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認證

FCC認證

FCC全稱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文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於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FCC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涉及美國50多個州、哥倫比亞以及美國所屬地區為確保與生命財產有關的無線電和電線通信產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術部(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負責委員會的技術支持,同時負責設備認可方面的事務。許多無線電套用產品、通訊產品和數字產品要進入美國市場,都要求FCC的認可。FCC委員會調查和研究產品安全性的各個階段以找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同時FCC也包括無線電裝置、航空器的檢測等等。

適用範圍

FCC認證FCC認證

涉及美國50多個州、哥倫比亞以及美國所屬地區。

適用產品

1.個人電腦及其周邊設備(顯示器、印表機、鍵盤、電源適配器、滑鼠、掃描器、界面卡、電子遊樂

fccfcc

FCC認證證書案例

器、電源供應器,UPS,傳真機,數據機,答錄機,交換機(伺配器)等);

2.家用電器設備、電動工具 (電冰櫃、電熨、食品攪碎機、電水壺、電子消毒櫃、微波 爐、空調機、吸塵器、電動玩具、自動電飯煲、電動剃鬚刀、電推剪、電吹風機、麵包烘烤器、按摩電器、電池充電器、家用電灶、電灶台、洗衣機、電磁灶、電動食品加工器具、小功率電機等電子、 電氣產品。電動工具: 電鑽、砂輪機、圓鋸機、打釘槍、氣鑽等);

3.音視頻產品(收音機,CRT/LED/LCD電視機,機頂盒 DVD/VCD Player,MP3 Player,家庭音響等);

4.燈具(LED燈具、LED屏、LED電源/驅動器具鎮流器、節能燈、舞檯燈、調光器、變換器、舞台等娛樂場所用電子調光設備、管形螢光燈用交流電子鎮流器、管形螢光燈、鎮流器、放電燈用鎮流器、固定式燈具、可移式燈具、嵌入式燈具等);

5.無線產品(如:藍牙Bluetooth、無線遙控玩具、無線遙控開關、無線溫度計、無線滑鼠和鍵盤、無線監視器&攝像頭、無線麥克風、、FM發射器以及各種無線設備。);

6.玩具類產品(金屬玩具,塑膠玩具,木、竹玩具,布絨玩具,紙玩具和電子玩具等);

7.安防產品(警報器、安防產品、門禁、監視器&攝像頭等);

8,工業機械(沖剪機械, 木工工具機, 包裝機械,塑膠機械,金屬切削工具機, 食品加工機械, 食品機械,印刷機械, 壓鑄機械, 機械設備電氣控制系統, 遊樂設施, 液壓機械等)。

介紹

FCC認證FCC認證

FCC認證涉及美國50多個州、哥倫比亞以及美國所屬地區,為確保與生命財產有關的無線電和電線通信產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術部(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負責委員會的技術支持,同時負責設備認可方面的事務。許多無線電套用產品、通訊產品和數字產品要進入美國市場,都要求FCC的認可。FCC委員會調查和研究產品安全性的各個階段以找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同時FCC也包括無線電裝置、航空器的檢測等等。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相關部分(CFR 47部分)中規定,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認證(一些有關條款特別規定的產品除外),其中比較常見的認證方式有三種: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這三種產品的認證方式和程式有較大的差異,不同的產品可選擇的認證方式在FCC中有相關的規定。其認證的嚴格程度遞減。針對這三種認證,FCC委員會對各試驗室也有相關的要求。

美國已連續幾年成為中國第二大貿易夥伴,中美貿易額呈逐年上升趨勢,因此對美出口不容小覷。美國的產品技術標準、進口法規的嚴謹堪稱世界第一,了解美國市場準入規則將會幫助中國產品進一步打開美國市場。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這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必須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來進行的檢測和批准。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準,即FCC許可證。

種類

自我驗證

FCC認證FCC認證

製造商或進口商確保其產品進行了必要的檢測,以確認產品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並保留檢測報告,FCC有權要求製造商提交設備樣品或產品的檢測數據。適用於自我驗證的設備包括商用計算機、TV和FM的接收器及FCC Rule Part 18 的非大眾消費者使用的工業、科研和醫療設備。

