裝備器材的有無使用與先天設計上的不同,將參賽選手的組別區分為以下五組:

⒈Open Division:除了規定彈匣必須不得超過170mm以上外,其餘不予限制。

⒉Modified Division:只要能夠放入225 mm x 150 mm x 45 mm大小的槍盒內,對於有無使用內紅點、Compensators (槍口抑制器)、彈匣長度等都不予限制。

⒊Standard Division:不能使用內紅點、Compensators (槍口抑制器) 等。也就是原廠設計,不得加裝任何改裝零件,並規定必須使用單動式板機,如M1911A1型式的。其餘只要能放入225 mm x 150 mm x 45 mm大小的槍盒內,對彈匣不予限制。

⒋Production Division:不能使用內紅點、Compensators (槍口抑制器) 等。也就是原廠設計,不得加裝任何改裝零件,並規定必須使用雙動式板機,如M92F、CZ75/85、GLOCK17/19、USP、P228等型式的槍械,並規定彈匣長度不得超過170mm。

⒌Revolver-Standard Division:限定只能使用左輪手槍,不能使用內紅點、Compensators (槍口抑制器) 等。

中國IPSC比賽規則

安全區域

主辦單位必須負責設定足夠數量的安全區域。場地位置必須考量到便利性,且必須設定清楚易辨標示。安全區內需在安全的方向上擺置桌子,且區域界線必須清楚標示。

選手可於安全區內進行下列工作:

⒈將未上膛的槍枝由槍盒中取出,或放回槍盒。

⒉在槍枝未上膛的情況下練習拔槍、射擊、及槍枝置回槍套等動作。

⒊練習槍枝上下空彈匣,或操作槍枝本身的功能。

⒋檢視、拆解、清潔、修理及保養槍枝、零件或其它附屬檔案。

無論如何,不可於安全區內手持空包彈、裝上子彈的彈匣裝上子彈的轉輪手槍填彈器,或可擊發的彈藥。

程式性犯規

當選手未依照關卡演示文稿的競賽程式進行比賽時,是為程式性犯規。當場監判定選手犯規時,必須判別選手犯規次數,並明示犯規之理由相關信息必須清楚的記載於計分表上。程式性犯規扣分,為IPSC紙靶最高分區域分數支兩倍。若該區域得分為五分,則程式性犯規扣為十分。若選手隊犯規判決有疑議,可依序向總場監即靶場總監聲請裁決。若能無法裁決,選手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裁決聲請。

下列為程式性犯規之可能情況

⒈ 若選手身體的任何一部分碰觸障礙界線或接戰界線以外的地面並開火射擊時,則判定該選手一次程式性犯規。然而,若場監認為該選手因此犯規行為而使自己獲得顯著的競賽優勢時,則可判定選手踩線所進行的每一次射擊皆為一次程式性犯規。當選手以俯臥姿射擊時,只有在手肘以下的手臂可以超出界線。若違反此項規定,則此時選手進行的每一次射擊皆為一次程式性犯規。若踩線時並無進行射擊,則不判定犯規。

⒉ 當如上述重複犯規的情形發生時,扣其總分。例如,當選手接戰視線範圍內有四個金屬靶,同時該選手踩線犯規,並因此獲得競賽優勢,此時,可判定該選手程式犯規,但次數便不得超過四次。

⒊ 若選手無法遵從關卡所提示的競賽程式時,每違反一次程式,便判定一次程式性犯規。例如,某關卡規定選手以強手開門,而選手以弱手開門,此時便判定該選手一次程式性犯規。

⒋ 選手於標準程式操練競賽的任何一個操練串列中未能遵守強制更換彈匣規定時,自原定的彈匣更換點之後所進行的每一次射擊,皆判定為程式性犯規,直至選手更換子彈匣為止。

⒌ 若選手因傷殘之故而無法完成比賽時,可自請犯規處分。在此種情況下,可將選手於該關卡射擊所得之總分減除百分之二十。此種罰則需於比賽開始前告知選手,並可由靶場總監自由決定是否採用。

