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規則

WTO規則

《WTO規則》是由作者張士軍與江先瓊著作、吉林大學出版社於2005年出版的書籍。《WTO規則》從了解和把握世貿組織法律體系及其規則這一最基本也最為關鍵的問題入手,通過系統介紹WT0多逛貨物貿易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以及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探討了WT0貿易體系、規則及相關問題。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WTO規則》從了解和把握世貿組織法律體系及其規則這一最基本也最為關鍵的問題入手,通過系統介紹WT0多逛貨物貿易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以及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探討了WT0貿易體系、規則及相關問題。通過該書的學習,能夠對世界貿易組織有更深刻的了解,增加一些N際貿易規則的相關知識.

精彩書摘

第一章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規則

第一節海關的一般制度

一、海關與關境(Customs&CustomsFrontier)

海關是設在國境上的國家行政管理機構,是整個國家機構的一個組成部成。海關受權於國家,行使國家權力,不僅對外代表國家行使國家主權,而且寸內代表國家即代表中央政府行使對地方的權力。海關一般設定在沿海口岸陽陸地邊境。由於近代航空運輸和鐵路運輸的發展,進出口貨物也可以從國外直達內地。因而在開展國際航空、國際聯運、國際郵包郵件交換業務,以及其他有外貿業務活動的地方,也都設有海關機構。海關的基本職責是:

(1)對進出國境的貨物、郵遞物品、旅客行李和運輸工具等進行監督管理;

(2)徵收關稅和法定由海關徵收的其他稅費;

(3)查禁走私;

(4)其他的海關業務,如海關統計、保稅業務等。

貨物的進出口是由海關來控制的。為此,海關需要規定一個地域界限,貨物進入這個地域時作為進口,離開這個地域時作為出口,這個地域界限稱為關境。關境所限定的這個區域,是海關代表國家實施海關法規的管轄區域,也稱為關稅領域。一般說來,關境和國境是相一致的,但也有許多國家兩者並不一致。例如,有些國家在國境以內設有自由港與自由貿易區等免稅區,這時的關境在範圍上就要小於國境;又如,有些國家結成關稅同盟(CustomsUnion),參加關稅同盟的國家的領土合併成為一個統一的關境,這時的關境在範圍上就要大於其中某一國的國境。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編世界貿易組織海關制度規則

第一章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規則

第一節海關的一般制度

第二節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談判的關稅減讓

第三節市場準入規則

典型案例

第二章《海關估價協定》

第一節《海關估價協定》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中國的海關估價制度

第三節《海關估價協定》對中國的影響

典型案例

第三章《原產地規則協定》

第一節原產地規則及其作用

第二節《原產地規則協定》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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