符合性聲明

設備負責方(一般為製造商或進口商)在FCC指定的合格授權檢測機構/實驗室(如北測檢測 )對產品進行測試,以確保設備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並保留檢測報告,FCC有權要求負責方提交設備的樣品或產品的檢測數據。適用於符合性聲明的設備包括家用電腦及外設、民用廣播接收器、超再生接收器、FCC RulePart 15的其它接收器、電視機接口設備、電纜系統終端設備和Part 18 的大眾消費者使用的工業科研和醫療設備。負責方應使設備上有如下標記:

ID認證

FCC對申請者提交的樣品(或照片)及檢測數據進行審核,如果符合FCC規則的要求則給設備授權一個FCC ID號碼。適用於認證的設備包括低電發射器如無繩電話、自動門的遙控器、無線電遙控玩具和安全警報系統,Part 15的故意性發射無線電頻率能量的設備,Part 18的大眾消費者使用的工業、科研和醫療設備,自動變頻接收器和超再生接收器,電視接口設備,以及家用電腦及其外設。負責方應使設備上有FCC ID的標記:

註:如果某設備適用於兩種或三種認可種類,則由負責方選擇。

相關規則

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相關部分(CFR 47部分)中規定,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認證(一些有關條款特別規定的產品除外),其中比較常見的認證方式有三種:Certification:(具有無線電發射裝置的產品,必須做FCC Certifiction(紅外線發射裝置不在管制範圍))、DoC:(常見的 產品包括IT產品、微波爐、節能燈、整流器等.)、Verification:(常見的產品包括音視頻產品.)。這三種產品的認證方式和程式有較大的差異,不同的產品可選擇的認證方式在FCC中有相關的規定。其認證的嚴格程度遞減。針對這三種認證,FCC委員會對各試驗室也有相關的要求。

在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負責授權和管理除聯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頻傳輸裝置和設備。因為這個原因,在國家環境法案的指導下,FCC也對它所批准的裝置和設備對環境是否有害影響而負有責任,其中必須被評估的環境因素是人體暴露於FCC所管轄的發射器產生的射頻EMF。1996年8月1日,FCC採納了新的評估射頻場暴露的規範。在此之前,FCC依賴於美國國家標準組織達到此目的。最大允許暴露的新採納的規範建立在ANSI的1992年修改標準之上(ANSI/IEEE C95.1-1992)。1992年這個標準是由IEEE的一個委員會制定的,此規範的建立也採納了國家放射保護和測量諮詢機構在1986年推薦的暴露標準。FCC採納了關於電和磁場,功率密度和時間平均值的NCRP標準。除了功率密度限超過1500MHz,以及某些磁場低頻限和時間平均值段外,NCRP限和ANSI/IEEE C95.1-1992包括的標準是一致的。MPE限復蓋的頻寬是300KHz到100GHz。包括兩個暴露等級,一個是“職業/對照”暴露,另一個更嚴格的等級是“普通人口/非對照”暴露。對局限性(部分身體)吸收的限制被採納,以套用於攜帶型和移動裝置的暴露,譬如手持蜂窩電話。這些最近的限制按照比吸收率概念予以表達,並建立在1992年ANSI/IEEE和NCRP建議基礎上。FCC 行動通常獲得美國負責保護公共健康機構的支持,包括美國環境保護局,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國家職業安全和健康組織和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局,這些機構的參與將給FCC 規範及其套用和完善提供細節。

美國已連續幾年成為中國第二大貿易夥伴,中美貿易額呈逐年上升趨勢,因此對美出口不容小覷。美國的產品技術標準、進口法規的嚴謹堪稱世界第一,了解美國市場準入規則將會幫助中國產品進一步打開美國市場。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這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必須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來進行的檢測和批准。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準,即FCC許可證。