⒍ 在「礦工隧道」中,若隧道上方橫置木條因選手碰撞而掉落,則每掉落一條橫木,即判定一次程式性犯規。若木條因選手碰撞隧道木架,是因為槍口噴出之氣體,或槍枝后座力而掉落,則不予判定犯規

⒎ 選手以聞「待命」口令,且比賽開始信號尚未明示時,若雙手向槍枝移動,或將身體移至較為有利的位置,即判定一次程式性犯規

⒏ 若選手射擊標靶發生失誤(應該擊中的而未擊中),則所有未擊中的誤發數即為程式性犯規次數。

⒐ 若選手於限定強弱手射擊關卡中,利用雙手進行故障排除(包含更換彈匣以排除故障),不予判定程式性犯規。但若下列情形發生,即判定一次程式性犯規:用另一隻手碰觸槍枝。用另一隻手(或手腕)支撐槍枝進行射擊。此時每射擊一發,即判定一次程式性犯規。用另一隻手支撐靶場障礙物、支架、或其它設施,以求射擊穩固時,此時每射擊一發,即判定一次程式性犯規。用另一隻手更換彈匣,或開啟保險。

⒑ 若選手於某賽程關卡內,在指定區域進行槍套測試,而槍枝掉落地面時,RO需命令選手停止動作,並代為取回槍枝,並置回槍套.該選手可繼續進行比賽,但該關卡的分數以零分計算。若選手於指定區域內進行槍套測試時碰觸槍枝,即判定一次程式性犯規.此時靶場工作人員無需進行更進一步之動作。(並不適用於「未上膛槍枝於指定區域內進行的槍套測試掉落」的情形。)

⒒ 當標準程式操練分級賽,第一級和第二級競賽使用射擊區以規範選手射擊位置時,在符合安全條件的情況下,選手可重新回到射擊區並進行射擊(但不可於射擊區外射擊)。然而,主辦單位可規定選手不得回到射擊區重新射擊。若選手違反該項規定,每進行一次射擊,即判定一次程式性犯規。

違反安全原則之DQ

若下列情形發生,即判定選手DQ:槍枝意外發射(以下稱為「走火」):「發射」定義為子彈通過槍枝槍管。如下列情形發生,即定義為「槍枝走火」。若槍枝射擊方向超過靶場底緣及邊緣擋彈坡範圍,選手四周以三公尺(六點五英尺)為半徑之範圍,或主辦單位認定(並記錄於關卡演示文稿中)之安全範圍時,即被認定為槍枝走火。若槍枝發生走火,靶場工作人員必須儘快制止選手。若槍枝射擊方向超出選手四周以三公尺為半徑之範圍時,不被認定為槍枝走火。

不安全之槍枝持法,下列情形被定義為不安全之槍枝持法:

⒈ 在上彈匣、更換彈匣、卸除彈匣、或故障排除時所發生之走火。

⒉ 選手移動(且非射擊標靶)時所發生之走火。

⒊ 如上述情形發生,RO必須儘快制止選手行動。

⒋ 當大會以確認槍枝走火起因於槍枝零件破損,且選手以達成所有一般比賽安全規定時,該選手將不被判定DQ。選手於該關卡所得之分數以零分計算,發生故障之槍枝走火是否確實肇因於槍枝本身零件之破損。若選手於離開賽場前,未能實時將故障槍枝呈上檢視,並因而被判定DQ,將不得提出抗議。

⒌ 當RO已下達「清槍完畢」口令後發生槍枝走火情形,RO需命令選手「卸除彈匣,進行清槍」,以確保槍枝為安全狀態。此時不需更進一步之行動。選手於指定安全區外,或未於射擊線上受RO監督而持槍者,判定DQ。在比賽進行時,將槍口向後指向超過靶場擋彈坡中線左右各九十度之範圍,或於未設立擋彈坡之靶場,將槍口指向上,即判定DQ,不論槍枝是否上膛。在比賽進行時,將槍枝上膛或退膛時,若槍枝掉落,不論上膛與否,即判DQ。