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由於FCC制定了不少涉及電子設備的電磁兼容性和操作人員人身安全等一系列產品質量和性能標準,並且這些標準已經廣泛使用並得到世界上不少國家的技術監督部門或類似機構的認可。因此在各個廠家生產的電子產品技術手冊中經常印有由FCC所簽發的符合某項標準的認證書,或者聲明符合FCC的某項標準。套用於電腦器件的FCC認證主要都是關於產品電磁兼容和輻射限制等標準的。

認證流程

符合性聲明

產品負責方(製造商或進口商)將產品在FCC指定的合格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測,做出檢測報告,若產品符合FCC標準,則在產品上加貼相應標籤,在用戶使用手冊中聲明有關符合FCC標準規定,並保留檢測報告以備FCC索要。

申請ID

先申請一個FRN,用來填寫其它的表格。如果申請人是第一次申請FCC ID,就需要申請一個永久性的Grantee Code。在等待FCC批准分發給申請人Grantee Code的同時,申請人應抓緊時間將設備進行檢測。待準備好所有FCC要求提交的材料並且檢測報告已經完成時,FCC應該已經批准了Grantee Code。申請人用這個Code、檢測報告和要求的材料在網上完成FCC Form 731和Form 159。FCC收到Form 159和匯款後,就開始受理認證的申請。FCC受理ID申請的平均時間為60天。受理結束時,FCC會將FCC ID的Original Grant寄給申請人。申請人拿到證書後就可以出售或出口相應產品了。

FCC ID的申請流程:

1、先申請一個 FRN,申請人是第一次申請 FCC ID ,就需要申請一個永久性的 Grantee Code ;首次申請ID,申請Grantee Code費用為 60USD

2、需要準備的資料:

1,FCC ID Label (標籤)

2,FCC ID Label Location (標籤位置)

3,User Manual (說明書) 申請商

4,Schematic Diagram (電氣原理圖) 或製造商

5,Block Diagram (功能方塊圖)

6,Theory of Operation (動作原理)

7,Test Report (測試報告)

8,External Photos (外觀照片) 第三方

9,Internal Photos (內部照片) 認證機構

10,Test Setup Photos (測試系統配置圖)

3、資料審核;

4、測試

5、獲得證書

6、注意事項:

相關樣機

1、每個申請認證型號至少提供一台合格樣機。(推薦二台或二台以上)

2、提供的樣機必須保證是正式合格樣機,其內部電器結構和外觀必須和以後出口的批量樣機一致。

3、樣機上的商標型號必須清晰可靠。

辦證資料

申請認證產品的生產廠商和申請認證方的全稱和詳細的聯繫通信地址。

將提供給用戶的認證產品的安裝和使用手冊的副本。(如該產品還沒有用戶手冊,則可提供相關內容的草稿副本)

產品電氣原理圖及工作原理說明。(如產品有接地或天線,應加以描述)

有關產品的工作振盪頻率表,表中應列出信號的傳播路徑和相應振盪頻率。

其它一些需要說明的產品特點。

備註說明:

1、相關的檔案資料需為中英文兩種。

2、為縮短認證周期,提供的資料最好為電子文檔形式。

3、在認證過程中,針對一些特殊情況,可能需要企業補交其它額外相關資料。

4, 申請FCC ID報告做好了需要在FCC ID的網上註冊

5, 產品說明書必需有警告語

FCC認證標準(常見測試標準)

FCC認證申請測試標準

FCC Part 15 -Computing Devices,Cordless Telephones,Satellite Receivers,TV Interface Devices,Receivers,Low Power Transmitters

FCC Part 18 - Industrial,Scientific,and Medical Equipment,i.e. Microwave,

RF Lighting Ballast (ISM)

FCC Part 22 -Cellular Telephones

FCC Part 24 - Personal Communications Systems,covers licensed personal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FCC Part 27 -Miscellaneous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FCC Part 68 -All Types of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i.e.