下列情形為例外:槍枝於未上膛之情況下進行槍套測試而掉落。在下列情況之下,若選手基於任一理由,將槍枝安全地放置於地面,或其它穩固的表面上,不予判定DQ。

⒈ 槍枝如規則8.1所述之備用狀態,或者自動手槍之彈匣已被卸除,且滑套固定在後,或者轉輪手槍之轉輪倉已被打開且未填裝子彈。

⒉ 選手以穩固的動作持槍,直至槍枝被安全地放置在地面,或 其它穩固的表面之上,且選手與槍枝持續保持一隻手臂以上的距離。

⒊ 在隧道內拔槍,或將槍枝置回槍套。

⒋ 在比賽進行時,除了拔槍及槍枝置回槍套外,將已上膛槍枝之槍口指向選手身體任何一個部位。

⒌ 在槍枝上膛情況下,選手拔槍或槍枝置回槍套時,槍口指向超過選手四周一公尺半徑圓形範圍之外。

⒍ 選手於比賽期間配帶或使用兩支以上槍枝。

⒎ 當選手排除槍枝故障,且明顯地將槍枝放低離開標靶時,若手指仍在護弓內,則判定DQ。

⒏ 選手於槍枝上膛或退膛時,手指仍至於護弓內。

⒐ 若選手於移動時手指仍置於護弓內。

於下列情況將上膛槍枝置回槍套時:

⒈ 單動板機自動手槍之保險關上。

⒉ 雙動板機或選擇性動作板機自動手槍擊槌為待髮狀態,且保險未關上

⒊ 於安全區內手持可擊發或空包子彈,以裝彈之彈匣,或以裝彈之轉輪手槍填彈器。

⒋ 在RO未下達明確口令前,手持已上膛槍枝。唯有在射擊線上 聽從RO口令時,槍枝方能上膛。所謂「已上膛槍枝」,意為槍膛中有一顆可擊發彈藥,或已裝上之彈匣內有一顆可擊發彈藥之槍枝。

⒌ 於賽場範圍之外拾取槍枝,掉落未上膛槍枝並不違反安全原則。選手必須通知大會工作人員,並由其協助並監督選手安全地取回掉落的槍枝。

DQ:無運動家精神

⒈ 當選手有明顯,或不斷重複之缺乏運動家精神行為發生時,可予以判定DQ。工作人員必須儘快通知靶場總監該項判決。

⒉ 靶場內所有人員皆需服從靶場工作人員之絕對權威。若選手不遵守工作人員指示,或做出玷污比賽之行為時,可予以判定DQ,並將選手逐出賽場。

⒊ 不斷的違反規則或靶場演示文稿所提示之原則者,即被視為缺乏運動家精神之行為。

⒋ 若選手故意脫下(或掉落)護目鏡或耳罩,以設法獲得競賽優勢,即可因其缺乏運動家精神為由判定DQ。

DQ:禁止使用之物

⒈ 所有IPSC競賽之選手與工作人員,在競賽期間皆需保持身心健全。

⒉ 凡酗酒,服用非醫師處方或不必要之藥物,服用禁藥或體能增強藥物者,皆被IPSC視為嚴重違規之行為。

⒊ 在競賽期間,除非因醫藥用途,不論選手及工作人員皆不得受到任何一種藥物(包含酒精製品) 影響。若靶場總監認為某人員明顯地受到上述物品影響,即可取消其資格並將之逐出賽場。

⒋ IPSC保留禁止使用任何一種物品(特定或一般)的權力,並隨時針對特定物品進行檢驗。

其它事項

⒈ 任何於下增補之附錄亦視同規則的一部份。

⒉ 英文為IPSC之公定語言。若其它語言版本之規則與英文版規則發生差異時,概以英文版為主。

本運動源於美國加州,分實彈IPSC和氣槍IPSC。

國際實用射擊協會IPSC的射擊比賽注重速度、火力和準確

大部分國人都是通過張國榮的《槍王》第一次了解到什麼叫IPSC。哥哥在影片中飾演一名反派,片中的槍戰場面真實可信而且緊張刺激,可說是港片中的經典。這部電影著重刻畫了IPSC準確運動的情況,其中張國榮手持帶有內紅點瞄準鏡的比賽專用Colt1911型手槍,一邊走一邊開火的場景可說是槍戰電影史上的經典,演員們對IPSC運動表現之專業和細膩也可以看出導演對此項運動理解之深入,那到底IPSC究竟是什麼呢?