Telephones,modems,etc

FCC Part 74 -Experimental Radio,Auxiliary,Special Broadcast and other

program distributional services

FCC Part 90 -Private Land Mobile Radio Services includes Paging Devices and Mobile Radio Transmitters,covers land mobile radio products such as high-

powered walkie-talkies

FCC Part 95 -Personal Radio Service,includes devices such as Citizens Band (CB) transmitters,radio-controlled (R/C) toys,and devices for utilization under

the family radio service

提供資料

凡進入美國的通信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FCC認證,即通過由FCC直接或者間接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進行檢測和批准。

申請的基本要求

FCC對無線通信產品的要求主要包含在CFRTitle47的Part2和Part24兩部分中,而工作在1920MHz-1930MHz頻段的個人通信業務(PCS)相關的設備則在Part15的subpartD中作了規定,其他相關信息如費用要求、管理要求等則在Part0和Part1中描述。

基本申請信息

申請人需要準備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三類:申請人及申請產品的基本信息、產品規格和認證信息。申請人必須清晰、明確地回答有關問題,對不屬於申請範圍的內容要明確標註。基本信息通過網路以電子文檔的形式提交給FCC。

這些信息包括如下幾方面:

(1)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如完整的法人名稱、FCC註冊碼、通信地址、聯繫人信息等。對美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申請人,可以直接獲取FCC的產品授權,也可以指定由美國國內的代理人來獲取產品授權。FCC要求申請人提供的聯繫人分為技術相關的聯繫人和法律、經濟等非技術相關的聯繫人。

(2)申請人代碼及產品代碼。

(3)保密信息,即確定申請中涉及的信息是否有保密要求。如果不作保密要求,則其他人也可以看到申請中的相關信息,有時候這可能會造成產品關鍵信息的泄漏。因此從考慮申請人技術保密的要求出發,FCC允許申請人提出對部分或全部信息實行保密的要求。

(4)延遲發布產品授權信息,即確定產品授權是否需要延遲。出於某些原因(如保密等),申請人可以選擇一個產品授權生效日期,在這個日期之前,所有申請信息將被保密。

(5)確定申請產品的類別。對於無線通信產品,一般屬於PCB,PCE或者PUB等,視具體產品而定。

(6)說明申請類別。申請可以是針對新產品的申請。也可以是已獲得授權的產品的FCCID、第Ⅱ類或者第Ⅲ類的變更申請。

(7)對於複合產品及作為其他複雜系統組成部分的產品,還需要確定除本申請之外的其他相關認證要求。

(8)提供測試實驗室的信息。FCC網站上列出了所有具有FCC測試資質的實驗室名稱,因此申請人所提供的測試實驗室也只能是表單上的某一家。

產品規格

提交申請時,必須對產品的規格做最基本的說明,包括產品工作的頻率範圍、額定輸出功率、頻率容限、發射類型、微處理器型號、產品所依據的法規、產品的標準化描述等。對發射類型的說明,FCC要求用三字元方法,即用已定義好的三個代表字元和表示方法,說明調製類型、信號特性和傳輸的信息的類型,並說明發射的占用頻寬和必要頻寬。占用頻寬是指發射的總平均功率的99%所占用的頻寬,且要求最低頻率以下和最高頻率以上部分所占的功率均為0.5%,對於多信道頻率分割系統,此規定可以按有效性原則進行處理。必要頻寬指在確保傳輸信息的速率和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占用頻寬的最小值,其表示方法也遵循一套規定的體系。最後還必須對產品的一些重要特徵進行描述。FCC規定了一系列標準化的描述語句,申請人以此為參考對申請的產品進行描述。

以上的這些信息必須在72小時內提交,否則,所有的相關信息將會被系統刪除,下次申請時需重新提交所有的信息。

確認信息

確認信息是一份確認書,即申請人對所有申請的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最後的確認。如果提交的信息中,存在弄虛作假成分,申請人將會受到罰款、監禁、撤銷執照、沒收等處罰。申請人還要承諾滿足管制藥物相關的規定。

技術報告

申請人除了提供基本信息外,還必須提供一份技術報告。技術報告中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