IPSC全稱 International Practical Shooting Confederation(國際實用射擊協會),是實用射擊運動的全球性組織。實用射擊運動起源於上世紀50年代早期的美國加利福尼亞,最早源於軍、警特種部隊的動態射擊訓練,本來是為了在不同的訓練需求目的下,設定不同的布景來模擬實戰下的狀況,例如:街道、銀行、辦公室,甚至浴室等。由於歷史的原因,美國允許公民合法擁槍自衛,因此有一些退役的軍警就把這種部隊訓練的科目發展成了一種運動。1976年5月在美國密蘇里州哥倫比亞特區舉行了首屆國際手槍射擊會議,宣告IPSC正式成立,著名的射擊教練ColonelJeffCooper當選為第一屆IPSC主席。之後又有IDPA(國際自衛手槍協會)等類似的實用射擊組織出現。IPSC是發展較早的實用射擊運動組織,現在也是世界範圍內最有影響的實用射擊組織,已在60 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會,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省都陸續建立了IPSC組織。2001 中國大陸正式加入IPSC成為成員國,並且於2002年舉辦了內地首場全國邀請賽。

與一般的射擊運動的不同

與一般的射擊運動不同,IPSC著重訓練選手以最短的時間準確射擊的能力,並且在複雜的場景中射擊突然出現的目標,同時不斷變換自己位置。在一場標準的比賽中,運動員需要根據裁判的口令裝彈,然後進入比賽場地。比賽場景根據真實環境設計,選手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設定好的場景(STAGE),然後停下射擊一個或者多個標靶。射擊的位置可能被設計在門口、窗邊、汽車下、狗洞等。在這種複雜的場景中,選手需要採用站立、臥倒、半蹲、半跪等多種射擊姿勢,並且要掌握左右手射擊的本領。在完成一個場景之後,還要儘快跑到下一個場景繼續射擊。和一般射擊比賽不同的是,IPSC的比賽成績除了需要計算標靶的命中準確度,還需要計算比賽全程所用時間。

發展與改變

IPSC創立之初主要使用的槍械為經過改裝的Colt1911型半自動手槍,除了因為IPSC的第一任主席是該槍的超級fans之外,還由於這種運動源於美國。Colt1911型自上個世界初列裝美國軍隊以來,一直以威力大、可靠性高著稱。美國民間保有大量的各個槍廠出品的1911型手槍,用來作比賽用槍再合適不過。現在M92F、CZ75 /85、GLOCK17/19、USP、P228等新式槍械也慢慢被納入比賽體系。

作為一種發展接近40年的射擊運動,IPSC由於其比賽過程緊張刺激、運動量適中,參與人群素質較高,在世界範圍都很受歡迎;但是由於這項運動需要花費大量金錢去購買槍枝、比賽專用服裝和槍套等必需配件,除了基本的槍枝外,參賽選手還需要對原裝槍械性能進行最佳化,尤其參加不限制改裝的組別,大多選手都會加裝內紅點瞄準鏡、衍射鏡、雷射定標器、槍口抑制器等昂貴的槍械配件。比賽所用的彈夾也必須是不鏽鋼帶有塑膠尾托的專用彈夾。平時為了訓練消耗的彈藥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所以參與此項運動多為中產階層以上人群,像高爾夫球一樣,這是一項標準的“貴族運動”。

近年來,美國由於持槍暴力罪案不斷發生,為了避免教唆暴力的嫌疑,IPSC也在積極的改良。例如把人形靶換成了菱形靶,避免給人“殺人運動”的印象。比賽所使用的槍械,也在外表加入亮色處理,以便區別于軍警所用的槍械。在美國以外的一些槍械管理比較嚴格的國家或地區(如日本、香港等),IPSC愛好者經常使用氣槍作為運動器械,只是比賽規則仍然參照使用真槍的IPSC賽程。雖然沒有了真槍射擊的震撼,但是參加的人仍然樂此不疲,由此可見此項運動的魅力。