(1)產品製造商和認證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

(2)FCCID。

(3)最終產品的安裝和操作說明書。對於還處於原型機階段的產品,如果暫時還不能提供最終的說明書,可以先提供草案,待完善之後再提供正式的說明書。

(4)發射類型及頻率範圍。

(5)正常工作時的功率值範圍,或者功率級,以及相應法規規定的限值。如果功率是可調的,還要說明調節方法。

(6)正常工作時,饋入到射頻放大電路的電壓和電流值,並說明在正常功率或特定功率級範圍內功率值的調節程式。

(7)所有與確定並穩定頻率、抑制雜散、調製信號和限制功率相關的電路和元器件的電路圖及相應原理的說明。

(8)產品標識或者標籤的照片或者圖片。

(9)產品照片,包括各種視角及內、外部結構,要求照片的尺寸為8×10英寸,並且最好在拍照時輔以尺子以說明產品的幾何尺寸。外部的照片要能夠清楚地顯示出產品的結構、布局、控制鍵及按鈕等;內部照片要能夠反映出產品的內部結構、元器件的位置和框架結構等。如果說明書中已包含這些照片且說明書已提交給FCC。則技術報告中可以只包含必要的補充說明。

(10)對採用數字調製技術的產品,報告中必須詳細說明調製系統的特徵,包括濾波器的頻率與相位、幅度的回響特徵和產品在最大額定功率下工作時的調製波形。

(11)相關性能指標的測試方法和結果,這將在下一部分說明。

測試內容

向FCC提交的技術報告中,包括了射頻輸出功率、調製特徵、占用頻寬、天線連線埠的雜散發射、雜散輻射場強、頻率穩定性和頻譜特徵等方面的性能指標,FCC法規原則上規定了每種性能指標的限值和測試要求,這裡僅對相應的測試方法做簡單的介紹。

射頻輸出功率

按照功率的調節程式,調節饋入到射頻放大電路的電壓和電流值,使其處於最大額定功率發射狀態,並在射頻輸出連線埠加上合適的負載,從而測試得最大射頻輸出功率。對不同的發射類型,功率調節的方法將會有所不同,在技術報告中應對此作詳細說明。

調製特徵

(1)對語音調製的通信產品,需測定100-5000Hz頻率範圍內音頻調製電路的頻率回響曲線。如果產品使用了音頻低通濾波器,還要測定該音頻濾波器的頻率回響曲線。

(2)對採用調製限制處理的產品,需測定在整個調製的頻率和信號功率級範圍內的調製百分比—輸入電壓的關係曲線。

(3)對採用限制峰值包絡功率電路的單邊帶、獨立邊帶的無線電話發射機,需測定峰值包絡輸出功率—輸入電壓之間的關係曲線。

(4)其他類型的產品將根據申請的認證類型及相應的法規進行處理。

占用頻寬

測量占用頻寬時,對採用不同調製方式的產品,測量方法將有所不同,但基本原則是選擇典型業務模式下調製信號具有最大幅度的情況來進行測試,並且在報告中對輸入的調製信號做詳細說明。

天線連線埠的雜散發射

除了產品有用頻點處的射頻功率或電壓外,還需要對無用的雜散頻率進行測量。測量時,可以在天線輸出連線埠加上合適的假天線;諧波和一些比較顯著的雜散發射點需要重點關注。

雜散輻射場強

該項測試主要檢測產品機殼連線埠、控制電路模組和電源連線埠的諧波和一些較顯著的雜散發射頻點的場強。工作頻率低於890MHz的產品,測量需要在開闊場或者電波暗室中進行。對於現場測試,需要對測量現場附近的射頻源及明顯的反射物體做詳細的調查分析與說明。

頻率穩定性

需要考查的頻率穩定性包括環境溫度和輸入電壓變化時,產品頻率確定和穩定電路的頻率的變化情況,在特殊情況下,還可能包括產品配用不同的天線或在較大的金屬物體附近移動時的頻率穩定性。

溫度變化的範圍是-30℃~+50℃,測量的溫度間隔不大於10℃。測量每個溫度點的頻率時,都需要等待足夠長的時間以使諧振電路相關的元件達到穩定狀態。

電壓變化的範圍是額定工作電壓的85%~115%,對依靠電池工作的便攜產品,最低電壓可以是截止電壓。

頻譜特徵

對雜散發射和輻射場強評估和測量的頻譜範圍,將依據產品的工作頻率來確定。進行頻譜特徵研究的最低頻率可以選擇產品實際使用的最低頻率點;如果最低頻率低於9kHz,則選擇9kHz作為研究的最低頻率點。最高頻率的選擇遵循以下原則:

(1)對於工作頻率在10GHz以下的產品,選擇最高基頻的10次諧波作為評估的最高頻率,如果10次諧波的頻率大於40GHz,則選擇40GHz作為評估的最高頻率。

(2)對於工作頻率在10GHz和30GHz之間的產品,選擇最高基頻的5次諧波作為評估的最高頻率,如果5次諧波的頻率大於100GHz,則選擇100GHz作為評估的最高頻率。

(3)對於工作頻率在30GHz以上的產品,選擇最高基頻的5次諧波作為評估的最高頻率,如果5次諧波的頻率大於200GHz,則選擇200GHz作為評估的最高頻率。

其他信息

美國食品化學法典

什麼是《食品化學法典》(FCC)?

《食品化學法典》(FCC) 是國際公認的標準各論,用於驗證食品成分的純度及特性。 它提供大約 1,100 篇各論,涉及食品級化學品、加工助劑、食品(例如植物油、果糖、乳清和胺基酸)、調味劑、維生素和功能性食品配料(比如番茄紅素、人造脂肪和短鏈低聚果糖)。

自 1966 年出版以來,FCC 在保護商業和公共衛生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提供必要的標準和分析方法來驗證和判定食品成分的質量。 FCC 標準使食品行業的所有企業都受益:

---作為供應商和製造商之間在持續採購和供應決策與交易的共同認定標準

---可以幫助製造商區分正品與次品或者摻入次品的成分和物質,從而使食品供應鏈更加安全,並向消費者確保他們所食用的食品的質量。

USP 和 FCC

2006 年,美國藥典 (USP) 從美國醫學研究院 (Institute of Medicine) 收購了 FCC,力爭為後續修訂工作和標準的更新提供全力支持。 USP 有悠久歷史以及近 200 年在藥品、食物補充劑、輔料和其它物質方面制定標準的豐富經驗,因此非常適合從事此項任務。 (詳細了解 USP 及其發展歷史。)

USP 已經設立了一個及時、透明的修訂流程(參見下文的“制定 FCC 標準與您發揮的作用”)。 FCC 現在採用印刷版和線上電子版兩種格式每兩年出版一次,以訂閱形式提供正文和增補內容。

FCC 內容: 各論、檢測及其它

FCC 有兩大部分: 各論和附錄。 各論按字母順序排列,一般論述某種單一成分,並提供有關化學式、化學量、CAS 編號、功能、定義、包裝、儲藏和標籤要求,以及 INS 編號、紅外光譜和化學結構的信息。 此外還有若干涵蓋一組物質的“族系”各論。 其中包括“酶製劑”、“食物澱粉”和“香料油樹脂”。此外,檢測項目中包括一系列檢測、測定法和合格標準。 各論還指明 USP 標準物質標準或執行檢測所需的其他材料。

FCC 的附錄包含物理檢測、化學檢測、特定檢測和儀器使用的分步操作指南,以及為利益關係人提供的有用信息,比如“食品成分生產規範”。

國際影響力和認知度

FCC 雖然在美國出版,但得到了全球的監管機構、製造商、供應商和其他食品成分使用者的公認。 在某些國家,FCC 標準可能作為生產或進口食品成分的法定要求。 在所有國家,FCC 在建立和管理加強供應商和客戶關係的質量關鍵要素方面是經檢驗可靠的工具。

如果某種食品成分已經被美國或外國監管機構確信合格(即合法和安全),那么該成分就通過安全門檻,值得作為一個 FCC 各論加以開發。 FCC 還支持諸如蔗糖和香精油這類未被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 (JECFA) 認定為“食品添加劑”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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