現在這項源於特種部隊的訓練科目,已經變成了中產階級拿著五顏六色掛滿高科技配件的大號“玩具槍”在人造的場景中射擊紙靶的體育運動。就像射箭和柔道等體育運動一樣,IPSC慢慢退去了戰鬥殺戮的元素,變成了現代人鍛鍊身體、親近自然、享受和朋友競技聚會的一種娛樂消遣。

裝備限制

槍套

由於在實戰射擊中,並不是所有時候都是雙手持槍警戒或是搜尋,因此無預警的自腰際槍套取槍射擊就是IPSC運動中,每位選手所必須熟練的科目。選手必須對聞R.O.手中的定時器"BEEP"聲 (代表計時開始) 有著下意識的自腰際拔槍,槍舉至定位,迅速走位瞄準標靶。動作純熟的選手可以將所有動作一氣呵成,不拖泥帶水,所耗費的時間當然是即短的。若是動作不熟練的選手,可能會手忙腳亂,甚至於有可能將槍摔到地上,不但耗費時間,更喪失信心,那可真是慘不忍睹啊!

而IPSC運動中,所使用的槍套都必須是腰掛的槍套。無論是一般軍警規型號的槍套,或是快速槍套亦然。依照IPSC規章。槍入槍套後,槍柄不得低於腰帶上緣高度。而使用槍套,必須經過以下幾項測試,該槍套才算合格,主辦單位才會批准該槍套在比賽中使用。否則,該槍套是不得在比賽中使用的。

合格的IPSC競技槍套

測試槍套:槍套必須經過以下測試,始稱合格。

⒈跳過一個高40公分 (16吋) 的障礙物。

⒉跳高40公分,並凌空轉身90度。

⒊一般在比賽時會進行的動作。

經過上述測試,槍械只要仍能留在槍套即可。如果在測試其中一項失敗的話,該槍套即算不合格。若在比賽中途,因賽程的設計必須攀越矮牆等障礙,主辦單位並因為安全考慮,規定槍械必須收入槍套內,才能進行攀爬矮牆等障礙物。若此時槍械自槍套掉落,將被RO判定DQ。

而BB槍放入槍套時,槍口的角度必須指向下方,槍口角度不能指向遠於射手站立地面一米範圍內。而槍在放回槍套後,其板機不得外露。此外,握把的高度不得低於腰帶上緣。因此IPSC所使用的槍套都必須是腰掛式的,不得使用腿掛或是胸掛等形式的槍套。

目前,IPSC運動在台灣仍屬推廣階段。因此,天威野戰營將不會強制硬性規定選手必須使用競技用槍套。所以,無競技槍套的選手也是可以使用一般軍警規形式的槍套。但必須符合以上幾點IPSC規章所規定的測試標準與要求,否則該槍套仍是不能在比賽中獲主辦單位批准使用。

護目鏡

在IPSC靶場中,無論是練習的射手與必要的工作人員,甚至是參觀的人員,只要進入靶場範圍內,就必須佩帶上護目鏡。在實彈的IPSC中,為了避免槍枝拋出的彈殼隊人員造成灼傷或是彈傷,配戴眼鏡的朋友必須另外佩帶上安全的護目鏡。在氣槍IPSC中,是為了防止射擊到硬物而反彈的BB彈擊傷眼睛,因此也必須佩帶上護目鏡,而配戴近視眼鏡的朋友則不受此限。

預備彈匣袋

在IPSC競賽中,對於攜帶預備彈匣的數量上限並無規定,因此視選手自行安排。但必須是使用佩帶於腰帶上的預備彈匣袋,禁止使用佩帶於脕部或是手臂等部位之後備彈匣袋。

技巧的好壞與裝備的優劣對成績有影響嗎?

很多朋友在參加IPSC運動前,都會有以下幾個疑問?參加IPSC運動一定要用競技BB槍嗎?我使用一般的BB手槍,會不會不能下場呢?裝備的好壞,對成績的影響會很大嗎?

其實參加氣槍IPSC運動而言,裝備的好壞,對成績的影響並不是絕對,個人的射擊技術與臨場反應才是絕對!對於初入門的新手而言,只要使用一般滑套可動的BB手槍,就可以輕鬆入門。

由於IPSC運動,所考驗的是射手的射擊技術,與臨場反應,因此射手的成績好壞與「人」有絕對的關係,和裝備的優劣並無絕對的關係。

由於在IPSC中,多為移動射擊,因此和當兵服役的基本射擊訓練相比,難度高了許多。此外,除了有精準的射擊外,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佳的路徑,完成所有的標靶,將是得分的最關鍵因素。如何以最少的時間,取得最多的A,減少犯規與MISS,是每一個射手所追求的目標。

在預先擺設好的模擬場景中,經過一次又一次的模擬走位、反覆練習與不同角度觀察,找出最佳的路徑,省略許多不必要的動作,精準的擊倒每一個鋼靶。不僅考驗射手的射擊技術與頭腦,也是射手激發自我不斷挑戰,相互觀摩學習的原動力。

因此在IPSC中,只要使用一套順手的裝備,再加上適當的練習與訓練,都會有不錯的成績表現與明顯的進步。

而一昧的提升裝備,卻忽略射擊的基本功,反而在成績上面不會有多大的進步。因此,要獲得佳績及成長,唯有練習才能達成,裝備僅需經過適度的提升與調整即可,不需刻意強調。

比賽精神特點

DVC精神

IPSC 以推廣安全用槍的程式和規範,作為主要宗旨。並以三個主要的精神DVC作為發展的主軸:

[拉丁語] Diligentia, Vis, Celeritas (準確、火力、速度)。

在實用射擊中,射手必須平衡準確、火力、速度,以取得更好的成績。

IPSC 和 WARGAME(戰爭遊戲)最大分別是 IPSC 只射靶而非射人。

準確、火力、速度,在本比賽項目中是三種均等的元素。

準確 (ACCURACY),火力 (POWER) 及速度 (SPEED),在IPSC內為均等要素。D.V.C.是拉丁語 ”DILIGENTIA,ⅥS,CELERITAS” 的縮寫,比賽項目必須注意三者間的協調關係。缺一要項,或過於偏某要項都會影響射手成績。

最佳測驗場合

比賽可說是一個槍械及裝備的最佳測驗場合。由於在比賽中,射手所承受的壓力是平日練習的數倍,許多選手在練習的時候都很順利,成績也很優異,但在正式比賽時卻常發生很多意外。所以裝備的穩定與射手的冷靜處理都是非常重要的,而比賽正式測試選手本身及裝備的最佳場所。任何裝備及器材的使用,均以安全為第一要務,若違反安全及實用性的話,主辦單位有權禁止使用。

比賽必須逼真,各項目亦需根據實際用槍情況而做出模擬。

靶場建造必須符合情理及模擬實戰狀況,過於花俏或不合常理的設計,都是不被採用的。

比賽內容是靈活多變的

在真實環境下,難度將不斷改變,所有非真實的技巧及裝備將不準使用。比賽的項目可以重複,但不得重複至可以影響參賽者其射擊技巧的最後結果。

IPSC的難度及靶場設計是非常富變化性的,不應過於死板。不合常理的裝備及動作,主辦單位有權禁止使用與操作。比賽項目的設計,不應以刁難選手為目的,而是讓選手體會到射擊的樂趣。

比賽內容是不限姿勢的

但在比賽時可設定不同環境,讓參賽者在符合比賽規例下,自由以各種姿勢進行比賽。由於IPSC運動是一項競技性運動,因此射擊動作沒有強制硬性的規定,選手可以自由發揮。但任何違反安全及比賽條例的動作,是不得操作,主辦單位亦有權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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